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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領導”突然加你好友?
請警惕、警惕、再警惕!
當“領導”
在網上向你求助幫忙轉賬
請謹慎、謹慎、再謹慎!
因為
近日
湘鄉市公安局東山派出所
聯合反電詐專班
成功破獲一起
冒充領導實施電信詐騙案件
抓獲犯罪嫌疑人龍某
(男,21歲,貴州省惠水縣人)
止付凍結被騙資金45萬元
案件詳情
9月17日,受害人肖某的微信上收到一條資訊,顯示為某領導姓名新增其為好友,肖某通過了好友驗證。
在聊天中,這位“領導”熱情主動,讓肖某受寵若驚,隨後
該“領導”在交流中要求肖某幫其轉賬,並誘導肖某向其指定的銀行卡帳戶內轉帳45萬元。
轉賬後的肖某突然感到了不對勁,其迅速向當事人聯絡核實,發現自己被騙後隨即報警。東山派出所接到肖某報警後,立即
透過反詐平臺止付併成功凍結對方銀行帳戶上暫未被划走的45萬元。
隨後,東山派出所在反電詐專班的協助下成立專案組對此案開展立案偵查,經多方取證調查民警很快鎖定了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嫌疑人龍某,並迅速遠赴浙江,輾轉寧波、義烏等地開展抓捕工作,
成功將龍某抓捕歸案。
經審訊,龍某在明知對方將銀行卡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自己辦理的多張銀行卡以及所繫結的手機銀行、U盾和電話卡以2500元的價格賣給了找他購買銀行卡的那名男子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龍某因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1、若接到領導的工作指示,特別是轉賬、匯款等經濟事務時,應馬上透過電話聯絡核實或當面確認。在轉賬、匯款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QQ、微信、簡訊上的資訊,更不要隨意點開對方發過來的陌生連結。
2、出租、出借、販賣手機卡、銀行卡等行為將影響個人徵信甚至構成違法犯罪;出租、出售微訊號、QQ號用於幫助詐騙犯罪的行為,情節嚴重也構成犯罪。請大家注重個人資訊保護,不給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機。
編輯:廖敏華
稽核:翁靈娜 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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