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掛羊頭賣狗肉”這句民間俗語,字面的意思是招牌上掛著羊頭,實際上賣的卻是狗肉,比喻表裡不符,狡詐欺騙;也比喻用好的名義做幌子,實際上乾的卻是壞事。
鮮為人知的是,在這句俗語的原始形態中,
掛的卻是牛頭,賣的卻是馬肉。
記載春秋時期齊國政治家晏嬰言行的《晏子春秋·內篇雜下》中講述了一個有趣的故事:
靈公好婦人而丈夫飾者,國人盡服之,公使吏禁之,曰:‘女子而男子飾者,裂其衣,斷其帶。’裂衣斷帶相望,而不止。
晏子見,公問曰:‘寡人使吏禁女子而男子飾,裂斷其衣帶,相望而不止者何也?’
晏子對曰:‘君使服之於內,而禁之於外,猶懸牛首於門,而賣馬肉於內也。公何以不使內勿服,則外莫敢為也。’
公曰:‘善。’
使內勿服,踰月,而國莫之服。
這段古文並不深奧,淺顯易懂,大意是說:
齊靈公喜歡讓宮女穿上男人的服飾,陪著他尋歡作樂。
上行下效,齊國的婦女都把這當作一種時髦,爭相穿上男人的服飾招搖過市。
齊靈公一看這股風氣有點控制不住的勢頭,十分影響齊國的國際形象,趕緊下令禁止,撕破她們的衣服,扯斷她們的衣帶,讓她們當場出醜。
可是沒想到,令行卻禁不止,於是向晏子請教。
晏子回答道:
您讓宮中的婦女穿上男人的服飾,卻禁止宮外的婦女穿戴,這就像‘懸牛首於門,而賣馬肉於內’,表裡不一,怎麼可能有用?您先在宮中剎住這股歪風,宮外自然也就不會再效仿了。
齊靈公一聽有道理,照著晏子的辦法一實行,過了一個月就見了成效。
晏子的這個說法被繼承了下來。
#2
《後漢書·百官志》注引《決錄注》,記載了光武帝劉秀和漢中太守丁邯的一段交鋒:
妻弟為公孫述將,收妻送南鄭獄,免冠徒跣自陳。
詔曰:‘漢中太守妻乃系南鄭獄,誰當搔其背垢者?
懸牛頭,賣馬脯
,盜蹠行,孔子語。以邯服罪,且邯一妻,冠履勿謝。’
公孫述割據蜀地,自立為帝,而丁邯的妻弟擔任公孫述的將領。
於是丁邯將妻子押送到漢中郡南鄭縣的監獄,自己則脫帽、赤足,向光武帝謝罪。
劉秀下了一道極富幽默感的詔書:
漢中太守的妻子關押在南鄭縣的監獄,那麼誰為太守搔抓後背的塵垢呢?
馬脯是馬肉乾;盜蹠(zhí)是著名的強盜,曾與孔子進行過辯論。
劉秀戲謔地諷刺丁邯的行為是懸牛頭,賣馬脯,乾的是盜蹠的強盜行徑,說的卻是孔子冠冕堂皇的語言。
丁邯的行為不過是做出一種姿態,而劉秀心領神會,為了收買人心而赦免了丁邯。
#3
從宋代開始,這句俗語中的牛和馬被羊和狗所替代。
兩宋間大型禪宗史書《五燈會元》中,“懸羊頭賣狗肉”的比喻說法凡三見,比如清滿禪師在和僧人的對話中說:
“
有般名利之徒,為人天師,懸羊頭賣狗肉,壞後進初機,滅先聖洪範。
”
清代學者錢大昕在《恆言錄》一書中寫道:
“
今俗語小變,以羊狗易牛馬,意仍不易也。
”
但是他並沒有解釋為什麼會“以羊狗易牛馬”。其實,這一更替深刻地反映了古代肉食的變遷歷史。
牛、馬、羊、狗再加上豬和雞,稱作“六畜”,乃中國的先民們最早馴化的六種動物。
其中牛是祭祀時最尊貴的祭牲,美稱為“一元大武”,孔穎達解釋說:
“
牛若肥則腳大,腳大則跡痕大,故云一元大武也。
”
也由此可見祭祀後被人們分食的牛肉之肥美。
而馬是武獸,用於騎乘,肉質較粗。
兩週以迄春秋時期,馬肉也供人食用,比如《禮記·內則》中有關於食用馬肉的禁忌:“馬黑脊而般臂,漏。”
“黑脊”指馬脊發黑;“般臂”指前脛有雜斑;“漏”通“螻”,即螻蛄,螻蛄有臭味。
馬如果背脊發黑,前小腿有雜斑,它的肉就會散發出像螻蛄一樣的臭味,此即潰瘍之肉。
馬肉的肉質遠遠比不上牛肉,因此才會出現肉鋪中“懸牛首於門,而賣馬肉於內”的欺詐現象,凝練而為“懸牛首賣馬肉”的民間俗語。
馬肉較粗,而且隨著中原地區和周邊遊牧民族的戰爭日益加劇,馬匹更顯珍貴,因此馬不再作為肉食動物。
牛的情況也是一樣,隨著農耕日益精細,經濟日益發達,耕牛的需求量越來越大,因此,
羊作為肉食動物的地位直線上升。這就是“羊頭”取代“牛首”的原因所在。
而中國古人吃狗肉的風氣,周代時就已經大盛,以至於先秦時期有以屠狗為職業者。這一風氣至唐代方才結束,不再屠狗而食,因此才會出現“掛羊頭賣狗肉”的欺詐現象。
古人講究無一字無來歷,同時,風俗史的變遷也深刻地影響到民間俗語或諺語的嬗變,
從“懸牛首賣馬肉”漸變而為“掛羊頭賣狗肉”,就像一面鏡子,清楚地映射出這一變遷過程。
此外,之所以有懸掛獸首的行為,是因為古時候的市集必須以類陳列,不許雜亂無章。而賣何肉,又必須以其首懸於門,正如尚秉和先生在《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一書中所說:
“
當時賣何獸肉,即懸其首於門以為標識也。
”
BOOK 信 息
《這個詞,竟然是這個意思 III》
許暉 /著
化學工業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