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殺呂布時,為何要先勒死再砍頭示眾呢?這原因無語了

《三國演義》可以說是我國傳播最廣的小說,書中的重要人物曹操、孫權、劉備等人可以說是家喻戶曉,而在書中前期軍閥征戰的時候,呂布也是個重要人物,跟曹操、劉備等人都有不小的關聯。

在書中,呂布是三國第一猛將,在歷史上他也是一方軍閥,搶過劉備的老巢,偷過曹操的基地,最後被曹操活捉。

抓住呂布的時候,曹操多少動過收服呂布的心思,據《三國志·呂布傳》記載,呂布被綁到曹操面前時,一心求活,說了一番話想打動曹操,曹操面露疑色,這時候劉備站出來補刀:“明公不見布之事丁建陽及董太師乎!”(丁原和董卓死得老慘了)於是呂布被推出去了。

在《英雄記》記載中,則沒有劉備的事,完全是曹操把話說死了,不允許呂布歸降。而在《獻帝春秋》的記載中,呂布連當年跟曹操見過一面的舊事(曹操忘了)都說出來了,還動員劉備求情,劉備沒說話,曹操手下的主簿王必勸阻曹操,曹操就沒管呂布。

由此可見,曹操想收呂布為己用的意願並不是非常強烈,部屬一勸即止,畢竟呂布這類角色把反水當飯吃,曹操也很忌憚啊。

呂布的勇猛天下聞名,他自己也想以此求得活命之機,跟曹操誇下海口:“明公將步,令布將騎,則天下不足定也。”(老大你帶步兵,我呂布帶騎兵,輕輕鬆鬆就能平定天下)

這樣的人,如果不能收為己用,必定要除之以絕後患。

《三國志·呂布傳》載:“於是縊殺布。布與宮、順等皆梟首送許,然後葬之。”

從這裡可以看出,曹操對呂布的處置分了三個步驟,第一是縊殺,也就是勒死;第二是死後斬首,送往許都稟告天子;第三是安葬其屍體。

據《漢書·刑法志》記載,漢朝法律參考了周朝的五聽、八議、三刺、三宥、三赦之法,其中八議指的是八種犯罪必須交由皇帝裁決或依法減輕處罰的特權人物,分別是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和議賓。

在當時的情況,曹操其實就是天子了,呂布向他求情,打的就是“議能”這張牌,想以能力換命,結果沒成功。剩下“議功”和“議貴”完全是曹操說了算,只要曹操說呂布是反賊,那他之前剷除董卓的功勞跟溫侯的爵位都可以一筆勾銷。

當然,曹操並沒有否認這些,他只是以臨敵從權的理由代替漢獻帝作了決定,殺了呂布後後又派人稟告給漢獻帝,以示對這位天子的尊重。

這樣的流程,說明曹操對呂布也是給予足夠禮遇的,因其身份而先行縊殺,為報功而斬下首級送到許都,可以說是大大減輕了呂布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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