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鎮雄赤水源板橋村
一戶人家未取得相關手續
就開始建房
結果被依法拆除
影片中可以看到
該自建房已經打好地基
鋼架也已經搭好了
因為沒有辦證
被執法隊伍拆除了!
除此外
鎮雄牛場鎮多棟未辦證就開建的違規建築
也被依法拆除!
1
違章建築有哪幾種類型?
1、未經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等集體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並且該土地使用權是透過農民私自轉讓取得的。
2、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雖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沒有按照批准範圍、內容施工的。
3、在拆遷徵收範圍確定後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4、佔有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佔有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5、未經批准在過道、馬路邊、公共綠地、人行道等土地上搭建的棚亭、房屋等。
6、自建房屋,也就是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臺自建建築物。
現在各鄉鎮都在開展違建整治工作
但也不是所有的違建都需要拆除
2
農村這三種違建可以不拆
1、雖然在農村有些農戶擁有多處宅基地及住宅,但宅基地的總面積並沒有超過農村宅基地用地標準,這類宅基地的房屋無需拆除,宅基地也不會被收回。
(這個好理解,假如你家有2塊宅基地,中間隔了3米,你就直接修了兩棟,但是總面積沒有超過用地標準“鎮雄的用地標準:一戶人,每個人有30個平方的指標,上限是150個平方”。這也是不用拆除的,兩棟算一戶!當然,這裡明確的是,這樣的房子是屬於違建的,只是不用拆除而已!)
2、歷史是過去式,自然是不好追究的,以前蓋的房子放到現在,一般都不會符合現在的建房標準,但在當時卻是屬於合理合法的,只是形式上差了該有的證明,但實質上並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和行政違法性。據此,因歷史遺留原因所導致的違法建築大量客觀存在,不需要拆除。
(也就是說,假如你的那個房子是以前相關法律未出臺修的,是不需要拆除的!但是這樣的幾乎沒有,就算有,現在也都算是危房了!)
3、已被劃入當地徵收拆遷範圍的房屋,即使在後來又被認定違建了,這時候則不能進行拆除處理了,這會直接損害被徵收人的利益,而且這也是不允許的。
(比如說之前過來劃定徵拆,明確我的房子沒有問題,但是後來有因為某些原因,確定房子是違建,然後就直接拆了,不給錢,這個是不允許的!)
現在鎮雄對於違建的整治工作非常重視
同時
對建房申請的審批也十分嚴格
部分人去村裡申請建房
沒有給簽字
以下是部分申請不予批准簽字的情況!
申請建房條件(建房管控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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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申請建房不予批准情況
一、無住宅或原有住宅需要拆建、改建、擴建、遷建的農村居民家庭戶可以申請建房。戶籍不在同處的夫妻,以及同在本村居住的父母(或贍養的老人),視作同一家庭戶。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建房不予批准:
1.夫妻離婚後,放棄住宅的一方單獨申請的;
2.不具備分戶條件而以分戶為由申請的;
3.不完全享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權益的外來戶、遷出戶申請的;
4.已實行安置、享受公寓化或其他住房福利政策的;
5.出租、出賣、贈與或以其他形式轉讓房屋,再申請的;
6.原住宅權利證書應登出未登出的;
7.違法佔地或違法建房未處理結案的,相鄰糾紛未妥善解決的;
8.政府正在供養中的孤寡老人、五保戶等特困人員申請的;
9.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