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掌握“清潔驗證”怎麼做?

01

清潔驗證目的

確立可靠的清潔方法和程式,以防止藥品在生產過程中受到汙染和交叉汙染。

02

需從裝置上清除物質

活性成分及其降解產物、輔料、清潔劑、微生物、潤滑劑、裝置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微粒等。

03

總體流程

一文掌握“清潔驗證”怎麼做?

04

基本要求

4。1與產品直接接觸的裝置,其清潔程式應當經過驗證,且至少需要連續進行3個成功批次,以證明清潔程式的有效性和重現性。清潔驗證應該綜合考慮裝置使用情況、使用的清潔劑、取樣方法和取樣位置、殘留物的性質和限度、殘留物檢驗方法的靈敏度等因素。

4。2清潔驗證應該在最差工藝條件下完成,如生產後最長的時間間隔、最短的沖洗時間、最少的清潔劑量、最少的清洗次數或最多的連續生產批次等。

4。3對於專用裝置,不存在上一產品的活性成分轉移至其他產品中的風險,如果產品穩定不易降解一般清潔到目視無可見殘留物即可。但考慮到其他殘留如降解產物、清潔劑、消毒劑、微生物及內毒素殘留等會轉移到相同產品的下一批次中造成汙染,根據降解產物、清潔劑、消毒劑等物質對人體的影響程度進行評估,確認是否還需要對這些殘留進行清潔驗證。

4。4對於非專用裝置(用於多產品生產),如果產品清潔程式不同,則需按不同的清潔程式分別進行驗證;如果產品的清潔程式相同,可以根據評估選取“最難清潔品種”進行驗證。殘留限值應當考慮生產的所有產品,一般建議選擇後續所有產品允許殘留限度的最小值作為清潔驗證可接受殘留標準。如果該最小值太低,有的產品不適用,該限值對應產品則不適宜與其他產品共用該裝置,建議使用專用裝置生產或者限定後續產品的生產順序。

4。5 當裝置分可拆卸部件、不可拆卸部件和附屬裝置分別進行清潔時,由於其情節方法不一致,需要根據評估對清潔程式進行驗證。

4。6清潔驗證中取樣要有代表性,需根據裝置的結構尺寸、功能、清潔程式等因素確定取樣點。

取樣點應當經過評估,評估包括最難清潔位置、關鍵部件、最有代表性部位、結構材料的不同部位等,並且對於產物可能轉移到的與產品非直接接觸部件如密封、攪拌軸、法蘭等應綜合考慮。

清潔驗證取樣點應根據評估出的各部件清潔風險、相應部件面積或形狀,確定各部件的取樣點數量;

清潔監測可根據清潔驗證的結果評估,選擇較難清潔的位置進行取樣監測。

取樣示意圖應該和實際取樣位置相同,可採用繪製、實物照等形式。如果採用實物照形式,照片應彩色列印,標示出取樣點的位置,當照片不能清晰顯示具體取樣位置時,可採用裝置整體加區域性放大示意圖的形式標示出取樣點位置。

4。7 在評估活性成分殘留限度時,最終成品生產裝置應考慮活性殘留的累積,需要考慮所有共用裝置面積。

4。8 在設定活性成分殘留限度時應該進行回收率試驗。

05

如何對清潔驗證品種/最難清潔物質進行選擇

當存在2個以上不同品種或同一品種存在多個組分並且使用同一清潔程式時,可根據各產品或各組分在清潔劑中的溶解性、清潔難易程度來評估最難清潔品種作驗證;當有充分資料的時候,可結合藥理毒性/活性資料來選擇清潔驗證參照物;沒有充分資料的時候,可對每個品種單獨驗證。

06

評估最難清洗部位

凡是死角、清潔劑不易接觸的部位如帶有密封墊圈的管道連線處、壓力、流速迅速變化的部位如有岔管處、管徑由小變大、容易吸附殘留物的部位如內表面不光滑處等,均應進行評估。當裝置分可拆卸部件、不可拆卸部件和附屬裝置分別進行清潔時,應在不可拆卸部件中選取最難清潔部位進行評估。

07

清潔驗證專案

活性殘留:

針對評估出的目標殘留物按相應的分析方法進行檢驗,可採用擦拭取樣及浸泡液或最終淋洗水檢測。

清潔劑殘留:

對於需要考慮清潔劑殘留的裝置,一般透過最終淋洗水檢測清潔劑殘留。

生物負載殘留:

對於有微生物限度控制的裝置,可以透過最終淋洗水檢測微生物殘留,也可以透過擦拭法或者接觸碟法檢測微生物殘留;對於有細菌內毒素限度控制的裝置,一般透過最終淋洗水檢測微生物殘留。

08

如何計算可接受限度

8.1活性殘留

允許殘留總量通常基於活性成分劑量、殘留毒性或預設限度建立。

8。1。1基於活性成分劑量的允許殘留總量

對於活性成分,一般定為已清潔產品活性成分最小日劑量佔下一產品最大日劑量的千分之一。對於非專用裝置生產的非高毒性活性成分,該方法是可接受日暴露量法之外的另一選擇。

8。1。2基於殘留毒性的允許殘留總量

通常有三種基於殘留毒性的計算方法。一種方法是可接受日暴露量法 (ADE),適用於活性成分、中間體殘留和降解物;一種方法是採用LD50值(半數致死量)作為殘留的限度;一種方法是採用PDE值作為殘留的限度。

基於ADE確定允許殘留總量

透過評估毒性反應來建立無可見損害作用水平(NOAEL) (通常透過動物試驗或人體資料獲得)。ADE由有資質的毒理學家按照體重和不同調整因子估算。

基於半數致死劑量確定允許殘留總量

適用於具有短期毒性研究(如半數致死量)資料的殘留。

基於PDE確定允許殘留總量

適用於具有毒性研究資料的殘留。

8。1。3預設殘留總量

當無法獲得活性成分的醫學或藥理效力、殘留毒性的相關資料時或上述計算的資料較大時,則適合使用預設殘留濃度制定預設殘留總量。預設殘留濃度是設定上一批產品帶入到下一批產品中的汙染物質的最大濃度上限。根據公司所生產產品的屬性不同(例如,毒性、藥物活性等),從上一產品帶入下一產品中的汙染物質。最大濃度通用上限通常設定為5-500ppm(原料藥中100ppm是很常見的)10PPm多用於液體制劑裝置的清潔。

即:MACO=預設殘留總量×MBS

對於成品,應按照活性成分的醫學或藥理效力或殘留毒性的相關資料計算殘留總量,然後與預設殘留限度進行比較,選擇最小值作為該產品的允許殘留;

8。1。4單位面積限度

用MACO除以裝置表面積(SSA)計算出單位共用面積限度(SAL),單位μg/cm2

產品接觸面積測定的準確度應具有實際意義,不需要絕對的精確。可將複雜裝置轉化成基本幾何圖形以便計算和測量。

8。1。5一旦確定了SAL,擦拭或沖洗樣中殘留限度即可計算得出。

擦拭樣提取液中殘留濃度限度,該限度通常表示為μg/mL。將SAL乘以取樣表面積,再除以所用提取溶劑量(SEA)即得。

淋洗樣中殘留濃度限度度,對於淋洗樣,限度多表示為固定沖洗液中殘留的濃度。將SAL乘以淋洗取樣面積,再除以所用沖洗液量。

如果整個裝置組使用一種沖洗液沖洗的,則SSA(共用表面積)和沖洗法取樣面積是等同的。那麼沖洗樣中殘留濃度限度簡化(無需計算SSA)為:

8.2清潔劑殘留限度見ICH殘留溶劑指南規定。

8.3生物負載殘留

透過檢測最終淋洗水檢測微生物和細菌內毒素殘留,殘留限度參照工藝用水(純化水/注射用水)的限度標準;透過擦拭法或者接觸碟法檢測微生物殘留,殘留限度參照裝置所在區域潔淨級別下的表面微生物的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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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取樣

取樣方法的選擇取決於裝置、待檢測殘留物的性質、殘留物限度以及所需的分析方法。包括目視檢查、擦拭取樣、淋洗取樣。也可採取其他可供選擇的方法,如接觸碟取樣。

取樣方法的選擇:不同的取樣方法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對於裝置難清潔位置優先選擇擦拭法進行活性殘留取樣。對於細菌內毒素專案優先選擇淋洗法取樣。

9.1目視檢查:

使用手電筒照射被清洗裝置內表面,直接目視檢查;如有不易觀察的位置,則使用白布在清潔後的表面進行擦拭,然後進行目視檢測,是否有可見殘留物。

9.2擦拭取樣:

常用的擦拭工具為藥籤,在一定長度的尼龍或塑膠棒的一端纏有不掉纖維的織物。藥籤應耐一般有機溶劑的溶解。棉籤容易脫落纖維,故在使用前用溶劑預先清洗,以避免纖維遺留在取樣表面。溶劑用於擦拭時溶解殘留物並將吸附在擦拭工具上的殘留物萃取出來以便檢驗。用於擦拭和萃取的溶劑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一般為水、有機溶劑或兩者的混合物,也可含有表面活性劑等以幫助殘留物質溶解。溶劑不得在裝置上遺留有毒物質;應使擦拭取樣有較高的回收率;對檢測無干擾。

擦拭方法:

在取樣點上選取5cm×5cm(或10cm×10cm)的區域進行水平擦拭取樣,用適宜的溶劑溼潤藥籤,並將其靠在溶劑瓶上以除去多餘的溶劑。將藥籤頭按在取樣表面上,用力使其彎曲,平穩而緩慢地擦拭取樣表面。在向前移動的同時將其從一邊移動到另一邊。擦拭過程應覆蓋整個表面。翻轉藥籤,讓藥籤的另一面也進行擦拭。但與前次擦拭移動方向垂直,見如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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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拭表面需使用3根擦拭棒,擦拭完成後,將藥籤放回試管,加入10mL稀釋液手動搖晃提取,即為擦拭樣品溶液。擦拭取樣時應注意與擦拭回收率試驗的四個一致性,即擦拭籤溼潤程度一致、擦拭動作一致、用力一致、擦拭面積一致。

9.3淋洗取樣:

選擇淋洗取樣應有充分的理由,如:無法採用其他取樣方法(裝置表面不易接近);殘留物易揮發不適合進行擦拭取樣;淋洗取樣能夠充分檢測到表面的殘留物等。

根據淋洗水流經裝置的路線,選擇淋洗線路相對最下游的一個排水口。淋洗取樣一種方法是在最終淋洗過程中“抓取”淋洗溶液的最後一部分作為樣品;另一個方法是在淋洗結束後,向裝置中加入一定體積的溶劑用來提取裝置表面的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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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樣回收率研究

10。1裝置活性殘留取樣方法包括淋洗法和擦拭法,應當對不同的取樣方法進行回收率研究。取樣回收率研究應當在裝置首次清潔驗證前完成,以證明用於裝置清潔驗證的取樣方法是有效性。取樣回收率研究是將一定量的殘留物均勻塗布在材質試樣上,然後使用與清洗驗證取樣相同或相似的方法進行取樣檢測,檢測值與塗布值的百分比即“取樣回收率”。在材質試樣上塗布的殘留物量,應與裝置表面活性殘留限值一致。由於極低的塗布量可能導致更低的回收率,因此當裝置因共用等因素導致裝置表面活性殘留限值變小時,應當在新的活性殘留限值下再次進行回收率研究。應當對不同的裝置材質分別進行取樣回收率研究。取樣回收率的大小與裝置材質有關,如裝置表面的光滑度,對殘留的吸附能力等均會影響回收率的大小。可以選取有代表性的材質代替其他材質進行取樣回收率研究,用來作為代表的材質的取樣回收率應當是最差的。

10。2取樣回收率標準材質板一般選擇25cm2 (5cmx5cm),如果2Scm2面積 上殘留量太小,低於檢測限時,可以增加擦拭面積( 如100cm2)或者減少萃取溶液體積等方式增加檢測濃度。取樣回收率應不低於50%,回收率RSD不大於20%。應當至少進行三次重複試驗,以保證取樣回收率研究結果具有重現性,最終的取樣回收率應選擇三次試驗結果中的最小值。應將取樣回收率值帶入公式計算清潔後的裝置表面活性殘留值,判斷活性殘留是否在允許限度範圍內,評估清潔程式是否有效。計算公式如下:

擦拭取樣回收率研究使用與清洗驗證取樣相同的工具,相同的方法及相同的面積。淋洗取樣回收率研究採用模擬淋洗的方式進行,模擬淋洗的條件應同實際裝置淋洗條件相同或更差。目前有三種方法:

在乾淨的收集容器上方懸掛一個已塗布的材質試樣,將淋洗液從表面衝過,並收集在容器中;

在合適材料的燒杯底部塗布殘留物,晾乾後向燒杯中加入淋洗液並輕輕攪拌,攪拌時間同最終淋洗相同;

當沒有合適材質燒杯時,在燒杯底部放置一個材質試樣然後同上一種方法一樣模擬淋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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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分析方法

清潔驗證時採用的檢測方法應該有足夠的靈敏度,特別是確認方法的檢測限、定量限與活性物質允許殘留限度是否匹配,且要與擦拭回收率驗證時採用的檢測方法保持一致。

活性殘留檢測分析方法的選擇取決於殘留物的性質,一般包括專屬性和非專屬性分析方法。

專屬性分析方法是指在有預期干擾物存在的情況下仍可以檢測特定殘留物的方法。包括色譜法(如HPLC、UPLC、 TLC) 和光譜法(如紫外、可見和紅外),一般需要有適宜的對照品;一般優先選擇使用專屬性分析方法,專屬性方法只適用於在清潔過程中活性成分未發生降解,或者使用的方法對降解產物也具有專屬性;專屬性分析方法應按照ICHQ2“含量”進行全面的驗證,包括準確性、精密度、專屬性、線性和範圍,以及定量限(LOQ) /檢測限(LOD)。

非專屬性分析方法

非專屬分析方法檢測的是一種大致的性質,如電導率和TOC等。當沒有專屬性分析方法,且非專屬性分析方法的檢測值也能反映殘留情況時,可以選擇非專屬性分析方法,如對於治療用大分子、多肽或者殘留物暴露於pH極值和/或極溫時會發生降解、變性時,使用專屬性分析方法檢測活性殘留可能不現實,此時可以採用非專屬性分析方法。

當用TOC方法檢測活性殘留時,需要按照如下公式將活性殘留標準折算成TOC標準:

電導率檢測是一個比較靈敏的方法,用於檢測淋洗水樣中的離子。一般用於檢測清潔劑的殘留和控制自動清洗工藝,比如CIP。與TOC檢測相比,電導率一般僅用於水樣測試,電導率通常不適用於檢測產品的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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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情況處理

當所有檢測專案均符合規定時才能確定裝置的清潔操作規程是可用的,清潔效果符合規定。當檢驗結果出現不合格情況時,按照偏差管理規程進行處理,進行調查後,根據調查結果重新修訂清潔規程,修訂後重新進行驗證,直至合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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