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版QFLP試點解讀

為進一步推動服務業擴大開放、加快“兩區”建設,北京於2021年初發布了《關於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北京QFLP新政”),首次對舊辦法進行大規模的調整和更新。政策出臺後,不少投資者/管理機構關心新老政策有何不同?北京市的政策與其他地區相比有何優勢?下文將一一為大家解答。

北京版QFLP試點解讀

在監管機制方面,北京QFLP新政將原來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修訂為由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進行聯審。同時,引入中基協登記備案的監管要求,要求取得QFLP試點的企業需在中基協登記或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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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點基金管理企業的設立條件方面,新政取消了對管理企業業務範圍的限制,即發起設立或管理的股權投資基金重點投資於北京市戰略新興產業的要求,並細化了對於實控人、管理人員、內控、託管和登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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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點基金設立條件方面,新政降低了單支基金在基金規模方面的門檻,由不少於5億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下調為1億人民幣。同時,增加試點基金的運營模式,將契約制納入可行的組織形式中,與境內私募股權基金可採納的組織形式保持一致。投資領域也有所拓寬,

除未上市公司股權外,QFLP試點基金還可投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可轉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債轉股、可轉債、夾層投資、私募債、不良資產、境內私募投資基金等。此外,值得一提的是,QFLP基金管理人可在其設立的各QFLP基金間靈活調劑單隻基金募集境外資金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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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設立QFLP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程式一般包括“提交申請-小組評審-試點企業認定-工商登記-中基協備案”五個步驟:①申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執行事務合夥人作為試點企業的申請人,向試點聯審工作辦公室提交申請材料。②聯審:試點聯審工作辦公室自收到申請人全部申請材料後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徵求試點聯審成員單位意見,並組織召開試點聯審工作會議,聯合稽核試點申請材料。③試點企業認定:經稽核符合試點要求的,由試點工作聯審辦公室向申請人出具同意開展試點、給予試點額度的書面意見,並將相關情況報告市政府。④工商登記:經認定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憑藉聯審工作辦公室出具認定資料,到工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⑤中基協備案:照現行規定應當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登記備案的試點企業,註冊後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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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城市的政策相比,北京QFLP新規具有以下優勢:

其一,對試點企業的要求較為寬鬆,試點基金管理企業不再設最低註冊資本或認繳註冊出資金額限制,基金規模要求也相對較低。

其二,試點基金的組織形式更加多樣化,允許基金採取契約制形式。

其三,試點基金的可投範圍廣泛,除非上市公司股權外,還可參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普通股,也允許以FOF方式進行投資。

其四,QFLP基金管理人可在其設立的各QFLP基金間靈活調劑單隻基金募集境外資金規模。

實際上,除政策優勢外,北京市的配套措施也較為完善。例如為有意落戶北京的外資金融機構建立服務管家制度,採取一對一專人服務。同時,為納入“白名單”的外資金融機構建立“綠色通道”,最佳化工作流程,實現快速登記註冊,開辦企業最快可壓縮至5個工作日。

總的來說,本次新政改革力度較大、特點也較為鮮明,但部分政策還有待細化,例如申請試點需要提供哪些資料,以及試點額度的評判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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