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80、90、00後都遇到過自己的事情被父母反對。如果不聽話,就會被訓斥:
“不孝順!”
然而,不聽話就是不孝嗎?
錯!
那我們看看孔子怎麼說?
有一次,孔子外出,駕駛員是學生樊遲。
這故事,記載在《論語·為政》。
孔子說:有人向我問孝了。
問孝,就是問怎樣做才算是盡孝。
孔子的回答是:無違。
樊遲不懂,問:
原來,違,是指違背禮制,不是違抗父命。
相反,孔子認為,父母親如果有錯,做子女的可以提意見,只不過必須遵守三條原則:
這段話,記載在《論語·里仁》。
孝,只是遵禮,不是聽話。
很顯然,孔子並不認為盡孝就是做奴隸。雖然對父母的決定,子女最後還是要服從,但服從是有條件的,不是無條件的。至少在此之前,他們可以行使批評權和建議權,並非唯唯諾諾。
看來,聽不聽話,孔子根本就不在意。
那他在意什麼呢?
不妨來看《論語·為政》的記載:
什麼意思呢?
孝,首先是態度。
什麼態度?
恭敬而愉快。
當然,行動也是要有的。比方說,長輩有事就去服務效勞,好酒好菜讓他們先吃先喝,贍養父母更是題中應有之義。養都不養,還說什麼孝?
但,僅僅如此,就是孝嗎?
當然不是。要知道,就連狗和馬,我們也都是要養的。如果內心沒有恭敬,臉上沒有笑容,那麼請問,贍養父母跟養狗養馬又有什麼區別?
行動時恭敬而愉快,才是盡孝。
由此不難得出結論:
既然“孝順”都未必是孔子的主張,那麼用所謂“孝道”進行道德綁架,強迫子女奴隸般地服從父母,宣稱不聽話就是不孝,就更不是孔子原意。
何況時代早就變了。過去四世同堂,財產家族所有,遇到問題總得有人做主。因此,在家庭意見不統一時,只好規定子女聽父母的。
現在,難道還有這個必要嗎?
其實,不要說經濟獨立的子女,就連對待未成年人,也不能頤指氣使。相反,從孩子會說“不”的那天開始,就要尊重他的選擇,除非那選擇會導致危險,比如玩火和吸毒。即便如此,也要有話好好說。想想吧,如果他從小就沒見過好臉色,怎麼能指望他將來對你恭敬而愉快?
何況孔子還說:色難。
什麼意思呀?
在父母面前保持愉快,很難。
這是大實話。恭敬是做得到的,恭敬而愉快就不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再說誰還沒有一點煩心的事?這時就算笑容滿面,那也是裝的。
裝出來的愉快,有意思嗎?
沒有。
所以孔子又設了條底線:唯其疾之憂。
這話不好懂。一種解釋是:擔心父母生病的就是孝子。另一種是:只要做到除了生病,其他事情都不用父母操心和擔憂,就是孝子。
後一種可能更接近本義,因為孔子還說過:
父母在,為什麼就不能遠遊呢?
有兩個原因。一是父母隨時都可能生病,二是走得太遠他們不放心。所以,即便遠遊,也一定要有明確去處,不能漫遊。
這就叫遊必有方。
所以,不讓父母擔憂操心,就是孝。
能做到這一點,就在及格線以上。
結論也很清楚:
有愛心,就會有恭敬而愉快的態度。
聽不聽話,反倒是不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