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腫瘤患者們對放化療這件事的態度褒貶不一,有些患者偏生認為放化療“有毒”,覺得手術已經履行了治療的職責,術後再進行放化療只會給身體徒增傷害,而有些患者卻把放化療當作“續命寶”,醫生想不讓他做放化療都不行。其實術後究竟能不能化療要根據這三個方面綜合來看:
腫瘤的病理診斷、手術切除的程度以及患者的情況
。
病理診斷
一般來說腫瘤的病理診斷包括著兩個方面:
型別以及級別(也就是惡性程度)
。總的來說級別越低,患者的預後情況就越好,級別越高,就代表著腫瘤的惡性程度也越高,而患者的預後也就越差。
低級別或良性腫瘤
,它們與腦組織邊界比較清楚,通常有經驗的外科醫生都能將其完整地切除下來,所以後續也就不需要進行放化療了,而那些
高級別、惡性的腦腫瘤
,由於與腦組織的邊界實在模糊不清,因此只通過手術很難一次性完整切除,所以會出現殘留,這時候就需要透過放化療加以輔助,對其進行控制。
手術切除程度
作為人體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大腦上有很多要緊的腦功能區,像是能控制人感覺和運動的中央區等等,如果腫瘤長在這些重要部位,出於對患者大腦功能的保護和對日後生活質量的保證,醫生在行手術時會格外小心,
不能只考慮腫瘤的切除範圍,這些限制會導致在手術時不能將腫瘤完全切除
。
此外,大部分患者的腦腫瘤都屬
惡性的腦膠質瘤
,這類腫瘤會在腦部“紮根”,與腦組織沒有清晰、明確的邊界,手術很難在細胞水平完整切除。
如果處於以上兩種情況之下,在術後就非常有行放療化療的必要性了。
患者情況
這一點尤為重要,歸根結底還是要看患者自身的情況來決定最終是否要行放化療治療。執行放療化療對患者的身體狀況有一定的要求,
當患者身體情況較差、狀態不好時,強行進行放化療治療只會讓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統被進一步破壞
,失去了治療的意義,對患者的生活質量也是一種傷害。
因此,能否執行放化療是個需要嚴肅考慮的話題,不能僅憑患者、家屬以及醫生的意願來轉移,
每位患者都需依據以上三點進行個性化的評估判斷
,只有這樣才能讓患者的治療更有意義、更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