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休兩天半?別鬧了。。

首先,採取一週休2。5天用途是什麼?對於甲、乙、市場三方來說,是否都是合理的臨界點?我個人認為是行不通的。

一週2。5天體制適合發達國家,經濟狀況良好的國家,休2。5天可以更大程度上促進消費,用消費帶動經濟,但前提是國民得有這個消費能力。

我國現階段仍然是發展中國家,大部分仍然處在為了生存而勞苦奔波的階段,每天一醒來想的都是如何掙錢怎麼生存。就算國家規定休2。5天,也僅是公務員可以正大光明的依法享受,而除公務員之外的其他人,包括大、中、小、小微企業,休兩天都無法真正做到,長期一天不休工作的人大有人在,包括員工、也包括老闆。

一週休兩天半?別鬧了。。

我還是比較同意以下休假方式:

1、前三週休1天,第四周休2。5天:高強度的工作,需要週期調整身心,1天足矣,且眼下國民更重要的是要生產而不僅僅是生活;月末休2。5天可促進假期消費。

2、春節休7天調整為休10天:現行春節假期休7天(實際調整前後兩個週末集中休假),回家路途來回需要4天,只能在家團圓3天,而且假期結束後,要工作長達14天才能休息調整。這不是休息,是辛苦是累。

3、其他節假日可以休息2-3天,但不要調整前後週末來集中休息。調整身心是需要一定的週期的,前後週末集中休假完全不符合國民健康的需要。

一週休兩天半?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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