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抱的不止孩子,還有母親

錯換人生28年,許敏不該被欺負和辜負

許敏丟了兩次兒子,都是在自己眼皮底下,都是那麼的無能為力。

一次是丟了自己的親生兒子郭威,在1992年,一個異鄉人把孩子生在了異鄉,這一丟就是28年。

一次是丟了自己當親生孩子一樣養大了28年的養子姚策,她替姚策還房貸,她想割肝救子,她做了一個母親能做的全部;但在姚策離世的時候,她是那個沒有血緣、可以被躲開的人。她甚至沒法親自送別這個在她身邊鮮活成長了28年的孩子……因為不是親生的,她的所作所為都被人點評,很多人試圖教她如何慈悲、如何做人、如何處事?

因為不是親生的孩子,她所有的舉措都容易被外界點評,不管她是病著、痛著還是傷著,這個做母親的做事方式就該被點評、被指摘、被疏離嗎?

這不正常,一個正常的母親被一個28年的混亂已經摺騰得不正常了;她傷心、她混亂、她不知道怎麼說理——她28年的感情錯了嗎?她欠骨肉親生的28年要怎麼填上?她是兩個互換孩子中,傷得最重的那個娘!那是她一把屎一把尿,一點點長大的孩子,是有著28年刻骨銘心記憶的孩子——而這個娘當錯了?!

這是對一個母親的不公平,這是對一個母親28年精神世界的巨大傷害,一個異鄉人在異鄉產子,在安定劑的注射之下她曾無能為力;但是她的親生兒子被別人抱走(在真相大白之前應該用”抱錯“)了,這就是欺負她!不用找任何藉口,這就是欺負了一個女性的生育期,欺負了一個母親的無力……

她不應該失去撫養自己親生孩子的權力,她不應該被命運不公正的對待。對於醫院醫務工作者給患者帶來的傷害,尤其是精神傷害,應該從姚策案開始,予以重罰。

這不是抱錯這麼簡單,這是醫院流程管理的大失誤;混淆的不只是血脈親情,而是傷人、害人,姚策在過去的28年中失去了多少個可以被救助的機會和可能,當兩個家庭只剩下了一個孩子……許敏失去的不僅是姚策,還有她為母的28年人生。

孩子可以回家,母親陪伴的28年時光能回家麼?

她的十月懷胎只有自己知道,她撫養了28年姚策離開了,她還失去了郭威正常成長的28年……她還被一些圍觀的人,去教導如何去做一個“合格”的養母,這何其殘忍,當了28年母親卻被人指責如何為母……

她不需要去做一個養母,她是被迫成為養母的,她只想把自己全部的愛給自己親生的孩子,這有什麼錯?

她被迫成為了養母,她稀裡糊塗的當了28年的養母,她為病痛的孩子操碎了心,卻發現這不是自己十月懷胎的那個孩子,她的老母親、她的丈夫、她的親戚,都在為這個病痛中的孩子(姚策)奉獻著,一個只想好好做一個母親的許敏,已經失去了一個孩子的許敏,不應該被辜負,更不應該被欺負。

那些試圖教許敏如何做一個養母的人,是把體面建立在事不關己之上;她做了28年的親媽,當了1年尷尬的養母——這本身就是對一個母親的不公正,這是對一個母親28年人生的辜負。

在付出和失去之中,她被傷害得太需要真相了。

錯抱的不止孩子,還有母親

TAG: 28姚策孩子養母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