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浩浩的筆記課堂——精讀《孫子兵法》207

各位讀者朋友,大家好!我們繼續來讀《孫子兵法》的《火攻》篇。

【原文】

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

【註釋】

1。李筌注:“魏武破袁紹於官渡,用許攸計,燒輜重萬餘,則其義也。”

2。杜牧注:“火鬚髮於內,若敵居荒草澤穢或營柵可焚之地,即須及時發火,不必更待內發作然後應之,恐敵之自燒野草,我起火無益。漢時李陵徵匈奴,戰敗,為單于所逐,及於大澤。匈奴於上風縱火,陵亦先放火燒斷蒹葭,用絕火勢。”

【戰例】

1。魏武破袁紹於官渡

2。李陵放火絕火勢

【翻譯】

火攻也可以從敵營外部實施,不必等待內應,具有合適的條件就可以實施。

【原文】

火發上風,無攻下風。

【註釋】

1。曹操注:“不便也。”

2。杜牧注:“若是東,則焚敵之東,我亦隨之以攻其東;若火發東面,攻其西,則與敵同受也。”

3。王皙注:“或擊其左右可也。”

4。張預注:“燒之必退,退而逆擊之,必死戰。”

【翻譯】

我軍在上風處放火,就不要從下風處進攻。

【原文】

晝風從,夜風止。

【字義】

從(gōng):“攻”的假借。

【備註】

歷代版本皆作“晝風久”,此語義不僅不通,且無法與上下文相聯絡。

【翻譯】

我軍白晝遇風放火,要接著發動進攻;黑夜遇風放火,不要發動進攻。

【浩注】

筆者認為孫武此言只是講述一般的戰爭原則,不排除一些火攻戰例在選擇時機時,專挑月黑風高之夜。當然結合古代的客觀科學技術條件,在敵我分辨能力很低的情況下,黑夜放火的燒到自己人的風險也相當大。

【原文】

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字義】

1。五火:即前文的“火人”“火積”“火輜”“火庫”“火隊”。

2。數:規律、道理。

【註釋】

張預注:“不可止知以火攻人,亦當防人攻己。推四星(箕、壁、翼、軫)之度數,知風起之日,則嚴備守之。”

【翻譯】

指揮軍隊作戰必須知道五種火攻形式的變化,等待和利用火攻的規律。

(十三)大浩浩的筆記課堂——精讀《孫子兵法》合集之《火攻》篇

·本篇句解

謀事以兵,行事以法,成事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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