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導語:我們各行各業都有一部分薪水名為“績效工資”,這個概念對於我們來說並不陌生,主要就是用來激勵我們自主的努力工作的激勵政策,讓我們能夠自發的克服工作中的一些困難,

簡單來說就是多勞多得。

而在教育行業,身為老師也是有績效工資的,讓幹活多的老師能夠多掙點,比較懶,幹活少的老師就少掙點,也能解決職稱中的一些弊端。可往往理想是好的,現實怎麼樣就不好說了,反正大多數老師對於績效工資的存在都不太滿意。

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為什麼老師們會這樣想呢?其實教育部對於老師績效工資的設定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甚至

與當初設定這個績效工資的初衷有些背道而馳。

老師的績效工資本身就是自己應該得到的錢,等於是我拿自己的錢獎勵自己,那意義在哪裡呢?

目前的績效工資設定是先扣除老師工資的30%,然後按照老師的表現進行一個評定,根據結果發放這個部分工資。

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那這麼說大多數人就明白了,錢還是那麼多錢,你做的不好會少拿錢,做的好了才能完全拿到自己應得的工資,學校並沒有多拿一分錢來獎勵老師。這樣看來這根本就不是一個獎勵制度,說是懲罰制度反而更貼切了。

這時老師們自然就都有意見了,紛紛表示:這不是我拿自己的錢獎勵自己嗎?

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自從有了績效工資之後,學校很多開支都從這部分工資裡出了,這導致很多老師無論做成什麼樣都拿不到自己的工資。

不僅是自己獎勵自己,有時做的再好都拿不到自己的全部工資。

有些地方的老師的工資並不算高,平均每個人扣除的績效工資是每個月600元,根據規定來說,只要我們準時上課了,老師就應該把這600元的績效工資全部拿到手,畢竟學校偶爾會有因為各種原因缺課的老師。但事實並非如此,有些時候老師們按部就班上完課,甚至班裡成績還很好都不能完全拿到自己的績效工資。這正式因為有些學校擅自挪用了老師們的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比如,學校要發班主任費,或是加班費,本應該另設預算的,但是學校就會動用老師的績效了,然後隨便找個理由,你的績效就不給你發全了。

如果一直這樣做的話,老師們能拿到手的績效工資就全憑天意了。那話說回來,學校拿老師們的工資來支付亂七八糟的開支,那他原來做的預算,節省下來的錢都去哪裡了呢?這個問題就沒人知道了。

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現在多勞不一定多得,標準不統一無法保證真正付出很多的老師能得到的多。

設定績效工資初衷原本就是希望奮鬥在一線的老師們能夠多掙些錢

,從而激勵所有教師努力工作,積極教學。尤其是對於那些職稱還比較低的老師,只要多付出,同樣有機會拿到多一些的工資。可是現實往往做不到這一點。

而造成這種現象的唯一標準就是績效工資的分配製度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到底我做成什麼樣就能拿到績效呢?沒有一個硬性的說法,都是學校自己制定。

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比如,學校的一些領導或許不用上什麼課,在辦公室喝喝水,看看監控,批批檔案就能拿到很多績效;還有,語數外這些任務多,難度大的主科老師的績效和只教音體美的老師一樣等。

類似這樣的分配就有些不合理了,會讓一些付出很多的老師無法接受。

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老師的績效工資應該改變制度,不從原工資裡出,而是國家另外出錢獎勵。

現在社會上有不好行業的績效工資都是公司另外的拿出一部分錢來作為激勵員工好好工作的獎金,與原本應得的工資沒有關係。而在教育行業,有時學校沒錢,地方政府也不願意補貼,又想提出績效工資的概念,所以就採用了這種方式。

要我說啊,如果真想起到激勵的作用,就得真真正正得拿出一部分錢來作為獎勵,用人家原本就該得到的工資算是什麼事嘛。

績效工資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無異於自己獎勵自己,改革迫在眉睫

就現在的實際情況而言,績效工資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對老師根本起不到任何的激勵作用,只會引來老師們的反感,只是畫蛇添足罷了。

但是,奮鬥在一線的人民教師值得獎勵,他們應該得到更多,所以如果真想激勵他們,就改變績效工資的核算方式吧,並且

設定公開、統一的標準,讓多勞者真正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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