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夕,準新娘提出一個條件被拒絕,男方直言:把我當什麼?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是兩家人的事情,情侶之間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礎之後,認定了這份感情,這份婚姻之後,接下來便是需要面對兩家人的態度以及去商量結婚的種種事情,這似乎已經成為了結婚的步驟了,即便是對於相親來說也是如此,雖然說相親的時候更加的看重物質條件,但是也同樣的會需要一定的感情基礎,這才能夠讓雙方更好的步入婚姻,但是無論是自由戀愛還是相親,也都應該更好的從心出發,既然選擇了對方,那麼就要堅定一點地去相處,去面對自己未來的生活,這才能夠不辜負自己的感情,才不會辜負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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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姐跟陳先生的事情

郭小姐跟陳先生是透過相親認識的,兩個人接觸了一段時間之後,才選擇了見面,郭小姐對於自己另一半也有自己的要求,她總是說:

“能夠滿足我二十萬的彩禮就好,其他的條件起碼不能太差了,車子,房子,總得有一樣是全款的,存款的話如果有最好,沒有的話,那就看看對方的家庭條件好不好,如果家庭條件比較不錯的話,也是可以的。”

其實郭小姐之所以會提出這樣看似很高的要求,其實是因為她自己始終認為自己的條件是很不錯,年紀26歲的她是學舞蹈的,如今在一個培訓機構上班,雖然一個月賺得不多,但是氣質卻十分的好,這一點還是吸引了不少的人,也有一些追求自己的人,但是郭小姐卻都沒有答應,因為她覺得追求自己的人並沒有那麼好的條件,有的房子都沒有,所以才選擇了相親,而陳先生的條件還是很好的,滿足了郭小姐所有的要求,陳先生今年29歲,每個月的工資一萬左右,而且家裡的條件也很好,父母都是當地企業的員工,而且如今的收入也不低,家裡也有兩套房子,一套是給陳先生結婚買的,另外一套則是留給出租的,陳先生也是家裡的獨生子,自然深受父母的寵愛了,陳先生也自然屬於一個優質男了。

在陳先生跟郭小姐的接觸中兩個人也是比較的滿意對方的條件,所以才相處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婚事也基本上要敲定了,對於郭小姐家裡所提出了二十萬彩禮等等事宜陳先生家裡也是同意了,但是當一切的事宜談妥之後,婚期也定下來之後,卻在結婚前兩天,郭小姐卻鬧著要分手了,因為她提出了一個條件被拒絕了,這才讓她覺得對方不是真心對自己的,想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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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郭小姐向陳先生說:

“婚後我想要買一套房子,房本上只寫我的名字。”

陳先生卻疑惑了:

“結婚了咱倆有房子住,也不缺住的地方了,為什麼還要買房子呢?”

郭小姐卻說:

“那都是你的,也不可能寫我的名字了,我嫁給你我什麼都沒有,萬一你以後對我不好,想要跟我離婚,你讓我下半輩子怎麼過,而且我也想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等以後我父母老了也能過來住,給她們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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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郭小姐的理由,陳先生卻說:

“怎麼會離婚呢,我們就好好的相處,不會離婚的。”

郭小姐說:

“男人的嘴,騙人的鬼,我怎麼知道你以後會一直愛我,還是買了房子踏實,這樣你以後對我不好了,你也會考慮考慮還有一套房子呢,就不會跟我離婚了。”

陳先生聽完之後說:

“那再買一套房本寫我倆的名字吧,這樣可以吧,也算是投資了。”

郭小姐立馬反駁:

“不行,只寫我的,你都有房子了,而且買了新房也是我自己的工資每個月還貸款,不用你幫我還。”

郭小姐的話讓陳先生立馬感覺不滿了,問到:

“把我當什麼?我不是你的丈夫?還是結婚後咱倆各過各的,再買一套房子都只能寫你的名字,雖然你想要自己還房貸,那麼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花錢是不是也要精打細算,也要分清楚哪些地方花你的工資,哪些地方花我的工資?這是搭夥過日子呢?一家人還要好好的算清楚?分清楚什麼事你的什麼是我的?”

陳先生的拒絕讓郭小姐心裡有些不滿,反駁道:

“那你要是不願意,那就不結婚了,又不是非你不嫁。”

而陳先生也是選擇了分手,沒再繼續下去了,畢竟還沒結婚就要將這些事情分清楚對於他而言還是很難接受的,而郭小姐也並未覺得可惜,因為她依舊認為自己的條件很好,還會遇到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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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其實兩個人的這段經歷說可惜還是有些可惜的,畢竟婚事也到了,卻因為買房子的事情鬧出了分歧,不得不說郭小姐的想法確實有些現實了,只考慮到了自己的感受,只顧及著婚後要有屬於自己的財產,卻忘記了結婚的意義是兩個人一起去生活,一起去計劃自己的日子,導致了兩個人的分歧,婚姻不是買賣,也不是算計,婚姻是需要真實的感情以及真實的付出,兩個人心在一起,才能夠讓自己的婚姻更加的幸福,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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