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夫妻矛盾多,丈夫婚後大變樣,原因只有2個字,很扎心

閃婚夫妻矛盾多,丈夫婚後大變樣,原因只有2個字,很扎心

曾經有一對再婚夫妻,認識十七天就結婚了,當時,兩個人的感覺特別好,都感覺好像終於找到渴望已久的知心人。

然後,火速結婚,沒想到結婚半年就過不下去了,只好離婚,那是一對很現實的閃婚又閃離的中年人。

中年人再婚,按說都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經歷,再次選擇新的戀情,應該是慎之又慎吧。

其實不然。

有句話說得好,人不可能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可那對中年人恰恰是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這倆箇中年人就是我以前寫過的一個真實故事《中年人再婚,認識17天閃婚,結婚半年離婚,只因他們都“太裝”》。

十七天可以裝,結婚後半年,實在裝不下去了,人性的弱點暴露無遺,也就兩個字“自私”。

多年的生活習慣,誰也不想為對方改變自己,那麼,再好的婚姻也只能各奔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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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又扎心的倆個字,讓很多婚姻毀在這倆個字上。

那今天要說的這對夫妻,是在認識倆個月後閃電結婚,他們閃婚的原因,具馬先生說是也都年齡不小了,想早點結婚早點要孩子。

馬先生三十一歲、楊女士二十九歲,馬先生所說的年齡不小了,其實,在當今時代他們這個年齡段也根本就算不上大齡青年

誰也不會說閃婚就是大齡青年的專利,只要當事人願意,多大年齡都可以閃婚,只不過婚姻不是兒戲,還是要慎重考慮後再做決定,不但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那既然選擇了閃婚,婚後磨合的過程一點也不能馬虎,人生很長,在漫長的人生旅途中,相互瞭解,相互尊重、相互溝通交流會讓夫妻生活品質更融洽,也不失為一件好事呢。

可是,馬先生和楊女士閃婚後,不是互相瞭解,互相磨合,而是互相傷害,互相爭吵,結婚半年就已經為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執的不可開交了。

馬先生想早點要孩子,可他又要控制妻子的食慾,不讓她多吃,美其名曰是為了讓妻子保持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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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士說自己根本就不胖,可老公整天像喂兔子一樣,只做清水燉蘿蔔,還不容易出去下館子吃點好的,她老公可勁的說她吃太多了。

楊女士本來是和馬先生商量好的,養了一隻小泰迪,婚前答應得好好的,婚後立刻翻臉了,嫌棄小狗在屋裡又拉又尿,嫌棄小狗早上老早就叫,讓他不能睡個好覺。

就為這隻小狗,每天都要掙扎半天,有句話說:“愛屋及烏”,你要愛妻子,也會愛她所愛,即便是沒有那麼愛小動物,也不至於嫌棄地要把它丟掉吧。

馬先生的理由是,要孩子就不能養小狗,因為小狗有細菌,對孕婦不好,楊女士就堅持要養,倆個人為此就爭吵不斷。

楊女士說她老公結婚前對她可好了,她說啥就是啥,把她當公主一樣寵著,這樣她才答應他閃婚的。

沒想到結婚後他大變樣,變得越來越不認識他了,嫌棄妻子不會做飯、嫌棄妻子自動洗衣機都不會用、嫌棄妻子洗的衣服都是褶子、嫌棄妻子太依靠他了。

總之,結婚後的妻子一無是處,沒有讓他滿意的地方,這才結婚半年的時間啊。

有時候,一個人的品行不在於他過多的解釋,只從一句話或是一件事上就能瞭解到

,楊女士說他晚上打遊戲到夜裡一二點鐘,他不睡覺也影響自己休息,讓他戴上耳機玩,你猜馬先生說啥“我憑什麼要戴耳機玩,帶耳機多難受啊”。

從這兩句話中,你就可以體會這個男人有多麼“自私”。

閃婚夫妻矛盾多,丈夫婚後大變樣,原因只有2個字,很扎心

能說出這樣話的男人,對妻子還有一點尊重和愛嗎?還想要妻子跟你生孩子,就憑你這樣的德行,誰跟你生孩子誰寒心。

所以說,閃婚不怕,怕的是你閃婚的這個物件是不是一個讓你靠得住的男人,靠得住並不是說要依靠男人生活,而是這個男人的人品是否靠得住。

越是有本事大的男人,往往越更懂得尊重妻子,越更懂得包容和愛,更愛家愛孩子,這樣的男人才是靠得住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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