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芨芨草
愛情這東西,非常懸乎。自都想要,卻又不是自都能獲得。有的人,年紀輕輕就能獲得屬於本人一輩子的愛情,像錢鍾書和楊絳;有的人,終其平生,也沒有能夠獲得本人所要的美滿,像張愛玲。
有人說,愛情需求本人去尋找,不可以坐以待斃。有人卻說,
真確愛情,是等來的,惟有用不急不緩的心態,去守候那個真正愛本人的人的出現,如許的愛情才氣長久。
確實,我是相對讚許去“守候”愛情的。守候,固然是一種被迫式,但似乎加倍考驗人對於愛情的態度。
看過如許一個故事。昔時,鐵凝去拜望90歲的冰心老人。冰心老人問她:“
你有男同事嗎?
”
鐵凝回覆說:“
還沒有找呢?
”
冰心卻認真地說:“
你不要找,你要等
。”這一等,即是十六年。
辣麼,冰心老人為何不建議鐵凝去找,而讓她等呢?
找,是個動詞,有主動性;等,也是動詞,但具備被迫性。找與等,兩極相反的兩個詞義。
我老是覺得,“找”字帶有一種著急加功利的心態,或者帶有某種目標性。而“等”的心態則徹底不同樣,可以心胸有望,但又不急不躁。
等,需求一種開朗,一種安穩,一種可有可無的心態。等,是認清本人,清楚本人,善待本人。非常多時候,人之所以去“找”,大多是迫於外界的壓力,少片面是由於本身的需求。
由於總想找,所以偶然會迷了心智,獲得的或者又不是本人想要的。就如我的一名同事,那年她30歲。小城不比大城市,30歲沒有結婚,是非常讓人看不起的。同事本來是非常自我的一個人,她也想等,也想要有一份真確愛情和婚姻,但命運卻老是和她開玩笑,每一段情緒都無疾而終。
30歲了,她覺得再也不可以等下去,由於她受不了那些不同的眼力。因而她降低了本人的擇偶規範,只要年齡相配的,有工作的,沒有不良醉心的,她都願意去試一下。
她說,我要改變本人的概念了,主動出擊,我就不信,我嫁不出去!
其實,女人只要想嫁,或是非常輕易的。這不,沒多久,同事就“找”到一個男子,條件差不多,看著也不討厭。所以,相處沒多久,兩人就結婚了。
這下子,是嫁出去了。剛開始的一陣子,同事說,談不上有美滿的感受,但也沒覺得非常糟糕。我說那就行了,婚姻也是需求磨合的。
但是沒多久,似乎是結婚沒到一年的時間,男子就變心了。他不辭而別,丟下妊娠的同事,今後泥牛入海。電話打不通,資訊不回,就像人世蒸發同樣。
一直到孩子一歲以後,他才突然出現在家門口,隨著他一路來的,另有一個大著肚子的女人。
同事一氣之下,決然和他離婚。這一場離婚,同事沒有博得甚麼,由於房子是他婚前的,車也是,後果,是她帶著孩子“淨身出戶”!
同事竟日以淚洗面,對這場婚姻懺悔到了頂點。但是這世上的事,哪有懺悔的藥可以吃?她說,
我不應該辣麼匆急去找的,公然,找來的,都是危險!
或者,同事的這話有些過火,世上本人找來的愛情能夠美滿的也或是有的。但似乎,真的不多!辣麼,等,就能夠等來真確美滿嗎?
其實,我覺得非常大的緣故,還在於人的心態。若你願意等,而且是抱著寧缺勿濫的心態去等,辣麼,等來的,才有不妨真正愛你而且屬於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