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判莎士比亞等於評判法國文化?法國人對莎翁的愛恨情仇

『編者按:明面上劍拔弩張、兵戈相向,背地裡可能暗通款曲;表面上情同手足、生死與共,私下裡可能惡言相向。從1688年光榮革命至21世紀初,英法兩國在三百年的交往中歷經愛恨情仇,歡樂與悲歌在兩國關係史上交替上演,即便是在文化上的態度也是如此。』

莎士比亞擁有豐富的想象力、本能的思考,也有自我表達的手段策略;但這些好品質卻被掩蓋在他混進自己劇作中的垃圾底下。——法國人對莎士比亞可考最早的評論,1704年

評判莎士比亞等於評判法國文化?法國人對莎翁的愛恨情仇

▲《哈姆雷特》(2015)劇照,英國國家劇院現場。

莎士比亞是法國人對英格蘭文化態度的風向標

莎士比亞向來是法國人對英格蘭文化態度的風向標。自從伏爾泰在擁有廣大讀者群的《哲學通訊》(1734)中引介他以來,他就成了眾人眼中英格蘭神魂之精髓——“有力而多產的天才,兼具自然與崇高,沒有一絲文雅,也沒有一點對規矩的認知……假使像馬爾利宮花園中的灌木一般被塑形、修剪,英格蘭創作之神魂便會死去”。

打從一開始,人們便把這英格蘭“神魂”明確視為法蘭西精神的對立面。因此,評判莎士比亞,也就等於評判法國文化。於是乎,伏爾泰一面誇獎莎士比亞的質樸之美,一面強調其質樸之罪:強有力但缺乏禮法;原創但不老練;深刻但不一致;崇高的詩意瞬間被卑鄙的下層角色、粗野嘈雜的舉動、無端的暴力與一貫的傻氣敗壞。伏爾泰認為,莎士比亞的成功,令不良習性根植於英格蘭舞臺,從而傷害了舞臺;此外,英格蘭語言恐怕正在衰微。

伏爾泰當然認為自己根據莎翁主題所寫的劇本——例如頗受歡迎的《愷撒之死》(Mort de César,1733),以及受《奧賽羅》(Othello)啟發的《扎伊爾》(Za re,1732)——比其原作更成功,足以憑藉適度注入莎翁活力的做法,讓法國戲劇界恢復活力。他在1750年寫道:“我們用太多的臺詞,就好比你們用太多的動作,情況確實如此;或許,至臻完美的藝術,是混合了法蘭西的品味與英格蘭的精力。”他始終認為法國文學更為優越,因此喜愛愛迪生甚於莎士比亞,因為愛迪生下筆就像法國人,優雅、雕琢、精準。

伏爾泰的看法不只法國人接受,在英格蘭也頗有人認同,這證明法國古典風格(包括他自己的戲,其中有16部在倫敦製作)的威望仍然存在。莎士比亞的作品在海峽兩岸都遭受審查、修正,連捍衛莎翁不遺餘力的塞繆爾·約翰遜與戴維·加里克也參與過。他的詞被改得更有詩意,劇情被改得更好懂,結局也被改得更開心。

伏爾泰引發的莎翁風潮,很快就超越他屈尊俯就的讚賞。下一代的作家與啟蒙哲人之所以欽佩莎士比亞,原因正是他不理睬古典慣例:“詩意之神魂有其獨立精神,其揮灑自如、不受眾多規矩侷限,令人羨慕。”18世紀50年代與60年代,熱愛法蘭西但愛國的加里克(他是胡格諾信徒之子)在巴黎的沙龍搬演莎士比亞選粹,同時將莎士比亞當成民族詩人、英格蘭戲劇之衛士,重新引介回英國的舞臺。

讚揚莎士比亞,便會冷落高乃依(Corneille)與拉辛(Racine)的古典戲劇傳統,而伏爾泰本人正是兩人在當時的頭號支持者。他決定挫挫這位已死對手的銳氣。伏爾泰的敵意起自18世紀40年代,當時他將《哈姆雷特》(Hamlet)描述為“下流野蠻的東西,連法蘭西或義大利最底層的民眾都無法容忍”,而虛榮心與政治目的加深了他的敵意。但底下作祟的不止虛榮心。法國古典戲劇是哲思的(凸顯道德兩難),莎士比亞的作品則是心理的(探究角色的發展,這正是加里克的“啞劇”帶來的衝擊——用面部表情與身體動作演戲,而非單純朗誦韻文)。

法國戲劇的基礎,在於以詩意的方式描述舞臺外的事件,而莎翁戲劇的基礎就是在其舞臺表現(例如打鬥、殺人等讓人不愉快的場景)。前者凝聚而有序(嚴守時間、空間與行動的統一),後者散漫、繁複,甚至前後不連貫。前者道德,而且多半樂觀,後者不只不道德,而且經常悲觀。前者對受教育的精英有吸引力,後者則吸引普羅大眾。在伏爾泰來看,前者就是更高階的藝術形式,由更超前的文明所創造;後者無論多麼有力,都是幼稚而粗糙的:“寫一部好戲,當然比在舞臺上搬演謀殺、絞刑、女巫與鬼魂來得更難。”

伏爾泰好比高傲的音樂評論人,賞個臉承認披頭士的歌也有優點,等到人們開始說保羅·麥卡特尼(Paul Macartney)比舒伯特更厲害,就覺得天崩地裂。只是這一回,被比下去的是伏爾泰。他哀號說:“我原想加入多些動作,讓劇場界活絡些,誰知現在一切都是動作跟啞劇……再見了,精緻的韻文;再見了,真摯的情感;再見了,一切。”他對朋友懺悔道:“這起災難中最慘的是,當初第一個提到莎士比亞此君的人是我,是我把自己在他龐大糞堆中找到的幾顆珍珠拿給法國人看的。”

法國文壇在“創造力”與“品味”之爭中分裂

七年戰爭創造了恐英的氛圍,英國的文化影響力似乎正挑戰法國的優勢地位。1761年,伏爾泰(宣稱要為故土而戰)發表《告歐洲各民族書》(Appeal to All the Nations of Europe)。這是他對英格蘭文化下的戰書。

莎士比亞如今成了“鄉下小丑”、“野蠻的江湖騙子”和“醉酒的蠻子”。他給《哈姆雷特》劇情做了番假裝嚴肅的摘要,轉述其中的若干臺詞,使之聽起來荒謬、粗野而愚蠢。他用“英格蘭社會缺乏鑑別力”來解釋莎翁的成就,說對於英格蘭的“搬運工、船員、車伕、小二、屠夫和店員”來說,舞臺上的暴力、喜劇和奇風異俗就是其娛樂,而這些人制定的公共標準“讓歐洲各地品味高雅的人士感到憎惡”。

加里克則押上了更多賭注,在1769年舉辦了愛國意味濃厚的莎士比亞紀念活動,等到皮埃爾·勒·圖納爾(Pierre Le Tourneur)在1776年開始翻譯莎士比亞全集(譯成20冊),同樣的活動又舉辦了一次。圖納爾版的莎士比亞劇作是用來閱讀的,而非表演的,目標在於忠於原著,忠實程度遠甚於劇場慣例所能容許的程度。儘管忠於原著,“卑鄙庸俗”的用詞還是要改得文雅。《奧賽羅》裡的“黑公羊……跟你的白母羊交歡”變成“黑禿鷹”和“年幼的白鴿”。單純的俗語也改得像詩興大發:狗變成“禿鷲”,蟋蟀變成“地裡的昆蟲”,如此這般。

勒·圖納爾的版本成就驚人,連王室成員與重要政治人物(包括恐英的舒瓦瑟爾公爵)都成了訂戶——這是莎士比亞與英格蘭文化聲望的有力象徵,兩國當時甚至處在戰爭邊緣。勒·圖納爾在獻給國王的序言中,宣稱“從來沒有任何天才人物能如此直指人心至深處”或創造出“這般自然的”角色。

伏爾泰勃然大怒,“這個粗魯的傻瓜”居然高舉莎士比亞為“地道悲劇的唯一典範……將拉辛與高乃依的冠冕重重踩在腳下”,藉此侮辱法蘭西。他給法蘭西學院(French Academy)去信,譴責莎士比亞傷風敗俗的用語和“惡名昭彰之墮落”,若干內容“竟大膽違抗我們戲劇界的威儀”。信在1776年8月由達朗貝爾在學院中宣讀,出席的英國大使斯托蒙特勳爵(Lord Stormont)大為不悅,伊麗莎白·蒙塔古也在場,表情也很嚴峻。針對伏爾泰早先的抨擊,她寫了一篇踩中痛腳的反駁文章——《論莎士比亞之寫作與天才——與希臘和法國劇作家比較》,而這只是從海峽對岸咆哮而來的眾多反擊之一。

法國文壇在“創造力”與“品味”之爭中分裂。借蒙塔古的話來說:“創造力,唯有強而有力的創造力(狂野自然之氣勢從根作用起!)才能創造出如此強烈、與眾不同的美。”創造力贏了——但不是完全桀驁不馴。

莎士比亞的劇作也得被馴化,一如在英格蘭的情況。讓-弗朗索瓦·迪西(Jean-Fran ois Ducis)把莎翁改得讓法國觀眾“能夠承受”,刪去了不雅觀的動作與不舒服的劇情,還加入了芭蕾舞(但他英文不好,是從譯本改的)。他毫不忌諱的改寫(以《哈姆雷特》和《羅密歐與朱麗葉》最受歡迎)在18世紀70年代與80年代吸引了成千上萬的觀眾。1783年,《李爾王》(在迪西的修改後,這部戲以喜劇收場)在凡爾賽宮初演——法國與英國當時還在打仗,這簡直不可思議。好戲還在後頭:1793年9月,兩國再度對壘,革命政府的恐怖統治正值高峰,而音樂劇版本的《羅密歐與朱麗葉》卻成功在巴黎製作登臺了。(完)(本文選自《甜蜜的世仇:英國和法國,300年的愛恨情仇》)

作者/[英]羅伯特·圖姆斯 [法]伊莎貝爾·圖姆斯 (文章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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