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防煙排煙系統》: 自然排煙設施(2)

4.3.5

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自然排煙窗(口)開啟的有效面積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採用開窗角大於70°的懸窗時,其面積應按窗的面積計算;當開窗角小於或等於70°時,其面積應按窗最大開啟時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

當採用開窗角大於70°的平開窗時,其面積應按窗的面積計算;當開窗角小於或等於70°時,其面積應按窗最大開啟時的豎向投影面積計算。

3.

當採用推拉窗時,其面積應按開啟的最大視窗面積計算。

4.

當採用百葉窗時,其面積應按窗的有效開口面積計算。

5.

當平推窗設定在頂部時,其面積可按窗的1/2周長與平推距離乘積計算,且不應大於窗面積。

6.

當平推窗設定在外牆時,其面積可按窗的1/4周長與平推距離乘積計算,且不應大於窗面積。

(可開啟外窗的形式有上懸窗、中懸窗、下懸窗、平推窗、平開窗和推拉窗等,在設計時,必須將這些作為排煙使用的窗設定在儲煙倉內。如果中懸窗的下開口部分不在儲煙倉內,這部分的面積不能計入有效排煙面積之內。在計算有效排煙面積時,側拉窗按實際拉開後的開啟面積計算,其他形式的窗按其開啟投影面積計算,當窗的開啟角度大於70°時,可認為已經基本開直,排煙有效面積可認為與窗面積相等。對於懸窗,應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對於推拉窗,應按垂直投影面積計算。)

4.3.6

自然排煙窗(口)應設定手動開啟裝置,設定在高位不便於直接開啟的自然排煙窗(口),應設定距地面高度1.3m~1.5m的手動開啟裝置。淨空高度大於9m的中庭、建築面積大於2000 ㎡的營業廳、展覽廳、多功能廳等場所,尚應設定集中手動開啟裝置和自動開啟設施。

(本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火災時,即使在斷電、聯動和自動功能失效的狀態仍然能夠透過手動裝置可靠開啟排煙窗以保證排煙效果。手動開啟一般是透過操作機械裝置實現排煙窗的開啟,為便於人員操作和保護裝置本條規定了開啟裝置的設定高度。當手動開啟裝置集中設置於一處確實困難時,可分割槽、分組集中設定,但應確保任意一個防煙分割槽內的所有自然排煙窗均能統一集中開啟,且應設定在人員疏散口附近。)

4.3.7

除潔淨廠房外,設定自然排煙系統的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2500㎡的製鞋、製衣、玩具、塑膠、木器加工儲存等丙類工業建築,除自然排煙所需排煙窗(口)外,尚宜在屋面上增設可熔性採光帶(窗),其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未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或採用鋼結構屋頂,或採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築,不應小於樓地面面積的10%;

2.

其他建築不應小於樓地面面積的5%。

注:可熔性採光帶(窗)的有效面積應按其實際面積計算。

真題線上鞏固

1.下列關於排煙窗有效面積的規定,錯誤的是( )。

A。當平開窗角小於等於70°時,其面積應按窗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B。當採用推拉窗時,其面積應按開啟的最大視窗面積計算

C。 當採用百葉窗時,其面積應按窗的有效開口面積計算

D。當採用平推窗且設定在頂部時,其面積應按窗的1/4 周長與平推距離乘積計算,且不應大於窗面積

解析:根據《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4。3。5 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自然排煙窗(口)開啟的有效面積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採用開窗角大於70°的懸窗時,其面積應按窗的面積計算;當開窗角小於或等於70°時,其面積應按窗最大開啟時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 當採用開窗角大於70°的平開窗時,其面積應按窗的面積計算;當開窗角小於或等於70°時,其面積應按窗最大開啟時的豎向投影面積計算。

3 當採用推拉窗時,其面積應按開啟的最大視窗面積計算。4 當採用百葉窗時,其面積應按窗的有效開口面積計算。

5 當平推窗設定在頂部時,其面積可按窗的1/2周長與平推距離乘積計算,且不應大於窗面積。

6 當平推窗設定在外牆時,其面積可按窗的1/4周長與平推距離乘積計算,且不應大於窗面積。故D錯誤。

2.某二級耐火等級的4層製衣廠房,矩形平面,長100m,寬40m,層高均為5m。地上二層沿長邊方向在廠房中部佈置通長的疏散內走道,該走道淨寬為3m。下列防火檢查結果中,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要求的是( )。

A。地上二層內走道採用自然排煙形式,走道兩端各設定一個平開玻璃窗

B。地上三層採用機械排煙形式,各防煙分割槽內任一點至排煙口的最遠距離為22m

C。地上三層採用機械排煙形式,排煙管道設計風速為15m/s

D。地上四層採用自然排煙形式,屋面上設定的可熔性採光帶面積為600㎡

解析:根據《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4。3。2防煙分割槽內自然排煙窗(口)的面積、數量、位置應按本標準第4。6。3條規定經計算確定,且防煙分割槽內任一點與最近的自然排煙窗(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0m。當工業建築採用自然排煙方式時,其水平距離尚不應大於建築內空間淨高的2。8倍;100m/2>2。8×5=14m。故A不符合要求。

4。4。12 排煙口的設定應按本標準第 4。6。3條經計算確定,且防煙分割槽內任一點與最近的排煙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0m。B正確。

4。4。7 機械排煙系統應採用管道排煙,且不應採用土建風道。排煙管道應採用不燃材料製作且內壁應光滑。當排煙管道內壁為金屬時,管道設計風速不應大於20m/s;當排煙管道內壁為非金屬時,管道設計風速不應大於15m/s。C正確。

4。3。7 除潔淨廠房外,設定自然排煙系統的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2500m2的製鞋、製衣、玩具、塑膠、木器加工儲存等丙類工業建築,除自然排煙所需排煙窗(口)外,尚宜在屋面上增設可熔性採光帶(窗),其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1 未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或採用鋼結構屋頂,或採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築,不應小於樓地面面積的10%;100×40×10%=400>600。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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