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輝 李瑋涓:殷墟使用硃砂情況的考察

作者:方輝 李瑋涓

原文刊載於《中原文物》2022年第1期

方輝 李瑋涓:殷墟使用硃砂情況的考察

硃砂,又稱丹砂、辰砂,自仰韶時代至戰國時期一直是我國重要的顏料和喪葬禮儀用品。晚商時期,硃砂在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河北等商文化遺址中均有發現。其中,晚商都城殷墟所發現的硃砂遺存最為豐富。

早在殷墟發掘之初的20世紀30年代,就有學者關注到硃砂的使用情況。李濟最早關注到硃砂在墓葬中的使用,並將人骨塗朱的現象列為葬俗之一。國外學者曾對殷墟甲骨卜辭塗朱所使用的顏料進行了科技鑑定,明確了這種顏料就是硃砂。勞幹則簡單介紹了硃砂在古代社會被廣泛利用的情況,為後期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礎。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殷墟硃砂的研究廣度有所拓寬,有學者梳理了殷墟出土的部分朱書文字,並進行了簡單解讀。也有學者對中國古代硃砂的應用進行了調查和分類,或對國內外舊時器至青銅時代墓葬硃砂的提煉、開採和應用做過分析。還有學者探討了殷墟時期顏料的製備與使用,推測殷墟以“赤”色為貴。筆者結合傳說和文獻記載,對史前及夏時期的硃砂葬進行了資料整合與分析,認為硃砂是重要的禮儀用品,硃砂葬是喪葬禮儀的一個重要環節,並對硃砂葬在晉南、豫西地區制度化過程及其背景做了探討。成果發表後引起了學界的關注,近期出現一組對夏商硃砂研究的論文。賀俊整合了中原史前及夏商時期的硃砂奠基墓,探討了硃砂的數量、地域、存續時間和使用方式等問題,分析了夏人硃砂奠基葬的來源和形成過程。張國碩和賀俊深入分析了夏商時期硃砂奠基葬的推行原因、含義及過程。馬蕭林和餘菀瑩分別對靈寶西坡仰韶時代和東周巴人的硃砂使用情況進行了研究。除此之外,我國史前及歷史時代早期硃砂的產地問題也引起學界關注。我們對國際上硃砂分析的方法做了梳理,並對部分先秦遺址出土硃砂的案例做了分析,認為透過對硃砂進行硫同位素分析,未來有望透過更多的科技方法重建先秦硃砂交換網路。最近還有學者對殷墟甲骨塗朱的材料進行了統計、梳理和探討。殷墟是商代晚期都城,經過近百年的發掘,積累了大量的考古資料。目前已知殷墟硃砂的使用量極大,但具體的使用方法、途徑、規模尚未被充分認識。

本文儘可能收集已發表的殷墟考古資料,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對殷墟硃砂的使用情況、文化含義及資源產地進行系統梳理與研究,以促進對晚商時期喪葬習俗、宗教信仰和資源獲取等問題的深入探討。

一 殷墟硃砂的使用情況

依據使用場合的不同,殷墟硃砂的使用情況主要分為硃砂葬、硃砂祭祀坑和朱書文字三種。

據統計,除出土朱書文字的遺蹟單位外,殷墟使用硃砂的遺蹟單位共有218例。其中,硃砂葬160例,祭祀坑58例。相較於殷墟數量龐大的墓葬和祭祀坑而言,商人在其他儀式場合使用硃砂的例子並不常見。

硃砂葬是硃砂使用量最大的考古遺蹟。

人骨塗朱、隨葬品塗朱、墓底鋪朱和人骨周圍撒朱是硃砂葬比較常見的幾種形式。還有少量的硃砂出土於車馬坑中。後岡、武官村、武官村北、小屯乙七北組墓葬、小屯乙五基址、小屯乙七基址、小屯丙九基址、小屯西北地、殷墟西區、婦好墓、郭家莊、郭家莊北、梅園莊南地、劉家莊北、花園莊、大司空、孝民屯、戚家莊東、徐家橋、小屯、侯家莊,共21個遺址出土硃砂葬。在見諸報道的160座硃砂葬中,有明確年代資訊的墓葬107座。其中,年代在殷墟一期的有1座、二期26座、三期31座、四期42座,西周7座。大多數墓葬隨葬品頗豐,銅器常見,陶器多見。葬具有棺、腰坑、二層臺等。墓主人多為成年男性或女性,或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地位。偶爾有兒童墓,或為大家族中不幸夭折的孩童。可見,硃砂在殷墟時期多用於等級較高的墓葬。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硃砂葬可能因為報道不詳而未能統計進來。

車馬坑是硃砂葬的一種特殊形式。

車馬坑是指在馬首、車伕身上塗朱的情況,少見於殷墟,僅在武官村北、小屯乙七北組墓葬和殷墟西區有發現。武官村北M20出土的馬骨架頭部塗朱。遺憾的是該車馬坑被盜嚴重,僅能判斷出年代在殷墟早期。小屯乙七北組M20規模較大,出土有三人、四馬、兩車、兩套武器等大量隨葬品。其中,口中含有玉蟬、右臂有半玉環的一人應為地位較高的車伕,另兩人應為從屬車伕。這三具人骨身上皆塗朱。M40被擾亂,出土有三人、兩車等。在這個車馬坑中,僅一具全軀的人骨塗朱。小屯乙七北組的兩座車馬坑皆難以斷代。殷墟西區M150殉馬兩匹,馬骨上撒有硃砂,同出器物有貝、金葉、銅馬飾、玉飾等。

在殷墟的一些祭祀遺存中,發現部分人骨和動物骨骼被染成紅色的現象。

這種現象的數量僅次於硃砂葬。後岡、小屯C區北組墓葬、C區中組墓葬、丙二基址、乙七北組墓葬、乙七中組墓葬、乙十二基址,共7個遺址出土58個硃砂祭祀坑,但僅有1個祭祀坑屬殷墟四期,其餘祭祀坑沒有明確的年代資訊。祭祀坑內一般器物較少,但也不排除埋葬器物較多者,如著名的後岡祭祀坑(詳見後文)。對於墓葬和祭祀坑人骨的“塗朱”,發掘者描述大多簡略,但是骨骼上的紅色是如何“塗”上去的,是將硃砂直接塗抹在骨骼上,還是因墓地鋪灑硃砂汙染所致,抑或是像龍山時代陶寺墓葬將硃砂灑在“裹屍布”上浸染的結果?由於報告資訊十分有限,尚無法判定。

朱書文字指的是用硃砂在器物或甲骨表面所書寫的文字,內容多為記祭祀、天文、狩獵、軍事和貢納之事,早就有學者指出以武丁時期最為常見。

朱書文字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刻辭以外用毛筆書寫的甲骨背面上的書辭,朱書或墨書,所寫的是卜辭,但也有記卜事而寫於甲橋上的。還有一種情況是把顏色塗抹在契刻好的卜辭上,有時刻兆中也塗填顏色,現在用肉眼能看見的有紅、黑和棕色,往往大字填朱,小字塗墨。據分析,紅色是硃砂,黑色是碳素,棕色可能是硃砂中摻入了其他的成分,甚至可能有濃縮的血液。據統計,朱書文字僅佔所出甲骨極小的一部分,加之諸多發掘報告尚未將朱書文字單獨摘錄出,所以可供研究的材料並不多。目前出土朱書文字案例見於後岡、小屯南地、劉家莊南、小屯北、花園莊東地等遺址,年代多在殷墟二期至四期。朱書文字多以玉戈、玉柄形器、殘玉璋和甲骨為載體。這類器物一般器體碩大,製作精美,如大司空89ASM176∶1朱書玉戈,通長27。7釐米,援寬7。3釐米,內寬7。1釐米,殘存文字可識者有“……伐美方?伯……用任……”同硃砂葬情況類似,出土朱書文字的大多數墓葬等級較高。

朱書文字的源頭可追溯至大汶口文化陶尊上的塗朱符號,例如陵陽河79M17∶1,儘管陶尊上的符號不一定是真正意義上的文字,但這個例子表明硃砂和文字之間有密切聯絡,它和甲骨文塗朱應該是一脈相承的。史前時期的朱書文字最典型的例子是陶寺文化陶文,陶文是用硃砂寫於一件陶扁壺器物表面,儘管對其上的朱書文字內容大家尚有異議,但沒人懷疑其為文字,顯然具備了和商代朱書文字相同的特徵。商代前期的鄭州小雙橋遺址也發現較多的朱書文字,系用硃砂寫於玉器之上,內容多為祖先日名,也有書寫於陶缸表面上的例子。

商代晚期所見朱書文字主要表現為殷墟玉石器和甲骨上的文字塗朱書。硃砂和文字的結合,對後期的道教文化產生了影響。歷史時期的所謂丹書符籙,無疑就是這一傳統的延續。

二 殷墟硃砂葬分析

殷墟硃砂的使用主要集中於殷墟二期至四期。

之所以少見殷墟一期的硃砂使用案例,應與目前一期墓葬發現較少有關。考慮到早商及中商時期鄭州商城、盤龍城、藁城臺西、大辛莊等遺址等皆有硃砂葬出土,推測殷墟一期硃砂葬的實際用量應該也不少。以下主要以殷墟西區、大司空、孝民屯、徐家橋和侯家莊王陵區墓地為例,探討殷墟硃砂葬使用量的變化情況。

方輝 李瑋涓:殷墟使用硃砂情況的考察

殷墟西區共有5座硃砂葬(表一),其中包括車馬坑M150。M345葬具為棺,棺內有硃砂,隨葬器物僅有陶鬲。M367墓底鋪設大量硃砂,隨葬器物多,出土有陶器、玉器、骨器和蚌飾等。M699被盜,葬具有棺、槨、腰坑和二層臺,殉人的人骨上塗朱,隨葬器物有陶器、銅器、玉器、骨器、貝和馬腿骨。M1713葬具與M699相同,殉人和狗,隨葬器物有陶器、銅器、玉器、骨器、蚌飾和綠松石等,墓底鋪朱,隨葬器物塗朱。M345屬殷墟二期,車馬坑年代不詳,其餘皆屬殷墟四期。

殷墟西區出土墓葬千座以上,墓葬總體規格較低,個別等級較高。在為數不多的硃砂葬中,有3座隨葬了青銅器,M1713甚至隨葬了銅鼎、甗、爵、鉞、大刀等較高規格的銅禮器和兵器。殷墟西區的硃砂葬多與青銅器、玉器共存的情況,說明了硃砂在殷墟並非普通的平民和百工能夠得到並使用的,可能只有擁有貴族身份的人才可以使用。M699中殉人的人骨塗朱的現象值得引起重視。殉葬的人也是分等級的,墓葬中的殉人一般來說是墓主人的家奴,貼近貴族,所以可能會得到硃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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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空的硃砂葬共有19座,明確年代的有14座。(表二)M444、M364、M337年代在殷墟二期。這三座墓葬,葬具都有棺、腰坑和二層臺,墓主人男女皆有,葬式分別為俯身、側身、仰身,人骨塗朱。墓內都殉狗,隨葬器物4~6件,多為陶器,僅M444中出土有銅器和玉器。與這三座墓葬同時期的還有TSKM034。葬具有棺、槨和腰坑,墓底鋪朱,隨葬有銅器和陶器,殉狗。M206年代在殷墟三期,墓主人為女性,仰身直肢,葬具有棺和腰坑,墓底有硃砂,隨葬有7件陶器。TSKM010、TSKM012同屬殷墟三期墓葬,墓主人皆仰身,塗朱,葬具為棺,出土器物少且僅為陶器。TSKM049和TSKM050年代也在殷墟三期,葬具有棺、槨和腰坑,墓底皆鋪朱。前者殉狗,出土有陶器、綠松石和貝;後者出土有銅器、陶器等。M118、M193、M345、M303、66ASM373年代在殷墟四期。M118墓主人為女性,仰身直肢,葬具有棺、腰坑和二層臺,人骨撒朱,隨葬陶簋、罐。M193墓主人為男性,俯身直肢,葬具有棺和二層臺,人骨塗朱,隨葬陶盤、觚、爵。M345葬具僅有棺,棺底鋪有2至5釐米厚的硃砂,隨葬殘陶甑。M303葬具有二層臺、腰坑、棺、槨,隨葬器物數量多、等級高,有青銅器、陶器、玉器、金器、石器、骨牙器和蚌器。其中,玉環、戈、柄形飾塗朱。墓主人可能為家族長老或高階貴族。

大司空墓葬數量多,等級不高,多為平民、百工之墓。在僅有的14座明確年代的硃砂葬中,除M364被打破沒有出土銅器、66ASM373無資訊外,有4座墓葬出土了青銅器,其餘大多數僅隨葬簡單的陶器。M303和M444的墓主人應為高階貴族,是大司空墓地等級最高的兩座墓葬,皆使用硃砂。相較於大司空墓地中大量的未出土器物或僅出土單件陶器的墓葬,這些墓葬的等級已然是比較高的。硃砂葬所佔墓葬總數比例低,仍然說明了僅極少數的人有使用硃砂的權力。隨葬簡單陶器的墓葬也使用了硃砂,這表明或許有庶民透過特殊途徑得到並在墓葬中使用了硃砂。M345僅隨葬殘陶甑,但墓底鋪有2~5釐米厚的硃砂。M373出土一件陶簋(M373∶5)(圖一),內盛較多的硃砂。推測這類墓葬的主人可能和硃砂開採、貿易有關,或者掌管硃砂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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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民屯的硃砂葬共有30座,屬三期8座,四期13座。(表三)其中,三期墓葬皆有葬具,隨葬器物較多。M17、SM736有棺、槨、腰坑及二層臺,SM38、SM43、SM705、SM821有棺、腰坑及二層臺,SM756有棺及二層臺,SM793有棺、槨及二層臺。有3座墓是器物表面塗朱,5座墓是人骨撒朱或部分部位塗朱。四期墓葬或因被盜、被打破,隨葬器物較少。其中,1座墓棺板有硃砂,2座墓器物塗朱,4座墓墓底或棺底鋪朱,6座墓是人骨塗朱或部分部位塗朱。SM41、SM426、SM796、SM771有棺、槨及二層臺,SM735、SM594、SM762、SM889有棺、槨、腰坑及二層臺,SM630、SM631、SM879、SM228有棺和二層臺。殷墟三期、四期的九位墓主人皆已成年,仰身直肢葬與俯身直肢葬並存。在殷墟三期的8座墓葬中,除1座被破壞外,有6座墓葬出土銅器;在四期的13座墓葬中,有9座被破壞,僅4座墓葬出土銅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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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民屯是商代晚期鑄銅作坊的所在地,很多墓葬都和鑄銅人群有關。在上述21座硃砂葬中,儲存完好的墓葬有12座,其中7座隨葬青銅器;被盜擾或被打破的墓葬有9座,僅3座有青銅器出土。與其他墓地相比,孝民屯墓地中,硃砂與青銅器共存的比例相對較高,這可能與墓主人的職業有關,但並不是每個鑄銅工匠都有資格隨葬青銅器,部分硃砂葬的墓主人應為等級較高的具有一定身份地位和權力的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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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橋墓地出土硃砂葬74座,屬殷墟二期12座、三期12座、四期17座,西周7座。(表四)這些墓葬多為長方形土坑豎穴墓,葬具多為棺,有腰坑,腰坑內殉狗。墓葬等級不高,隨葬器物多見塗朱的石條、石柄形飾、石璋等石器。在這74座硃砂葬中,有72座出土塗朱石器,這種現象是殷墟其他遺址所未有的。有學者推測,徐家橋墓地的墓主人生前或許是從事石器製作的工匠,他們所在的“酋”族則是專門從事玉石器手工業生產的部族。這些塗朱石器並非單獨存在,而是往往伴隨著銅器、陶器出土,甚至在少數墓葬中與動物腿骨共存,例如M27中的牛腿骨、M208中的羊腿骨。在商代的族群中,一般生前地位較高的墓主人才會隨葬動物腿骨。可以推測,隨葬塗朱石器的百工,相較於其他百工,生前都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也許是技有專長,得到上位者的青睞,有機會使用硃砂。

侯家莊王陵區硃砂葬M1001、M1002、M1003、M1004、M1217、M1400、M1443、M1500、M1550中,年代在殷墟二期的有5座、三期3座、四期1座。(表五)這些王陵區墓葬規模大、等級高,隨葬品豐富,器物塗朱和殉人塗朱的現象較多,進一步印證了硃砂是貴族身份的象徵。

方輝 李瑋涓:殷墟使用硃砂情況的考察

以上述五個墓地為例,僅從葬具、葬式、隨葬品和墓主人來看,硃砂葬在殷墟二期到四期並無明顯變化,但在墓葬數量上,硃砂葬呈上升趨勢。

(圖二)這或許與發掘材料公佈的數量多寡有關。硃砂葬與青銅器共存的比例較高,這就涉及到殷墟墓葬的人群的身份問題,說明使用硃砂是貴族階層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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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殷墟,硃砂是被貴族階層著力控制的奢侈品,而小屯乙七北組墓地卻出現了車伕身上塗朱的現象。M20出土的三位俯置人骨皆塗朱。M40出土的三具人骨皆俯置,僅一具人骨為全軀,且塗有硃砂,其餘兩具沒有塗朱。車伕的身份不高,卻也使用硃砂。可以推測,車伕也有身份高低之分,為高等級貴族服務的車伕可能也會透過某種渠道獲得使用硃砂的特權或者賞賜。但這僅是個例,不具備代表性。這與殷墟西區M699、徐家橋隨葬塗朱石器的墓葬的情況相似,

硃砂的使用並不是說絕對地涉及到使用者的等級,或者是必須要有特殊的機遇,也不是說凡是低等級的就沒有使用權。使用者能不能接觸到這些貴族,和貴族的關係是否親近,也可能是決定他能否使用硃砂的一個因素。

三 相關問題討論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殷墟硃砂的使用還是比較普遍的,而且有逐步增加的趨勢。

這說明商代晚期都城的殷人獲取這種稀缺資源的通道比較暢通。據瞭解,我國的硃砂礦藏主要分佈於貴州、湖南一帶的西南地區,北方和東部地區的硃砂礦藏比較稀少,只在陝西秦嶺地區的旬陽、浙江昌化等地有所蘊藏,且規模較小。目前看來,殷墟的硃砂資源應該像夏時期一樣,來自古荊州也就是黔、湘、鄂一帶的可能性很大。正是因為硃砂在北方地區屬於緊缺資源,需要經過遠距離運輸才能獲得,其附加值才得以彰顯。與史前和夏時期一樣,商代也存在一個廣域的威望產品交換網路,在這種交換網路下,硃砂和其他珍貴資源實現了跨區域流通。

(一) 硃砂文化的含義

殷墟硃砂的使用雖然情況多樣,但大多還是自史前及夏時期延續傳承而來。其中,硃砂作為一種紅色顏料,在日常生活中有其自然功能的一面。殷墟經常見到青銅或陶質、石質的調色器或盛色器,硃砂是各種顏料中最為常見的一種,也是髹漆工藝不可或缺的原料。

不過,殷墟硃砂用量最大的情況,還是各自的儀式場合。

在硃砂葬中,根據發掘者描述,人骨(部分)塗朱的有29座,人骨周圍撒朱的有5座,器物塗朱的有96座,人骨、器物塗朱並存的有2座,墓底鋪朱的有21座,墓底鋪朱與器物塗朱並存的有3座,棺內有硃砂痕跡2座,馬骨塗朱2座。在祭祀坑中,人骨塗朱的有55座,骨骼下鋪朱、器物塗朱,人骨塗朱與器物塗朱並存的分別有1座。朱書文字則都書寫在器物或甲骨上。

硃砂色赤紅,類太陽、鮮血、火焰,在普遍信奉鬼神的商代,可能有特殊含義。在上古三代的喪葬儀式中,專家學者們普遍認為辟邪是硃砂的主要功用之一,多表現為人骨塗朱、墓底鋪朱,或可稱之為“硃砂有靈說”。在殷墟硃砂葬中,除從事石器加工的徐家橋手工業者墓葬外,墓底或棺底鋪朱與人骨塗朱的情況可以佔到硃砂使用總量的一半以上。在殷墟祭祀坑人骨中,這種情況甚至能夠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作為稀缺資源的硃砂,也是使用者身份和地位的象徵。

一是因為硃砂自原產地輸送到殷墟,必然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甚至付出了血的代價。在當時,能夠得到並使用硃砂的人,一般是非富即貴。即便是像徐家橋百工墓出土的石器塗朱,只能說明百工階層也有上下之分,其上層具有獲得硃砂的機會。二是硃砂多出現在規模較大、規格較高的墓葬中,一般都伴隨有複雜的葬具和豐富的隨葬品。例如婦好墓的棺底鋪有一層較厚的硃砂,郭家莊M160人骨塗朱,武官村北M260墓底鋪朱,劉家莊北M1046玉環塗朱,戚家莊東M265玉虎塗朱,侯家莊王陵區大墓普遍使用硃砂。三是體現在對多具人骨的區別對待上。例如在小屯北組的諸多祭祀坑中,頭上帶有蚌飾額帶的人骨絕大部分塗有硃砂;又比如小屯北組車馬坑M40僅全軀的人骨塗朱。

硃砂葬中的硃砂,或許也有使逝者安眠的作用。

《神農百草經》《珍珠囊補遺藥性賦》等古籍都指出硃砂有安魂魄的作用,多用於配製安神的藥劑。時至今日,硃砂還是很多安神的中藥中的重要成分。或許早在商代,人們就認識到或者賦予了硃砂安神的作用,希望祖先能夠長眠於此,不被叨擾。據介紹,2010年殷墟劉家莊北地發現的三座商代銅器墓,墓主人骨骼被硃砂染得通紅,顯然是經過了特殊處理,或許就與硃砂具有靈性之類的信仰有關。

硃砂是喪葬儀式或祭祀儀式的程式化用品,為了滿足制度和禮儀的需要而被使用。

硃砂作為葬儀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彰顯墓主人的地位,一般與棺、槨、腰坑、壁龕和二層臺共存。而程式的規範化和制度化使得社會上層的統治更加合法化。使用者在透過這種程式推斷禍福、祈求得到神靈和祖先庇佑的同時,展示了所擁有的特殊權力,強化了自身的權威。小屯丙二基址出土的兩件玉璧,一青一白,玉璧器表均塗有硃紅色。塗有硃砂的玉璧,顯然是為了增強器物在奠基儀式中的功能。

殷墟祭祀坑中硃砂的使用比較普遍,作為祭祀儀式的重要環節或有一定的用意。鋪灑硃砂的現象在更早的鄭州商城祭祀坑的填土中就已經出現,但殷墟祭祀坑似乎更注重將硃砂用在犧牲身上,前文提及的後岡圓形祭祀坑(59AHGH10)是其典型案例。該祭祀坑為圓形,口徑2。2米,深2。8米,坑底和坑壁均經過細緻加工。坑內埋有73個個體的人骨,分埋成三層,其中可以鑑定性別和年齡者,成年男性22人,成年女性3人,兒童15人,有的人骨架上留有明顯的刀砍痕跡,人骨上多塗有硃砂。發掘者根據坑的形制、出土遺物、人骨施以硃砂和明顯的火燒痕跡判斷,此坑應為一處祭祀坑,坑內的人骨架即是人牲。坑內還出土鑄有30字長銘的“戍嗣子鼎”和其他陶器、骨器以及紡織品、穀物和貝等罕見之物。筆者曾根據坑內出土的珍珠門文化典型器物,判斷其為殷墟末期征伐夷方之後所進行的祭祀活動遺存,出土的器物多為戰利品,人骨應為俘獲的夷人。小屯遺址也有大量的祭祀坑使用硃砂,形式多為人骨塗朱。這些祭祀坑規模不大,一般不超過5平方米,與蚌同出者不到十分之一,殉葬人數多為5到6人,有2座祭祀坑葬1人,5座葬3人,6座葬4人,13座葬5人,12座葬6人,6座葬7人,7座葬8人,3座葬9人,1座葬13人,2座未知。祭祀坑內人骨幾乎都俯置,多人首分離,常見骨骼散亂或缺失的現象。

既然硃砂是珍稀資源、威望產品,那為何卻又常常施於祭祀坑中的人牲?

這或許可以從儀式需要的角度加以解釋。從實施殺伐的統治者的角度來說,這樣的儀式程式顯然具有特殊的含義。殺伐人牲畢竟是血腥的行為,在祭祀的過程中,統治者或許也有些許的憐憫之心。勝利者一邊將被殺的俘虜置於坑中,一邊在屍骨上鋪撒硃砂,以祈求死者的靈魂得以早日轉生,不再對生人造成危害。對於實施殺伐的人來說,當然知道殺人本身是一個很殘酷的行為,但是他又必須要殺人來祭祀自己的祖先和神靈。殺人畢竟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他們也會透過這種方式來緩解內心的負疚感,使內心得到慰藉。

至於在儀式中使用硃砂的目的,學者們通常從社會等級和象徵符號兩方面來研究。我們認為葬儀中使用硃砂是身份的象徵。石璋如認為乙組基址北組殉葬墓是有一定等級的:一等有一人,二等四人,三等二十一人,四等一百人;這從人數上看跟《周禮·夏官·司馬》所記載的四等兵制接近;而第一等到第三等的人骨上染有紅色,可能跟他們的地位服飾有關。汪濤則從紅色在世界各地儀式中的普遍性,如古代敘利亞人在祭祀天神時要挑選紅頭髮紅膚色的人作為犧牲、祭祀要身穿紅色祭袍、祭廟用紅色裝飾。在古羅馬祭祀玉米神Osiris時也是要用赤鬃的小馬駒,指出顏色的使用絕非偶然,而是符號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顏色的使用與商代潛在的象徵體系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絡。

我們認為,從硃砂最本質的顏色來看,硃砂的使用可以在視覺上產生一種威懾力,增強儀式的表演性。

貝爾·凱瑟琳在定義儀式時曾指出,儀式行為可以看成一種“行為秀”,通常會在公眾面前故意展示,這種表演性主要包括兩方面的特性。首先,儀式舉行者會採取一系列的轉變行為,即透過唱歌、演奏樂器、化妝、服用迷幻劑等等,來創造一個劇院式的表演,給予參與者多種感觀體驗,包括視覺、聽覺、觸覺、嗅覺乃至味覺上的刺激,讓參與者進入另一個世界,儀式參與者要相信,或至少表現出他們相信發生在他們前面的這些轉變。其次,表演並不是嘗試準確地反映真實世界,而是為了簡化它,以此創造一個人為模仿的微觀世界,透過這一系列體驗,讓參與者體驗到神聖和世俗、特殊和常規、超凡的理想和實在的現實之間的區別,希望告訴參與者“這是不同的、有意的和重要的,一定要注意”。也就是說,儀式中的顏色使用,除了顏色所體現的宗教思想和社會功能,也能在儀式現場增加儀式的視覺效果,從而給儀式參與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一些儀式物品的設計同樣具有視覺上的威懾力。張光直在評論商末周初古典式的青銅器上的動物紋飾時,就曾認為這些紋飾“表現一種高昂的情緒,並給人以有力的感覺……‘神秘’‘神奇’‘生動’‘有力’與‘感人’,是一些常常用來形容這種古典式的動物美術的詞句,而其中之動物的確有一種令人生畏的感覺”。在選擇儀式中的動物犧牲時,商人對動物犧牲的顏色也有所偏好。《禮記·檀弓上》載:“夏后氏尚黑,大事斂用昏;戎事乘驪,牲用玄。殷人尚白,大事斂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周人尚赤,大事斂用日出,戎事乘‘騵’,牲用‘騂’”。儘管有些學者對文獻內容的真實性持懷疑態度,認為文獻可能經過了後世的增益,或“梁思永先生說在安陽殷墟,一切儀仗彩繪都以紅色為主,可見檀弓的話不盡合”。但也有學者對卜辭的研究證明其有合理之處。裘錫圭對卜辭中有關白馬的記載做了仔細分析,認為殷人對白馬確實有所偏愛。這些帶有顏色的動物犧牲用在祭祖儀式中,可能也能增強儀式現場的視覺效果。

(二) 殷墟硃砂的來源問題

我國有四大汞礦產區,分別是崑崙—秦嶺成礦區、三江成礦區(川西和雲南中西部)、武陵成礦區(湘西黔東、川東南、鄂西南)和右江成礦區(滇東南、黔西南和廣西)。史籍中記載的早期硃砂產地大多數位於西南地區。《尚書·禹貢》記載荊州貢丹,是眾所周知的。《逸周書·卷七·王會解》謂:“卜人以丹沙。”學者認為“卜人”及“濮人”是屬於生活在西南地區的百濮民族,大致分佈在重慶東部和湖北的南部。這也說明了在商周時期西南地區的部族曾向中原王室進貢硃砂。與《禹貢》類似的記載還見於《史記》,如“西蜀丹青不為採”;“巴蜀亦沃野,地饒卮、薑、丹砂、石、銅、鐵、竹、木之器”。也見於《後漢書》,如“巴氏之子,生於赤穴”。巴氏之子指的是巴族人,分佈在巴蜀地區。赤穴則指汞礦產區。考古發掘也已表明,四川廣漢三星堆遺址早在二里頭文化時期就使用了硃砂。更為重要的是,位於貴州的硃砂礦區,確已發現了先秦時期就被開採使用的考古證據。除此之外,其他地區的汞礦既沒有早期史籍記載,也沒有發現直接的考古證據。因此,殷墟的硃砂來自我國西南地區的可能性最大。我們透過對山東長清仙人臺遺址、山東濟南大辛莊遺址、山西翼城大河口遺址、河南新鄭暢馨園遺址和殷墟郭河遺址進行硫同位素分析,可知這些檢測標本中的硃砂來自於貴州、湖南、湖北和四川的汞礦,排除來自陝西旬陽、廣西、青海等地的汞礦。

可以說,殷墟硃砂至少部分來自於西南地區。

商代晚期殷墟周邊遺址發現的硃砂葬,或可補充安陽與西南產地之間的硃砂流通環節。河南信陽羅山天湖墓地是商周時期的重要遺址,居於南北交通要道,是溝通殷墟和南方眾多遺址的必經之地。據統計,羅山天湖商代晚期墓葬的棺底普遍鋪有一層厚約2釐米的硃砂。羅山蟒張商代晚期墓葬在第一次發掘時發現,墓底幾乎都鋪設了大量的硃砂。在之後的發掘中發現,在隨葬品極少甚至沒有隨葬品的墓葬底部也都鋪設了一層厚約2釐米的硃砂。在第三次發掘時指出,商代墓葬的槨底都鋪有一層1~2釐米厚的硃砂。上述墓葬的年代都在殷墟二期至四期之間。硃砂作為一種稀缺資源,能夠在天湖墓地頻繁出現,並被大量使用在等級不太高的墓中,毫無疑問是一種奢侈行為。羅山和殷墟中間的滎陽小胡村也是使用硃砂較多的遺址之一。小胡村“舌”族墓地M22年代在殷墟三期,墓底鋪設一層2釐米厚的硃砂。M28墓底同樣鋪朱,年代在殷墟二期晚段。這兩座墓葬都隨葬了銅鼎等器物,等級相對較高。

種種跡象表明,商代的硃砂極大可能來源於西南地區的汞礦產區。上述遺址似乎構成了一條運輸路線。

可以推測,羅山天湖是連線殷墟和西南汞礦產區的重地。從西南地區運送來的硃砂,先經過羅山,再轉送至滎陽,最後傳入殷墟。我們曾推測,史前至夏時期,丹江是南方運輸丹砂至伊洛河流域的主要通道。隨著商代都城遷至豫北安陽,運輸硃砂的通道隨之東移。

不過,位於西部的汞礦似乎也不排除在商代被開採並使用的可能性。

據《古本竹書紀年》載:“和甲西征,得一丹山。”和甲即盤庚遷殷之前的陽甲,王國維認為是遷殷之後的祖甲。至於丹山,有三種釋義,一是產有硃砂的山;李民認為是山名,與硃砂無關;丁山則認為,丹山即刪丹。刪丹山即焉支山,屬祁連山支脈,今位於甘肅省山丹縣,與青海的硃砂礦產區相去不遠。另一條線索就是位於陝西旬陽的硃砂礦。據《明史》卷四十二志第十八:“洵陽,東北有水銀山,產水銀、硃砂。”《讀史方輿紀要》卷五十六“陝西五”:“水銀山,在縣東北二百四十里。山有洞,產水銀、硃砂”。據此或可推測,盤庚遷殷前後,商人就已經獲得了西部的硃砂資源。陝西西安老牛坡商代墓地距離洵陽汞礦較近,這裡僅在少數較高等級的墓葬中出土硃砂,且有填土加朱、人骨塗朱、器物塗朱等多種方式。其產地是否與之有關,有待於在將來的科學檢測中予以證實。

四 結語

殷墟時期的硃砂除了用於髹漆工藝之外,還主要用於硃砂葬、祭祀坑和朱書文字這三種情況,其中以硃砂葬和祭祀坑中使用硃砂最為常見,用量也最大。這些用途均說明硃砂的使用具有特殊的宗教含義。透過全面梳理殷墟硃砂的使用情況,發現殷墟硃砂的使用量自二期至四期呈上升趨勢。人骨塗朱、器物塗朱和墓底鋪朱是殷墟硃砂葬最常見的使用形式,說明硃砂是喪葬和祭祀儀式中的重要用品。殷墟硃砂葬的墓主人地位普遍較高,至少是中小貴族,表明硃砂在殷墟是一種被貴族壟斷的珍稀資源。文獻記載和科技考古證據均表明殷墟的硃砂最有可能來自古荊州地區,也就是貴州、湖南一帶的西南地區,也不排除商人使用了來自陝西秦嶺一帶的汞礦資源。

作者單位: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註釋從略,完整版請參考原文。

編輯:湘 宇

校審:水 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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