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樣的一個觀念,如今在我們中國人的內心裡,好像已經非常根深蒂固了。到底根有多深、蒂有多固呢?
早在2000多年前,一個叫韓非的人,就在他的書中大聲疾呼: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
就是說法律這個東西,不應該偏袒那些權貴,就像木匠幹活時用的墨線一樣,絕不會向彎曲的地方傾斜。
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然而這樣一來,那些權貴們的利益,似乎就被變相剝奪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再明顯不過了。如果權勢真的沒什麼用,富貴也真的沒什麼用,那為什麼還削尖了腦袋去鑽營,挖空了心思去謀奪呢?
所以,這樣的觀念相對於權貴和窮人,意義是不一樣的。
說得再直白一點,對於窮人來說,人命就是關天的大事。可對於權貴而言,可能就不同了。會有怎樣的不同呢?《紅樓夢》有這樣一個細節,就很值得玩味。
話說林黛玉投靠外婆史太君,在榮國府住了下來。這一天早上,前往王夫人的住處請安,就見王夫人和王熙鳳兩人,正在拆開從金陵來的一封書信。
沒多大會兒,王夫人的哥哥王子騰,又派了兩個媳婦來說話。
林黛玉本來也不明就裡,卻聽賈探春幾個姐妹在議論。原來她們議論的事,就是薛蟠因為與馮淵爭買英蓮,結果仗勢欺人,把人家給打死了。
當時的情況是:
“(薛蟠)倚財仗勢,打死人命,現在應天府案下審理。”
按照王子騰的意思,是把這個案子提到京城裡來審理。
“如今母舅王子騰得了資訊,故遣他家內的人來告訴這邊,意欲喚取進京之意。”
然而,接下來怎麼處理的呢?具體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被革了職的賈雨村,沒多久就復了職,而且還撈了一個肥缺,就是金陵應天府的知府。他到任後接手的第一樁案子,就是薛蟠犯下的這樁人命官司。
你要非說不是巧合,估計老天爺都不相信!
這樁案子到了賈雨村手裡,接下來的情形,大家應該都很熟悉,就是《紅樓夢》這本書中,有名的“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值得一提的是,在審理這樁案子時,那些壞得流膿的主意,似乎都是門子出的。只是在案子審結了以後,賈雨村這才給賈政和王子騰寫了兩封信,告訴他們:
“令甥之事已完,不必過慮”等語。
王夫人接到賈雨村的信時,薛蟠與薛姨媽、薛寶釵,還在來京城的路上。說起來也是奇怪,自家兒子惹下了人命官司,可這一路上走來,薛姨媽竟然隻字未提。
快京城時,孃兒倆倒是因為住在榮國府,還是收拾自家房屋,拌了幾句嘴。
更令人奇怪的是,薛姨媽孃兒仨來到榮國府後,便忙著跟王夫人敘起了姐妹親情,還有就是拜見賈母史太君,而薛蟠則又去拜見了賈政、賈赦,賈珍等,順便把帶來的土特產分了一分。
薛蟠的人命案,誰也沒有提,就好像沒發生過一樣。
如果非要說提,恐怕也就賈政派人挽留薛姨媽,讓她閤家住在梨香院時,捎帶著提了那麼一嘴:
“外甥年輕不知世路,在外住著恐有人生事。”
聽這話裡話外的意思,好像是因為薛蟠年少無知,被人給下了套一樣。有些朋友或許覺得,薛蟠畢竟是王夫人妹妹的兒子,賈政作為姨父,只有幫忙擦屁股的份兒,似乎也不好說個什麼。
可這畢竟是一條人命啊,竟然就能如此輕描淡寫!
聊到這裡,我們不妨來想這樣一個問題:
在那些權貴的眼裡,窮人的命到底值什麼?
實際上,還真就什麼都不值,連提都不值得一提。雖然早在2000多年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樣的觀念,就被法家的一幫人給提了出來,然而歷朝歷代的那些權貴們,他們真會把自己等同於窮人?
怎麼可能!想得太美了!
說起來,多虧我們出生在中國,還遇上這樣的一個好時代。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更是日漸深入人心,才使得2000多年前,韓非子“法不阿貴,繩不撓曲”的法治理念變成現實。
要不然,像你我這等草芥小民,還真就像草芥一樣。
大家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