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律卻礙格——五律、七律詩中“四平頭”指的是什麼?

合律卻礙格——五律、七律詩中“四平頭”指的是什麼?

古詩中對“平頭”的定義有兩種,一種是格式平頭,一種是內容平頭。

關於“五律、七律”中的四平頭問題,是指文法平頭。因為如果出現格式上的平仄平頭,就是出律,作品不能視為格律詩,自然也不能稱為“五律、七律”。

平仄平頭

格式上的平頭是指前後聯的前兩字平仄完全相同。

假如一首律詩中有兩聯,出現平仄關係為: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這個就是平頭,在格律規則未完善之時,這種形式的詩是非常多的,因為“相粘”的定義相對來說出現比較晚,即使在盛唐,這種格式的詩歌也大量存在。後人在整理這類作品的時候,因為它們本身是遵守“相替”的律句,一聯中上下句又完全遵守“相對”的原則,僅僅是不“相粘”,就好像正常生長的一棵樹忽然斷了,重新來過,所以把這種格式歸到格律詩中的特殊格式——折腰體。

合律卻礙格——五律、七律詩中“四平頭”指的是什麼?

像王維的《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

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平平仄平。

這其實就是兩個典型律句上下聯的重複——“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一三五有變化),因此他這首七言絕句就是典型的折腰體。

如果在五律、或者七律中間出現這種格式的句子,特別是中二聯如果出現這種現象,“四平頭”的毛病是坐實了,但是不是折腰體還要看具體情況。

所以,如果將折腰體剔除出格律詩認定(這是可以的,具體看個人劃分),只嚴格遵守平仄關係,那麼只要出現“平仄平頭”聯的詩就都是古體詩,不是格律詩,那自然就不存在“五律、七律”的四平頭問題了。

還有一種,就是四句(兩聯出對句)的平仄(前二字)完全相同,成為“四平頭”,那樣既不相對,也不相粘,完全就是出律,不必討論了。

合律卻礙格——五律、七律詩中“四平頭”指的是什麼?

內容平頭

所以常見的四平頭問題就是格式合規,而內容犯平頭了。

基於上面的格式劃分,我們一般稱“四平頭”,就是指格律詩中的內容平頭——具體來說,應該是詞意平頭。

這種毛病是很多詩歌愛好者容易犯的。

為什麼呢?因為五律、七律的中二聯本身就是為了拓展空間的二聯,就是給詩人來展示文采,鋪陳描寫的,支援並要求對仗。很多朋友一旦進入這種文采展示環節,如入無人之境,很容易就會筆鋒收不住。

寫賦的話,就會出現大段重複對偶的描寫。寫詩,就是在中二聯對仗的“要求”下,重複使用字詞結構。犯“四平頭”的作者一般不會自我察覺,甚至會覺得自己文采天縱,怎麼就寫得那麼好。

合律卻礙格——五律、七律詩中“四平頭”指的是什麼?

舉個名人的例子。陸游有一首五律《雪中二首其二》:

春晝雪如篩,清羸病起時。

跡深驚虎過,煙絕閔僧飢。

地凍萱芽短,林寒鳥哢遲。

西窗斜日晚,呵手斂殘棋。

注意陸游並沒有使用“起承轉合”普遍文法,而是使用了山水詩常用的前三聯寫景,尾聯總結感嘆的寫法——這種寫法非常多,並沒有問題。但是他的中二聯,就因為過於細密的景色描寫,和沒有變化的前二字結構,犯了“四平頭”的毛病。

頜聯、頸聯的起頭兩字“跡深”、“煙絕”、“地凍”、“林寒”都是主謂結構,在四句詩中相同位置重複出現,這就是典型的“四平頭”。

雖然問題很典型,但是並非什麼不得了的毛病,只是在寫法上重複,變相地侷限了內容的豐富表達,所以“礙格”——注意這個“格”,不是“格式”的格,而是“格調”的格。

“礙格”不是出律,有時候甚至感覺不出來。這是在文采、文法上的小問題。我們寫詩到了後期熟悉格律之後,自然要追求寫得更好,就要注意避開這種情況。

合律卻礙格——五律、七律詩中“四平頭”指的是什麼?

詩歌是韻文,講究節奏感。但是一定要注意,雖然節奏感是因為字詞結構的重複而產生的,但是絕對不可以反覆出現相同的節奏感,那樣的話作品就會陷入一種同頻震動,讓人昏睡的吟誦感中。

詩歌是吟誦體,在朗誦的時候需要有聲音高低的變化,也需要有節奏的靈活變化,才能讓朗誦者、聽眾耳目一新,不會產生倦怠感。

四平頭因為頂多也就四句,所以字詞漂亮的話,問題還是不大,像陸游這首作品,因為本來就都是寫景,也就感覺沒什麼大的關係。但是如果產生節奏的變化,就會讓讀者在吟誦的時候感覺更加清新、流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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