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是幼兒教育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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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是幼兒教育的重要內容

關於幼兒教育的內容,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明確規定:“可以相對劃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個領域”。顯然,在這五個領域中,藝術乃人類社會之美的高度集中與凝練,它屬於美育的範疇,而且是美育的最主要的內容。

不僅如此,《綱要》在關於藝術領域的“目標”中要求,要讓幼兒“能初步感受並喜愛環境、生活和藝術中的美”;在“內容與要求”中要求,要“引導幼兒接觸周圍環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豐富他們的感性經驗和審美情趣,激發他們表現美、創造美的情趣”;在“指導要點”中更是明確提出,“藝術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應充分發揮藝術的情感教育功能,促進幼兒健全人格的形成。”

“教師的作用主要在於激發幼兒感受美、表現美的情趣,豐富他們的審美經驗,使之體驗自由表達和創造的快樂。”《綱要》的上述要求表明,作為幼兒教育五個內容領域之一的藝術,實際上已遠遠超越了藝術形式的範疇,它將自然美、社會美、藝術美融為一體,包容了美育的全部內容。

美育是幼兒教育的理想境界

可以說,在《綱要》中,藝術只不過是美育的一個代名詞,而真正的內容領域之一,就是美育。由此,我們不難得出一個基本的結論,美育是幼兒教育的重要內容。

與此同時,美育內容不僅侷限於藝術領域,同樣也延伸到了其他的四個內容領域。關於“健康”,《綱要》指出:要“樹立正確的健康觀念,在重視幼兒身體健康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心理健康。”

身體健康的內涵包括健全與健美,而健美的目標,並非體育所能獨立實現,對幼兒來說,不存在專業層面上的體育活動,所謂的體育,應該是與藝術合而為一的。而擁有一顆愛美之心,充滿著對美好事物的嚮往,則是幼兒心理健康的最重要標誌。關於“語言”,《綱要》也特別提出,要“使之感受語言的豐富和優美”,要“利用圖書、繪畫和其他多種方式,引發幼兒對書籍、閱讀和書寫的興趣”,同樣也是有美和藝術滲透其中,而且幼兒教育中的語言教學,側重的不是知識點的傳授,而是語言的美感培養。

美育是幼兒教育的理想境界

在“社會”和“科學”領域,《綱要》要求,要培養幼兒“愛父母長輩、老師和同伴,愛集體、愛家鄉、愛祖國”,“愛護動植物,關心周圍環境,親近大自然”等等,而對於幼兒來說,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愛,之所以愛這一切,都是因為在幼兒的心靈深處,這一切都是那麼地美好,是自然之美、社會之美、親情之美喚起了幼兒的愛心。

由此看來,幼兒教育的五個內容領域中,不僅藝術領域是美的體現,其他領域也隱含著美的線索。因此,抓住了“美”,就貫通了幼兒教育的五個內容領域,使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構成了幼兒教育的有機內容系統。從內容角度看,美育應該成為幼兒教育的主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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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是幼兒教育的最佳形式

關於幼兒教育的形式,《綱要》指出,要“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相信這一點也是每一位幼兒教育理論研究者和實踐者的普遍共識。

“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不僅意味著遊戲是幼兒教育的主要活動形式,更意味著幼兒教育活動的各個方面都應該充滿著一種遊戲的品格,相比之下,後者更應該受到我們的關注和重視。而從“遊戲說”的角度上講,遊戲活動,就是審美活動;遊戲的品格,就是審美的品格。

美育是幼兒教育的理想境界

“遊戲說”是關於藝術起源的重要學說之一,其代表人物是德國美學家席勒。席勒認為,人的藝術活動是一種以審美外觀為物件的遊戲衝動。具體說,人具有三種衝動,感性衝動、形式衝動和遊戲衝動。感性衝動和形式衝動這兩種衝動在人的身上同時起作用、或者說兩者達到了統一時,便出現了一種新的衝動——遊戲衝動。

席勒進一步解釋說,遊戲衝動亦即審美衝動,它以自由為其精髓。簡而言之,作為遊戲的審美活動就是要創造出形式與內容、感性與理性、客觀與主觀相統一的美的形象。

席勒畢生對其自身理論的追求和探討都沒有離開“自由”二字。他之所以將“審美”命名為“遊戲”,與其取意遊戲的自由有關。也就是說遊戲可以調和人身上自然與理性的矛盾,使人處於自由狀態,從而達到人性的完滿實現。

席勒認為,遊戲的根本特徵在於自由,而人只有在審美活動中才是自由的。基於以上觀點,他認為審美與遊戲是相通的,美是一種在感性衝動和形式衝動之間展開其自身自由的潛在的遊戲衝動。只有在遊戲衝動中,人才能克服來自內部和外部的強制,在精神和物質方面都達到自由,都達到和諧完善的發展,這就是審美的境界。

美育是幼兒教育的理想境界

從個體發展的角度看,幼兒時期乃人生旅程的初級階段,尚沒有真正走進社會,較少受制於社會規範。充滿自由本性、熱愛遊戲活動、對美的事物最為敏感,是幼兒最本質的個性特點,也是幼兒最珍貴的個性品質。

因此,遵循幼兒的個性特點,保護幼兒的自由與遊戲品質,理應成為幼兒教育的金科玉律。而根據席勒遊戲說的基本原理,遊戲活動從本質上講就是審美活動,當我們的教育活動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審美活動形式時,我們必將獲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但是,幼兒日常生活中的遊戲活動和更高層次的審美活動並不是等同的,前者更多基於一種生理的衝動與滿足,後者則追求一種身心的愉悅,顯然,後者才是幼兒教育的目標所在。

那麼,如何才能讓幼兒教育活動不只是一種日常生活中的本能遊戲活動,而成為一種充滿自由與創造品性的審美愉悅活動呢?正如前面所談到的,藝術是美的高度提煉和集中,藝術承載著人類對美的追求和嚮往,藝術形式是包括幼兒在內的所有個體的一種天然喜好,藝術活動是一種超越日常功利目的的純粹的審美活動。

因此,當我們的幼兒教育藉助於藝術這種最高的審美活動形式來實施的時候,毫無疑問,它不僅會深受幼兒的喜愛,而且也必然會最大限度地實現幼兒教育的既定目標。由此我們也不難得出結論:依託於藝術形式的美育,乃幼兒教育的最佳形式。

美育是幼兒教育的理想境界

美育本是一種心靈教育或靈魂教育,“心能美育”概念的提出,其獨特的貢獻還在於確立了透過美育來開發幼兒心靈潛能的教學策略,正如我們在前面所論證的,這種策略是符合幼兒自身身心特點和幼兒教育發展規律的。當我們透過藝術審美的方式潛移默化地培育著幼兒的美好心靈時,我們沒有理由不相信,他們不僅在幼年時期會健康快樂的成長,而且必將為未來的幸福人生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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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是幼兒教育的理想境界

當我們認同上面所談到的,美育既是幼兒教育的重要內容,也是幼兒教育的最佳形式時,我們進而可以提出:讓幼兒教育自身立美,讓幼兒教育成為美育,進而培養出美好的人,乃幼兒教育追求的理想境界。

最高境界的美育,不僅教育的內容是美的,也不僅教育的形式是美的,而且其教育的過程和教育的結果都是美的。對於幼兒教育來說,要達到美育的境界,要自身立美,除了具備前面談到的教育內容與形式要美之外,還必須做到整個教育的過程要富有美感,要充滿自由與創造的品格,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收穫美的結果或產品,即培養出美好的人。可以說,理想的幼兒教育是一項美育系統工程,是一項自身立美工程,這項工程的主要實施者就是幼兒教師。

美育是幼兒教育的理想境界

幼兒教育要實現自身立美,幼兒教育要成為美育,我們必須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藝術領域的教育內容切忌專業化和技能化,讓學生感受與體驗藝術之美,培養幼兒的藝術興趣與愛好,應確立為藝術領域內容教學的主要目標;而對於非藝術領域的教育內容,則不能對美視而不見,要善於挖掘健康、語言、社會、科學等領域中的審美要素,充分利用幼兒對美的敏感與愛好的特點,讓美領引著幼兒愉快地進入到這些領域。

第二,藉助藝術形式來進行遊戲活動,是幼兒教育的重要活動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藝術審美活動適合幼兒的思維發展水平,能充分滿足幼兒的藝術表現慾望,因此,對於能夠以藝術為載體來組織教育活動的內容,藝術形式無疑是我們的最佳選擇。但是,不能機械地把任何的內容去套用藝術的形式,我們強調的是幼兒教育形式的審美化,關注的是幼兒教育過程要具有審美意味和自由品性。

第三,教師乃幼兒美育工程的實施者,是幼兒美好心靈的塑造者,在幼兒眼中,教師就是美的化身。因此,教師自身不僅要通曉各種藝術形式,而且要從外表到內心,都放射出一種美的魅力,這種魅力一方面源自教師的審美修養,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來自於教師的教育責任感和愛的力量。

對於幼兒來說,教師的言傳身教和榜樣的作用是無窮的,一個自身不美的教師絕不可能培養出具有美好心靈的人。就如前面談到的“心能美育”幼兒教育系統,只有當我們的教師自身充滿“愛、快樂、自信、夢想、創新”,才能真正實現我們的教育理想——最大限度地開發幼兒“愛、快樂、自信、夢想、創新”這五大心靈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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