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12月1日起,化州這類天然氣價格上調!

剛剛,化州市發改局釋出最新通知

從2021年12月1日零時起

非居民用氣價格上調

由現行5.12元/立方米上調為5.97元/立方米

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暫不作調整

最新通知!12月1日起,化州這類天然氣價格上調!

關於調整化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化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鑑於我國多地天然氣需求緊張,價格不斷上漲,從2021年2月份價格4137元/噸,至2021年10月底止,價格已上漲達到6403元/噸,為避免出現價格倒掛情況,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10號)、《關於制定化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燃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化發改價格﹝2018﹞15號)有關規定,啟動價格聯動機制。經測算,基期的加權平均進貨價(2。83元/立方米)與間隔期限最後一個月2021年10月份加權平均進貨價(3。71元/立方米),已上浮超過8。0%,符合調價視窗期條件。經研究,根據國家“壓非保民”和上級要求,

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暫不作調整

;決定對

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按原價格執行

1、居民用氣價格

2、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粵發改規[2018]10號)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4]467號)規定,

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等

非居民使用者用氣價格執行居民用氣第一、第二檔價格的平均價4.48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氣價格上調

即是居民以外其他使用者(工業、商業、公建等)管道天然氣計量價格

由現行價格5.12元/立方米上調為5.97元/立方米

三、工作要求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價格從2021年12月1日零時起執行

,《關於調整化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化發改價格〔2021〕1號)同時廢止。

化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5日

TAG: 價格用氣2021居民燃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