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首例駕考作弊案宣判,18名替人代考的“槍手”也沒跑脫, 你怎麼看?

昨日,四川達州首例駕考作弊案宣判,30名被告人中,12名組織者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被判處10個月至3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18名替考“槍手”也分別被判處拘役、管制等。

達州首例駕考作弊案宣判,18名替人代考的“槍手”也沒跑脫, 你怎麼看?

機動車滿分學習考試,是對機動車違規扣分滿12分的司機,在法律規定時間內申請恢復駕照資格的國家級考試。其中包括集中理論學習考試7天,場地實習考試等,考試合格可消除扣分恢復駕照。以江某、杜某華為首的作弊團伙,看到有機可乘,從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共操作成功72人次,非法獲利90多萬元。在12名組織者中,江某主要聯絡招考扣分司機,杜某華為主組織實施作弊考試事項。杜某華為主組織實施作弊考試事項。他們招考的司機以外省為主,這些人只交錢不參加學習考試,就可得到合格的《滿分學習成績單》。他們共同的犯罪心理是這樣作弊不會造成風險,神不知鬼不覺從中獲利。但豈不知這完全違背了國家對違規司機的學習再教育的規定,起到了包庇縱容違規者的惡劣作用,若擴大下去後果是嚴重的。

達州首例駕考作弊案宣判,18名替人代考的“槍手”也沒跑脫, 你怎麼看?

根據我國新刑法有關條款規定,組織考試作弊、代人考試是犯罪,在國家級考試中特別是成人考試中示情節情況要判罪服刑。這些人長期作弊成習,目無法紀,這次碰到了茬兒上,以身試法完全是咎由自取。特別令人遺憾的是這18個“槍手”,每次替考僅得200元,貪圖小便宜,竟也被判了罪。

達州首例駕考作弊案宣判,18名替人代考的“槍手”也沒跑脫, 你怎麼看?

正道有義,法律無情,此事的警示作用是深刻的,為了社會的公平進步,一切弄虛作弊的醜惡現象必將受到人們的唾棄和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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