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今|曹操高陵“香囊”考議

曹操高陵出土“香囊卅雙”石牌。據此可以推知曹操高陵應有日常使用的“香囊”隨葬。洛陽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石牌也可見“香囊”銘文,可以看作相類同的文化現象。東漢魏晉時期社會上層用“香”風習普及。貴族大墓或大量隨葬“四方珍香”。對西域出產“香”的熱情追求,與《續漢書·五行志一》“服妖”條所謂“靈帝好胡服、胡帳、胡床、胡坐、胡飯、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貴戚皆競為之”[1]記載的社會習俗傾向有密切的關係。歷史文獻所見“系香囊”、“垂香囊”、“持香囊”,以及“佩”“香囊”、“帶”“香囊”、“著”“香囊”、“懸”“香囊”等用“香”方式,形成值得重視的社會風俗史情景。“香囊”體現了兼及物質層面與精神層面的生活消費內容,也反映了當時社會的衛生意識、幸福追求與審美情趣。由絲綢之路西來的文化影響,也透過“香囊”的使用有所表現。

曹操高陵“香囊卅雙”石牌

曹操高陵2號墓出土“石牌66塊”,有文字“396個”。[2]其中有文字為“香囊卅雙”(M2:96)者。[3]曹操高陵2號墓出土刻銘石牌文字的內容,有學者指出,其性質“應為‘物疏’,即一般所說的‘遣冊’,這是隨葬品記錄,它們流行於戰國時代至魏晉時期。”[4]

也就是說,曹操高陵隨葬品應有“香囊卅雙”。石牌文字“香囊卅雙”所體現的這一情形,透露了這一時期社會生活史的重要資訊。

對於考察曹操高陵刻銘石牌文字“香囊卅雙”具有參照意義的文物,還有洛陽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石牌文字“白珠落香囊一」具玦廁自副”(M1:128)。“白珠落香囊”,李零釋作“白珠落(絡)香囊”[5],是正確的。“落”與“絡”通,見於高亨《古字通假會典》“絡與落”條:

【絡與落】《漢書·李廣傳》:“禹從落中以劍斫絕纍。”顏注:“落與絡同。”○《漢書·西域傳》:“落以隨珠和璧。”顏注:“落與絡同。”○《莊子·天道》:“知雖落天地。”《太平御覽》四六四引落作絡。○《莊子·胠篋》:削格羅落罝罘之知多。《文選·吳都賦》劉注引落作絡。○《淮南子·齊俗》:“待西施毛嬙而為配。”《群書治要》引作“西施絡慕”,《太平御覽·獸部八》引“西施落慕”。○《文選·景福殿賦》:“兼苞傅落。”李注:“郭璞《山海經注》:‘絡,繞也。’落與絡,古字通。”[6]

其中李禹故事體現“落”與“纍”即“絡”與“纍”的結合[7],說明“落”“絡”字義最為明朗。

“白珠落(絡)香囊”,應即以“白珠”絡傅裝飾的“香囊”。而“玦廁自副”,是說作為附綴的玉玦與“香囊”合為一體。

東漢“胡”風與“京都貴戚”的西域“珍香”追求

自張騫“鑿空”,開通西域道路之後,東西方向的人員往來、貨品貿易和文化交流益為頻繁。一時“馳命走驛,不絕於時月;商胡販客,日款於塞下”。[8]據《東觀漢記》卷一六《楊正傳》記載,“西域賈胡”在都市甚至有以強勢方式組織聚會的能力。[9]馬援南征“武陵五溪蠻夷”,執政集團成員有指揮不力、進軍遲緩的批評,以“類西域賈胡,到一處輒止”相比喻。[10]可知朝廷上層人物對於“賈胡”在內地從事商業的經營方式和行為習慣都是熟悉的。

“胡”人在中原地方的活躍[11],因其積極進取導致的成功,有力促成了社會文化生活中“胡”風的浸染。前引《續漢書·五行志一》“服妖”條:“靈帝好胡服、胡帳、胡床、胡坐、胡飯、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貴戚皆競為之。”貴族階層“皆競為之”,自然也會對更普遍社會層面的文化風習形成導向性的影響。

東漢晚期以至魏晉魏之際“京都貴戚”們在生活情趣與審美傾向方面的相關表現,在比較具體的歷史文獻中有所記錄。他們對“香”的消費需求特別引人注目。

漢末實力派軍閥劉表的墓葬西晉時遭遇盜掘,據說“芬香聞數里”。[12]《水經注》卷二八《沔水》記載了“墓中香氣遠聞三四里中,經月不歇”的情狀。[13]《藝文類聚》卷四○引《從徵記》則說“香聞數十里”,遠遠超越《水經注》所謂“三四里”。並且明確寫道,“(劉)表之子(劉)琮,搗四方珍香數十斛,著棺中。蘇合消疾之香,莫不畢備。”[14]包括“蘇合消疾之香”的“四方珍香”的搜求與大量隨葬,顯現上層社會對遠國來“香”的特殊珍愛。

“蘇合香”由西域方向傳入。《後漢書》卷八八《西域傳》講述“大秦”文化地理,說道:“合會諸香,煎其汁以為蘇合。”[15]說到這種“香”的出產地方與製取方式。《三國志》卷三〇《魏書·烏丸鮮卑東夷傳》裴松之注引《魏略·西戎傳》記述“大秦國”物產,說到“蘇合、狄提、迷迷、兜納、白附子、薰陸、鬱金、芸膠、薰草木十二種香”。“蘇合”名列前位。[16]《後漢書》卷五一《李恂傳》記載,李恂任職西域,當地貴族商人“數遺恂奴婢、宛馬、金銀、香罽之屬”,而李恂卻“一無所受”。[17]可知西域名產“香”為中原人喜好的情形,西域人是熟知的。《藝文類聚》卷八五引《班固與弟超書》寫道:“今賚白素三匹,欲以市月氏馬、蘇合香、闟登。”[18]西域“蘇合香”已經透過貿易方式遠銷到洛陽。《三國志》卷二九《魏書·方技傳》裴松之注引曹植《辨道論》:“諸梁時,西域胡來獻香罽、腰帶、割玉刀,時悔不取也。”[19]都說到西域的“香”。有的研究者解釋:“香罽,具有香氣之毛織物。”[20]產生這樣的誤解,並不是沒有緣由的。《中文大辭典》釋“香罽”一語,指出:“毛氈也,言香者,美之也。”書證即“《後漢書·李恂傳》”。[21]《漢語大詞典》以為“香罽”即“華麗的毛氈”,書證同樣舉“《後漢書·李恂傳》”。[22]這種解釋“香罽”的說法,其實應當予以澄清。史籍文獻所見西域人“數遺”李恂之“香罽”,“西域胡來獻香罽”之“香罽”,都應當理解為“香”和“罽”,如班固所“市”“蘇合香、闟登”。《後漢書》卷八二下《方技傳下·甘始》李賢注引曹植《辨道論》:“諸梁時,西域胡來獻香罽腰帶割玉刀,時悔不取也。”[23]“香罽腰帶割玉刀”七字全不分斷,或許標點者是有自己的考慮的。[24

漢魏“貴戚”們對於西域“香”的愛重,或許可以從曹操高陵出土石牌文字“香囊卅雙”得到文物實證。

東漢魏晉“香囊”的普及

屈原《離騷》以“香草”“花心”寄託心志。其中寫道:“掔木根以結茝兮,貫薜荔之落蕊。矯菌桂以紉蕙兮,索胡繩之纚纚。”王逸注:“貫,累也。薜荔,香草也。”“蕊,實也。累香草之實,……貫累香草之實。”“胡繩,香草也。纚纚,索好貌。”據洪興祖補註,“言我佩結香草,拾其花心”,均藉助“俱有芬芳”之草木,“以表己之忠信”。然而如屈原自己所說,此皆“非世俗之所服”,王逸注所謂“固非今時俗人之所服行也”。[25]可知屈原自說“餘帶佩眾香”事[26],似未可看作戰國時期社會風俗史料。

早期“香囊”,亦見於漢代學者王逸對於《離騷》文句“蘇糞壤以充幃”的解說。《離騷》寫道:“蘇糞壤以充幃兮,謂申椒其不芳。”王逸注:“蘇,取也。充,猶滿也。壤,土也。幃,謂之幐。幐,香囊也。”“言蘇糞土以滿香囊,佩而帶之,反謂申椒臭而不香,言近小人遠君子也。”漢代語言習慣中普遍用以形容低賤的“糞土”[27],以取其“充幃”成為嚴正的政治警告。這種以“臭”“香”及“小人”“君子”對比的表述,借用了“香囊”之喻。洪興祖補註:“《爾雅》雲:‘婦人之褘,謂之褵。’注云:‘即今之香纓也。褘,邪交落帶繫於體,因名為褘。’”[28]《離騷》以熱烈的語句頻繁表達對芳香的追求,言“蘭皋”“椒丘”,言“芳與澤其雜糅”[29],對“世溷濁”反覆斥責。[30]這種理念,或許體現了生活史的進步。[31]然而所說“結幽蘭”,“折瓊枝以繼佩”,“佩繽紛其繁飾兮,芳菲菲其彌章”,以及“制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以為裳”[32],都是取芳草香花以為直接的裝飾,而並非後世用“香”情形,即利用由動植物提取或製作加工香料的手段,以滿足嗅覺美好需求的方式。

對於王逸註釋《離騷》“蘇糞壤以充幃”以為“幃”即“幐”,“幐,香囊也”的說法,段玉裁是取質疑態度的。《說文·巾部》:“幃,囊也。”段玉裁注:“《離騷》:‘蘇糞壤以充幃。’王逸曰:‘幃,謂之幐。幐、香囊也。’按凡‘囊’皆曰‘幃’、曰‘幐’。王依文為說則謂之‘香囊’耳。或曰《爾雅》‘婦人之褘’亦作‘幃’。是許所云‘幃’也。今按此與《爾雅》之‘褘’無涉。《釋器》曰:‘婦人之褘,謂之縭。縭,緌也。’郭雲:即今之香纓。女子既嫁之所著,示系屬於人。義見《禮記》。考《士昏禮》注曰:‘婦人十五許嫁,筓而禮之,因著纓,明有系也。蓋以五采為之,其制未聞。’[33]《內則》:‘婦事舅姑’‘衿纓’。注曰:‘婦人有纓,示系屬也。’[34]《詩》:‘親結其縭。’毛雲:‘縭,婦人之褘也。母戒女施衿結帨。’[35]孫炎釋《爾雅》‘婦人之褘’雲:‘帨巾也。’《禮》之纓必以採繩。《詩》《爾雅》之褘縭乃帨巾,其不相涉明甚,景純注非。許以‘囊’釋‘幃’,亦斷非《釋器》及《毛詩》之‘褘’也。”又《說文·巾部》:“幐,囊也。”段玉裁又重複了相關意見:“《離騷》:‘蘇糞壤以充幃。’王注:‘幃,謂幐。幐、香囊也。’按凡‘囊’皆曰‘幐’。王望文為說耳。”[36]可見,段玉裁對於這一判斷是有確定的自信的。

看來,王逸有關“香囊”的知識很可能來自其自身的生活體驗。王逸注《離騷》以為屈原時代已經使用“香囊”的見解,似未能確定。而史籍文獻所見“香囊”的密集出現,是在東漢晚期至魏晉時代。

這一階段的歷史文獻中,頻繁看到“系香囊”、“垂香囊”、“持香囊”,以及“佩”“香囊”、“帶”“香囊”、“著”“香囊”、“懸”“香囊”等使用“香囊”的方式。《北堂書鈔》卷一三六引繁欽《定情詩》雲:“何以致叩叩,系香囊肘後。”[37]《玉臺新詠》卷一《古詩為焦仲卿妻作》:“紅羅復斗帳,四角垂香囊。”[38]《晉書》卷四一《劉寔傳》:“嘗詣石崇家,如廁,見有絳紋帳,裀褥甚麗,兩婢持香囊。”[39]《晉書》卷七九《謝玄傳》:“玄少好佩紫羅香囊,安患之,而不欲傷其意,因戲賭取,即焚之,於此遂止。”[40]《太平御覽》卷八一六引《晉書》曰:“謝玄好帶紫羅香囊。”[41]《雲谷雜記》卷一引《世說》雲:“謝遏年少時好著紫羅香囊。”[42]前引繁欽《定情詩》“系香囊肘後”或作“香囊系肘後”,亦有“香囊懸肘後”之說。[43]

歷史記憶中的“香囊”形制與使用方式

有人說,“……香囊則蘇合凝丸,此亦衣飾之至奢也。”[44]其實,“香囊”隨多作“衣飾”,然而卻又並不僅僅用為“衣飾”。

前說“何以致叩叩,系香囊肘後”或者“香囊系肘後”、“香囊懸肘後”以及“紅羅復斗帳,四角垂香囊”,“香囊”都不是“衣飾”。

“肘後”,可能是隨身攜帶物品的通常形式。《後漢書》卷二〇《祭遵傳》:“初,豐好方術,有道士言豐當為天子,以五采囊裹石系豐肘,雲石中有玉璽。”[45]《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寫道:“紹又嘗得一玉印,於太祖坐中舉向其肘,太祖由是笑而惡焉。”[46]《晉書》卷六九《周顗傳》:“顗不與言,顧左右曰:‘今年殺諸賊奴,取金印如斗大系肘。’”[47]都是“系”“印”於“肘”習慣的反映。《晉書》卷一二二《呂光載記》:“身長八尺四寸,目重瞳子,左肘有肉印。”[48]所謂“肉印”在“肘”,是將握有權力的異相。《太平御覽》卷九〇九引《續捜神記》曰“襄陽習鑿齒為荊州主簿,從桓武帝出獵。時大雪,於江陵城西,見草上雪氣出。伺觀,見一黃物。射之,應箭死。往取,乃一老雄狐,腳上帶絳綾香嚢。”[49]《太平御覽》卷七〇四引《幽明錄》:“習鑿齒為荊州主簿,從桓宣武出獵。見黃物。射之,即死。是老雄狐,臂帶絳綾香嚢。”[50]所謂“老雄狐”死,而“腳上帶綘綾香嚢”或說“臂帶絳綾香嚢”的妖異現象,應與“香囊系肘後”、“香囊懸肘後”社會習俗有關。

《晉書》卷七二《葛洪傳》說葛洪抄書有“《肘後要急方》四卷”。[51]《隋書》卷三四《經籍志三·子經志》著錄“《遁甲肘後立成囊中秘》一卷”、“《遁甲肘後立成》一卷”、“《肘後方》六卷”、“《陶弘景補闕肘後百一方》九卷,亡”、“《扁鵲肘後方》三卷”[52],由“《遁甲肘後立成囊中秘》”可知,“肘後方”盛裝在“囊”中。《魏書》卷九八《島夷傳·蕭昭業》:“凡諸不逞,皆迭加爵位,許以南面之日,便即施行,皆疏官位名號於黃箋紙與之,各各囊盛,帶之肘後。”[53]

“囊”或許曾經是通常使用最普遍的包裝盛裝器用。因此《史記》卷七一《樗裡子甘茂列傳》有“秦人號曰‘智囊’”之說。[54]“智囊”之稱,又見於《史記》卷一〇一《袁盎晁錯列傳》。[55]《後漢書》卷二五《魯恭傳》亦見“智囊”之稱。[56]《史記》卷七六《平原君虞卿列傳》“譬若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蚤得處囊中,乃穎脫而出”的比喻[57],也說明人們對日常用物“囊”的熟悉。

“囊”的規格有相當大的。《說文·巾部》:“帣,囊也。今鹽官三斛為一帣。”[58]這是容積相當大的“囊”。韓信用兵,曾經“韓信乃夜令人為萬餘囊,滿盛沙,壅水上流”,敵軍“渡水”時,“使人決壅囊,水大至”。[59]以“囊”“盛沙”情形,又有《後漢書》卷一上《光武帝紀上》李賢注引《續漢書》曰:“時冰滑馬僵,乃各以囊盛沙,布冰上度焉。”[60]這種“盛沙”“滿盛沙”的“囊”,形制可能接近《說文》所謂“帣”。有人語楚頃襄王,以“鳥六雙”喻“秦趙等十二國”,稱“此六雙者,可得而囊載也”。[61]此說或可看作賈誼“囊括四海”比喻之先聲。《後漢書》卷三五《鄭玄傳》:“鄭玄括囊大典,網羅眾家,……”[62]說的也是容量較大的“囊”。《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蘄年宮之變,張守節《正義》引《說苑》言“秦始皇”“取兩弟撲殺之”,又載茅焦“上說”有“囊撲兩弟,有不慈之名”語。[63]“囊”的容量不會太小。《史記》卷八三《魯仲連鄒衍列傳》關於伍子胥之死,司馬貞《索隱》引《國語》:“乃盛以鴟夷,投之江也。”[64]《史記》卷四一《越王勾踐世家》:“范蠡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鴟夷子皮。”司馬貞《索隱》:“范蠡自謂也。蓋以吳王殺子胥而盛以鴟夷,今蠡自以有罪,故為號也。韋昭曰‘鴟夷,革囊也’。或曰生牛皮也。”[65]而東漢杜根遭遇,使用“縑囊”“囊撲”,“縑囊”既作組合刑具,也成為一次性屍袋[66],情況亦相類似。

關於荊軻刺秦的著名故事,《史記》卷八六《刺客列傳》記述了這樣的情節:“是時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荊軻。”[67]這種可以隨手“提”擲的“藥囊”,體量可以估計。前說“系香囊”、“垂香囊”、“持香囊”,以及“佩”“香囊”、“帶”“香囊”、“著”“香囊”、“懸”“香囊”等方式使用的“香囊”,體量都應有限。“裹石”及盛裝“璽”“印”的“囊”,也應當如此。洛陽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石牌文字“六寸瑇瑁叉□」袠丹縑囊自副”(M1:53),“高八寸金投壺」壺一枚籌丹」縑囊柙自副” (M1:155),“三合銀香鑪一」槃丹縑囊自副”(M1:179),“墨漆行清一」丹縑囊自副”(M1:265),“丹縑表青縑」裡計旃一具」骨筭囊自副”(M1:285),“銀槃鐙一丹」縑囊自副”(M1:378),“象牙錐畫蒲」床一五木」丹縑囊柙自副”(M1:415),從盛裝物品看,體量也應當不大。“六寸瑇瑁叉□」袠丹縑囊自副”透露的尺寸資料“六寸”尤其具有參考意義。

《北堂書鈔》卷一三二引石虎《鄴中記》雲:“冬月,繅大明光錦,絮以房子綿一百二十斤,白縑為裹,名覆帳。帳上安金蓮花,中縣金薄織成綩囊,飾以□□,囊受三升,以經節貫玉璧內,帳雄也。”[68]《太平御覽》卷九八一引《鄴中記》曰:“石虎作流蘇帳,頂安金蓮花。花中懸金薄織成綩囊,囊受三升,以盛香。”注:“帳之四面上十二香囊,采色亦同。”[69]石虎稱帝據曹操去世不過115年。所謂“囊受三升”,或許可以作為理解曹操高陵“香囊”形制的參考。“囊受三升”與前說“帣,囊也”,“三斛為一帣”,容積相差10倍。

“香囊”與曹操性情的認識

《說文·革部》:“鞶,大帶也。《易》曰:‘或錫之鞶帶。’[70]男子帶鞶,婦人帶絲。”段玉裁注:“《內則》曰:‘男鞶革,女鞶絲。’注云:‘鞶,小囊盛帨巾者。男用韋,女用繒。有飾緣之,則是鞶裂。’”[71]“《內則》雲:‘男鞶革。女鞶絲。’則鞶非大帶明矣。《周禮》‘巾車’疏引《易》注云:‘鞶帶,佩鞶之帶。’此蓋鄭注與《詩》《禮》注同。而《內則》‘施縏袠’,注云:‘縏,小囊也。’”[72]所謂“鞶”“縏”,是附於“帶”上的“小囊”。其質料,前者是韋革,後者是絲繒。

曹操是曾經使用這種隨身“小囊”的。《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裴松之注引《曹瞞傳》寫道:“太祖為人佻易無威重,好音樂,倡優在側,常以日達夕。被服輕綃,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巾細物,時或冠帢帽以見賓客。每與人談論,戲弄言誦,盡無所隱,及歡悅大笑,至以頭沒杯案中,餚膳皆沾汙巾幘,其輕易如此。”[73]所謂“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巾細物”,“小鞶囊”者,就是“鞶”“縏”這種附於“帶”上的“小囊”。所謂“以盛手巾細物”的說法,也可以透過曹操高陵出土石牌文字“絨手巾一”(M2:362)[74]得到印證。[75]正如劉瑞在考論曹操高陵石牌文字“常所用”時所指出的,即如《後漢書》卷五《安帝紀》所謂“常所御”,《後漢書》卷四二《光武十王傳·東平憲王蒼》所謂“常所御”“舊時器服”[76],《三國志》卷五五《吳書·周泰傳》裴松之注引《江表傳》所謂“常所用御”[77],以及《南齊書》卷三《武帝紀》所謂“身上著”“常所服身”[78],所指示“確實是曹操生前所用之物。”[79]

據說曹操“為人佻易無威重”,所謂“每與人談論,戲弄言誦,盡無所隱,及歡悅大笑,至以頭沒杯案中,餚膳皆沾汙巾幘,其輕易如此”,而《曹瞞傳》所舉例證,從日常服用看,即“被服輕綃,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巾細物,時或冠帢帽以見賓客”,可知其被服衣冠方面的表現,是遠離權力者通常的“威重”形象的。而“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巾細物”,尤其體現了與世俗生活頗為接近的平常習性。

《太平御覽》卷九八一引《夢書》曰:“夢得香物,婦女歸也。”[80]大約“香物”配用,是“婦女”習慣。由“香囊”的使用,或許也可以理解曹操“為人佻易無威重,好音樂,倡優在側,常以日達夕”以及“被服輕綃”,“每與人談論,戲弄言誦,盡無所隱”的“輕易”性格。曹操高陵出土石牌文字有“胡粉二斤”(M2:301)[81],可以互相參照。

曹操“香囊”使用方式推想

南朝陳徐陵《雜曲》:“流蘇錦帳掛香囊,織成羅幌隱燈光。只應私將琥珀枕,暝暝來上珊瑚床。”[82]所謂“錦帳掛香囊”,提示了“香囊”的一種使用方式。“香囊”與“錦帳”“羅幌”“琥珀枕”“珊瑚床”的組合,顯現了在家居格局中的作用。如果關注與曹操的時代相近的例證,則又有《藝文類聚》卷三二載錄“後漢秦嘉《與妻書》”及“秦嘉妻徐淑《答書》”。秦嘉寫道:“不能養志.當給郡使。隨俗順時.僶俛當去。”深切表達“想念悒悒”心情。徐淑回答,“身非形影,何得動而輒俱。體非比目,何得同而不離。於是詠萱草之喻,以消兩家之恩。割今者之恨,以待將來之歡。”秦嘉重報妻書,寄與明鏡,“並寶釵一雙,好香四種,素琴一張,常所自彈也。”他說:“明鏡可以鑑形,寶釵可以耀首,芳香可以馥身,素琴可以娛耳。”對應其妻“萱草之喻”,有“好香四種”,又言“芳香可以馥身”。而“妻又報嘉書”因“厚顧殷懃,出於非望”表示感謝,又寫道:“鏡有文彩之麗,釵有殊異之觀。芳香既珍,素琴益好。惠異物於鄙陋,割所珍以相賜。非豐恩之厚,孰肯若斯。覽鏡執釵,情想髣佛。操琴詠詩,思心成結。敕以芳香馥身,喻以明鏡鑑形。此言過矣,未獲我心也。昔詩人有飛蓬之感,班婕妤有誰榮之嘆。素琴之作,當須君歸。明鏡之鑑,當待君還。未奉光儀,則寶釵不列也。未侍帷帳,則芳香不發也。”[83]表示這些有利與容飾之美好的禮品,“當須君歸”,“當待君還”才會使用。由所謂“芳香馥身”到“未侍帷帳,則芳香不發也”,從“身”說到“帷帳”。

當然,“香囊”的使用,有多種形式。[84]《太平御覽》卷七〇四引《晉中經簿》曰:“盛書皂縹囊,書函中皆有香囊二。”[85]這是圖書收藏用“香囊”例證。不過,雖然戰國秦漢墓葬多有隨葬圖書現象,而曹操史稱“博覽群書”[86],“能明古學”[87],但是曹操高陵並沒有隨葬文獻的跡象。曹操高陵使用的“香囊”,由石牌文字“香囊卅雙”的數量推想,也許並非作為“衣飾”隨身“系”“佩”“帶”“著”,即“以芳香馥身”,可能性更大的是使用方式或如《古詩為焦仲卿妻作》“紅羅復斗帳,四角垂香囊”以及石虎作“帳”,“帳之四面上十二香囊”一類。

關於曹操對使用“香”的態度,我們看到相互矛盾的資訊。《太平御覽》卷九八一引《魏武令》曰:“昔天下初定,吾便禁家內不得香薰。後諸女配國家為其香,因此得燒香。吾不好燒香,恨不遂所禁。今復禁不得燒香,其以香藏衣著身,亦不得。”[88]而《太平御覽》卷九八二引《魏武令》則說:“房室不潔,聽得燒楓膠及蕙草。”[89]關於“香薰”“燒香”的兩種態度,兩種指令,《曹操集》同時編列於《內誡令》條下。而“其以香藏衣著身,亦不得”作“其以香藏衣著身,亦不得”。[90]然而,曹操高陵出土石牌文字“香囊卅雙”(M2:96),提供了曹操用“香”的文物確證。

《太平御覽》卷九八一引任昉《述異志》曰:“魏武帝陵中有泉,謂之香水。”[91]這樣的傳說,也將“香”與“魏武帝陵”聯絡了起來。“魏武帝陵中”“香水”,或許可以從一個特殊的側面,為我們理解曹操高陵石牌文字“香囊”的意義提供幫助。

【王子今 “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

(本文原刊《中國文化》2021年秋季號)

訊息來源 中國文化雜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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