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朱熹:理學是一場心靈尋根之旅,學習理學也是一場文化傳承

【觀點】朱熹:理學是一場心靈尋根之旅,學習理學也是一場文化傳承

按:《近思錄》是南宋大儒朱熹和呂祖謙從北宋五子(邵雍除外)的著作中選取622條語錄彙集而成。代表了理學的精華。朱熹正是繼承了周子、二程的思想,最終成為北宋道學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與二程思想被後世合稱為“程朱理學”,統治後世主流思想700年,直至清末科舉制度廢除。理學也影響了同期的朝鮮和日本,併成為其主流思想。現代人學習理學,對於修身、正心、處事、為人都有非常切實的指導意義。從文化傳承的角度說,學習理學也是一場心靈尋根之旅。可以說,不知理學,就不知道自己是中國人。全書14卷,本系列計劃每日連載一卷(長的分兩次載),並對難點部分略作註釋。釋文用藍色字在括號內標出。--神意通達

《近思錄》·卷九·治法

1.濂溪先生曰:古者聖王制禮法,修教化,三綱正,九疇敘,百姓大和,萬物鹹若。乃作樂以宣八風之氣,以平天下之情。故樂聲淡而不傷,和而不淫。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且和焉。淡則欲心平,和則躁心釋。優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謂道配天地,古之極也。後世禮法不修,政刑苛紊,縱慾敗度,下民困苦。謂古樂不足聽也,代變新聲,妖淫愁怨,導欲增悲,不能自止。故有賊君棄父,輕生敗倫,不可禁者矣。嗚呼!樂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長怨。不復古禮,不變今樂,而欲至治者,遠矣!(這個問題在現代也是一樣,有幾人能夠欣賞古琴曲、古箏曲的呢?像彈棉花的聲音一樣單調。但是如果堅持聽,就一定能夠體悟到上面這段話所講的道理。)

2.明道先生言於朝曰: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宜先禮命近侍賢儒及百執事,悉心推訪有德業充備、足為師表者,其次有篤志好學、材良行修者,延聘敦遣,萃於京師,俾朝夕相與講明正學。其道必本於人倫,明乎物理。其教自小學灑掃應對以往,修其孝弟忠信,周旋禮樂。其所以誘掖激勵漸摩成就之之道,皆有節序。其要在於擇善修身,至於化成天下。自鄉人而可至於聖人之道,其學行皆中於是者為成德。取材識明達可進於善者,使日受其業。擇其學明德尊者為太學之師,次以分教天下之學。擇士入學,縣升之州,州賓興於太學,太學聚而教之,歲論其賢者能者於朝。凡選士之法,皆以性行端潔,居家孝悌,有廉恥禮遜,通明學業,曉達治道者。

3.明道先生論十事:一曰師傅,二曰六官,三曰經界,四曰鄉黨,五曰貢士,六曰兵役,七曰民食,八曰四民,九曰山澤,十曰分數。其言曰:無古今,無治亂,如生民之理有窮,則聖王之法可改。後世能盡其道則大治,或用其偏則小康,此歷代彰灼著明之效也。苟或徒知泥古而不能施之於今,姑欲徇名而遂廢其實,此則陋儒之見,何足以論治道哉?然儻(倘若)謂今人之情皆已異於古,先王之跡不可復於今,趣(去)便目前,不務高遠,則亦恐非大有為之論,而未足以濟當今之極弊也。

4.伊川先生上疏曰:三代之時,人君必有師、傅、保之官。師,道之教訓。傅,傅(教)之德義。保,保其身體。後世作事無本,知求治而不知正君,知規過而不知養德。傅德義之道,固已疏矣。保身體之法,復無聞焉。臣以為傅德義者,在乎防見聞之非,節嗜好之過。保身體者,在乎適起居之宜,存畏慎之心。今既不設保傅之官,則此責皆在經筵。欲乞皇帝在宮中,言動服食,皆使經筵官知之。有翦桐之戲(周成王曾剪一片桐葉當作權符戲封朋友,執政的周公說天子無戲言,堅持執行。指帝王以封爵為兒戲),則隨事箴規。違持養之方,則應時諫止。(這段話是53歲的程頤受到朝廷邀請,擔任年幼的宋哲宗的講課老師以後,未赴任而寫給朝廷的答覆,如果皇帝答應,他就去,否則不去。朝廷答應了。程頤隨後擔任了2年講筵官。後因借講課時機議論時政而被罷去。)

5.伊川先生看詳三學條制雲:舊制公私試補,蓋無虛月。學校,禮義相先之地,而月使之爭,殊非教養之道。請改試為課,有所未至,則學官召而教之,更不考定高下。制尊賢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及置待賓、吏師齋,立檢察士人行檢等法。(伊川不贊成學校裡頻繁考試,認為與教學宗旨相悖。伊川在24歲時已經學道有成,隨後參加了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科舉考試,未中,從此再未參加科舉,也不應召作官。伊川父、祖出身官宦,子孫享有蔭權,但每次他都把機會讓給其他族人。他除了53歲前後3年左右的任官經歷,終生是在講學中度過的。但即使如此,北宋的黨爭也沒有放過他。)

又云:自元豐後設利誘之法,增國學解額至五百人,來者奔湊,舍父母之養,忘骨肉之愛,往來道路,旅寓他土,人心日偷,士風日薄。今欲量留一百人,餘四百人分在州郡解額窄處,自然士人各安鄉土,養其孝愛之心,息其奔趨流浪之志,風俗亦當稍厚。

又云:三舍升補之法,皆案文責跡,有司之事,非庠序育材掄秀之道。蓋朝廷授法,必達乎下。長官守法而不得有為,是以事成於下,而下得以制其上,此後世所以不治也。或曰:「長貳(官的正副職)得人則善矣,或非其人,不若防閒(管束)詳密,可循守也。」殊不知先王制法,待人而行,未聞立不得人之法也。苟長貳非人,不知教育之道,徒守虛文密法(照章辦事),果足以成人才乎?

6.《明道先生行狀》雲:先生為澤州晉城令,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悌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長上。度鄉村遠近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難相恤,而奸偽無所容。凡孤(孤兒)煢(qióng無兄弟或一個人)殘廢者,責之親戚鄉黨,使無失所。行旅出於其途者,疾病皆有所養。諸鄉皆有校,暇時親至,召父老與之語,兒童所讀書,親為正句讀,教者不善,則為易置。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鄉民為社會(宗廟集會),為立科條,旌別善惡,使有勸(勉勵)有恥。

7.《萃》,「王假,有廟」。傳曰:群生至眾也,而可一其歸仰。人心莫知其鄉(方向)也,而能致其誠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來格(歸順)。天下萃合人心,總攝眾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過於宗廟。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於有廟,則萃道之至也。祭祀之報,本於人心,聖人制禮以成其德耳。故豺獺能祭,其性然也。

8.古者戍(守邊疆)役,再期(兩年)而還。今年春暮行,明年夏代者至,復留備秋,至過十一月而歸。又明年中春遣次戍者。每秋與冬初,兩番戍者皆在疆圉(邊疆),乃今之防秋也。(西北各遊牧部落,往往趁秋高馬肥時南侵。屆時邊軍調兵防守,稱為“防秋”。此段對比古今的不同做法。當是聯絡當時的政策有所指。)

9.聖人無一事不順天時,故至日(冬至)閉關。(順應秋收冬藏之天理。)

10.韓信多多益辦,只是分數明。(理一分殊,分殊理一)

11.伊川先生雲:管轄人亦須有法,徒嚴不濟事。今帥千人,能使千人依時及節得飯吃,只如此者亦能有幾人?嘗謂軍中夜驚,亞夫堅臥不起。不起善矣,然猶夜驚何也?亦是未盡善。(不能只明明德,還要新民,止於至善。)

12.管攝天下人心,收(收束)宗族,厚風俗,使人不忘本,須是明譜系,收世族,立宗子法。

13.宗子法壞,則人不自知來處,以至流轉四方,往往親未絕,不相識。今且試以一二鉅公之家行之,其術要得拘守得,須是且如唐時立廟院,仍不得分割了祖業,使一人主之。

14.凡人家法,須月為一會以合族。古人有花樹韋家宗會法,可取也。每有族人遠來,亦一(全體)為之。吉凶嫁娶之類,更須相與為禮,使骨肉之意常相通。骨肉日疏者,只為不相見,情不相接爾。

15.冠昏喪祭,禮之大者,今人都不理會。豺獺皆知報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於奉養而薄於先祖,甚不可也。某嘗修六禮,大略家必有廟,廟必有主,月朔必薦新,時祭用仲月。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秋季祭禰(亡父),忌日遷主祭於正寢(房屋的正室)。凡事死(事奉死者)之禮,當厚於奉生者(事奉活著的人)。人家能存得此等事數件,雖幼者可使漸知禮義。

16.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惡也。地美則其神靈安,其子孫盛。然則曷謂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潤,草木之茂盛,乃其驗也。而拘忌者惑以擇地之方位,決日之吉凶,甚者不以奉先為計,而專以利後為慮,尤非孝子安厝([ān cuò]停放靈柩待葬或淺埋以待正式安葬)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慎:須使異日不為道路,不為城郭,不為溝池,不為貴勢所奪,不為耕犁所及。

17.正叔(程頤的字)雲:某家治喪,不用浮圖(寺塔,喻用佛教禮節辦喪事)。在洛亦有一二人家化之(跟我一樣)。(儒教從漢末開始勢衰,佛道二教興起,至北宋初年,儒教已經勢微,佛道受到民間廣泛歡迎。有一批北宋士人吸收了佛道二教義理注入儒教,使之煥發出新的生命力,世稱新儒家。北宋五子只是代表。當時這批學者自稱作“道學家”,而非後世學者給起的名字“理學家”。)

18.今無宗子(古代宗法制度,嫡長子為族人兄弟所共宗,故稱宗子。分家時,宗子除了佔有家庭財產的主要部分外,還繼承老家長的爵位。宗族中,無論祭祖先、辦喪事、宴賓客,都以宗子為主),故朝廷無世臣。若立宗子法,則人知尊祖重本。人既重本,則朝廷之勢自尊。古者子弟從父兄,今父兄從子弟,由不知本也。且如漢高祖欲下沛時,只是以帛書與沛父老,其父兄便能率子弟從之。又如相如使蜀,亦移書責父老,然後子弟皆聽其命而從之。只有一個尊卑上下之分,然後從順而不亂也。若無法以聯屬之,安可?且立宗子法,亦是天理。譬如木必有從根直上一條,亦必有旁枝。又如水,雖遠必有正源,亦必有分派處,自然之勢也。然又有旁枝達而為幹者,故曰古者「天子建國」、「諸侯奪宗」雲。

19.邢和叔敘明道先生事雲:堯舜三代帝王之治所以博大悠遠,上下與天地同流者,先生固已默而識之。至於興造禮樂,制度文為,下至行帥用兵,戰陣之法,無所不講,皆造其極。外之夷狄情狀,山川道路之險易,邊鄙防戍,城寨斥候(偵察),控帶(引水繞城形成的堡壘)之要,靡不究知。其吏事操決,文法簿書,又皆精密詳練。若先生可謂通儒全才矣!

20.介甫(王安石)言:「律(律法條令)是八分書(《尚書》)。」是他見得。(那還有二分是什麼?心性。)

21.橫渠先生曰:兵謀師律(軍紀),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其術見三王方策,歷代簡書。惟志士仁人,為能識其遠者大者,素求預備,而不敢忽忘。

22.肉闢(肉刑)於今世死刑中取(取消)之,亦足寬民之死。過此(若以此為過)當念其散之之久(影響深遠)。(北宋是個行仁道的朝代。君臣上下對實施仁政有比較統一的認識。這與佛道興盛有不可忽視的關係,不然孔子時期直到終漢一朝獨尊儒術罷黜百家,有幾年是出於仁心而施政的?儒教只是被當成招牌利用。難怪人民不信,轉而向佛道二教尋找精神寄託。)

23.呂與叔撰《橫渠先生行狀》雲:先生慨然有意三代之治,論治人先務,未始不以經界為急。嘗曰:「仁政必自經界始。貧富不均,教養無法,雖欲言治,皆苟而已。世之病難行者,未始不以急奪富人之田為辭。然茲法之行,悅之者眾,苟處之有術,期以數年,不刑一人而可復,所病者特上之未行耳。」乃言曰:「縱不能行之天下,猶可驗之一鄉。」方與學者議古之法,共買田一方,畫為數井,上不失公家之賦役,退以其私正經界,分宅裡,立斂法,廣儲蓄,興學校,成禮俗,救災恤患,敦本抑末,足以推先王之遺法,明當今之可行。此皆有志未就。

24.橫渠先生為雲巖令,政事大抵以敦本善俗為先。每以月吉具酒食,召鄉人高年會縣庭,親為勸酬,使人知養老事長之義。因問民疾苦,及告所以訓戒弟子之意。

25.橫渠先生曰:古者「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異宮而同財(待遇相同)」,此禮亦可行。古人慮遠,目下雖似相疏,其實如此乃能久相親。蓋數十百口之家,自是飲食衣服難為得一,又異宮乃容子得伸其私,所以「避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則不成為子」。古之人曲盡人情。必也同宮,有叔父伯父,則為子者何以獨厚於其父?為父者又烏得而當之?父子異宮,為命士以上,愈貴則愈嚴,故異宮,猶今世有逐位,非如異居也。

26.治天下不由井地,終無由得平。周道止是均平。

27.井田卒歸於封建(上面把土地分封下去,不要集中在少數人手裡)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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