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發展到現在,刑罰也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
談到最初的刑罰,人們腦海中最先浮現出的兩個字便是“
殘忍
”。特別是在秦朝時期,在朝君主的暴政讓很多人都因此喪命,甚至株連九族。
不過話說回來,刑罰的建立是人們對於行為的對錯來制定的,不可能無緣無故地應用在某個人身上。
從根本的角度出發,這更是出自於道德最底層面的想法和約束。
道德標準有界限,刑罰自然有高有低,做什麼樣的事適用什麼樣的刑罰,但不管怎麼說都是痛苦的存在
。
特別是對於古代殘忍的刑罰,不僅是肉體上的折磨,更是精神上的打擊。
這個過程中,有一個細節值得人們深究,
古代許多犯人在被宣佈斬首執行時,十分聽話地跪在劊子手面前
。
這也令筆者十分疑惑,難道他們就沒有想說的嗎?自身連一點反抗的意思都沒有,真的是認命了?
其實不然,有特殊的原因導致他們不得不乖乖順從。
人已麻木
首先諸位需要明白一個概念,古代犯有重大錯誤的人才會被處以斬首。
你以為會這樣讓犯人痛快地離開嗎?絕非這麼簡單。
如果有證據,必然要先在獄中對其折磨一番;如果沒有證據,迎接他的將是嚴厲拷打,直到被迫承認罪名,
否則都有可能堅持不到行刑那天
。
只要來到這個地方,吃住則成了很大問題。
好點的話賞個窩窩頭,待遇差的話就是剩飯,不聽話還有可能要餓你幾天,晚上睡覺都睡不好,你拿來的力氣反抗?
這還不說,有時還要面臨毒打,整個人的精神面貌早已不堪
。
等堅持到那天的時候,整個人的身體根本不是自己的,人家扶到哪走到哪,能保持站立的狀態已經是硬漢了,迎接他們的將是生命終點。
對於這些犯人而言,這更像是一種解脫。
活著生活在這個地方,每天吃不好睡不好,精神上更是已經崩潰
。
雙重打擊下,他們不得不將願望和美好寄託於另一個世界,如果能早點結束這場噩夢,又何嘗不是一種美好。
既然人已麻木,那又有什麼反抗的必要
?
現實所迫
在筆者看來,這或許才是他們認命的根本原因。
很多人的想法比較簡單,既然已經在死亡邊緣了,為什麼不嘗試反抗一下?如果能成功,那就代表著生命繼續;如果成功不了,那也要做民間百姓口中的“英雄好漢”。
若對古代法律有過深究,必然不會說出這樣的話。
封建時期皇帝當權,所有東西都由他一個人說了算,
人性早已不復存在
。
現在被劊子手斬首,丟掉的是自己的性命;如果自己反抗,丟掉的就是全家人的性命,即株連九族。
如此利弊得失,每個人的心裡都有屬於自己的那桿秤,他們自然會選擇前者
。
退一萬步去講,即便有逃跑的機會,犯人也未必逃得出去。
在執行斬首前,這些犯人會被拉到大街上游行,各種工具自然是一應俱全。如果自己選擇逃跑,能跑幾米遠?
即便你跑到城門跟前,那還是有士兵把守,你真是棄他人於不顧嗎?
與此同時,街道上的百姓見到後也會進行揭發,因為自己不揭發那就是私藏罪犯,等待他的將是斬首之刑。
誰願意為了一個陌生人,搭上個人的性命
?
種種現實條件的約束下,犯人只能選擇順從,本質上亦是救全家人的性命。
心理認命
前面筆者說到,古代犯有重大錯誤的人才會被處以斬首,比如謀反等等。
這個數量十分稀少,一般都是些有背景且眷顧權力的人,比如韓信、年羹堯等等,他們能夠有斬首的下場,
自然知道做了什麼事,那還不早點認罪徵求皇上的諒解
?
或許一時心軟,自己就有可能會免於一死,為何不做這樣的嘗試?
有的人心存正義但誤入歧途,在行刑之際這樣做,目的就是為了向天下百姓懺悔,希望可以獲得一個“好名聲”。
其實諸位在電視劇中都見過這樣的情節,
在獄中各種的反抗謾罵,一旦遊行就變了樣
。
街道平民雞蛋、蔬菜葉瘋狂往他身上拋,謾罵聲鋪天蓋地,自己再怎麼不顧及個人臉面,難道全家人都和自己一樣嗎?
除此之外,還有著一個非常關鍵的點,就是古代制度的影響。
當時的百姓見到皇帝后要下跪,放到這裡則是同樣的道理,最基本的禮儀行完後,自己便聽之任之,等待命運倒計時的結束
。
笑侃人世間
在筆者看來,古代的斬首更像是一種“警示”。
殘酷的行刑面前,就是做給天下人看的,比如某些朝廷大臣策劃謀反。你們看到了嗎?這就是後果,以達到“殺雞儆猴”的作用,造成別人的恐懼心,這也是古代皇帝慣用的手法。
文章結尾之時,送給諸位一句話: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
。
古代也好現代也罷,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約束人們的言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正是因為有了法律的出現,我們的生活才變得井然有序,請樹立遵紀守法的意識,做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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