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傳了的元宵節高階玩法,我不許你還不知道!

宋朝一年四季均有節日,最熱鬧的大概為元宵。“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辛棄疾的這首《青玉案·元夕》渲染的正是宋代元宵節觀燈的盛況。

北宋汴京的元宵花燈之繁盛,可以看看孟元老的描述:大街上早早就縛好了燈山、棚樓,“山樓上下,燈燭數十萬盞”;這些燈山還設定了人工瀑布:“燈山上彩,金碧相射,錦繡交輝。……用轆轤絞水上燈山尖高處,用木櫃貯之,逐時放下,如瀑布狀”;棚樓中每天都在表演各種精彩的娛樂節目:“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里,擊丸蹴鞠,踏索上竿”;“萬姓皆在露臺下觀看,樂人時引萬姓山呼”;“諸門皆有官中樂棚。萬街千巷,盡皆繁盛浩鬧。每一坊巷口,無樂棚去處,多設小影戲棚子,以防本坊遊人小兒相失,以引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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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時,汴京的元宵節更是隆重,從臘月便開始放花燈,皇城內的部分宮殿也開放給市民遊覽。“(皇城)景龍門,古酸棗門也。自左掖門之東為城南北道,北抵景龍門,自臘月十五日放燈,縱都人夜遊。婦女遊者,珠簾下邀住,飲以金甌酒。有婦人飲酒畢,輒懷金甌。左右呼之,婦人曰:妾之夫性嚴,今帶酒容,何以自明?懷此金甌為證耳。隔簾聞笑聲曰:與之。”簾後那個說將金盃送給婦女的人,便是宋徽宗。這個故事被改編進話本《大宋宣和遺事》時,又更有戲劇性:“宣和間,上元張燈,許士女縱觀,各賜酒一杯。一女子竊所飲金盃,衛士見之,押至御前。女誦《鷓鴣天》雲:‘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盃作照憑。’徽宗大喜,以金盃賜之,令衛士送歸。”

南宋臨安的元宵節也很熱鬧:“一入新正(新年正月),燈火日盛”,“山燈凡數千百種,極其新巧,怪怪奇奇,無所不有”;“每夕樓燈初上,則簫鼓已紛然自獻於下”,“終夕天街鼓吹不絕”。更有意思的是,“天府每夕差官點視,各給錢酒油燭,多寡有差”,即臨安官府給市民發放錢酒油燭,慶賀元宵。按照習俗,到元夕放燈的第五夜,臨安府尹要出來拜會市民,這時臨安府的“吏魁以大囊貯楮券,凡遇小經紀人,必犒數十,謂之‘買市’”,一路向做小生意的商民派錢,祝他們新年生意興隆。“有黠者,以小盤貯梨、藕數片,騰身迭出於稠人之中,支請官錢數次者,亦不禁也”,有些狡黠的小市民,在人群中鑽來鑽去,重複領賞,官府也不去計較。

另按《夢粱錄》的記述,元宵之夜,“諸酒庫亦點燈球,喧天鼓吹,設法大賞,妓女群坐喧譁,勾引風流子弟買笑追歡”。良家女子,進入正月之後,也都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皆戴珠翠、鬧蛾、玉梅、雪柳、菩提葉、燈球、銷金合、蟬貂袖、項帕,而衣多尚白,蓋月下所宜也”,出門看花燈。於是大街之上,“都民士女,羅綺如雲,蓋無夕不然也”。

在元宵之夜逛街看花燈的宋朝女子之多,可以從一個細節體現出來,那就是燈收人散之後,汴京、臨安的市民都有持燈照路拾寶的習俗,往往能拾得觀燈婦人們遺落的貴重首飾。《武林舊事》說:“至夜闌,則有持小燈照路拾遺者,謂之‘掃街’。遺鈿墮珥,往往得之。亦東都(汴京)遺風也。”《夢粱錄》也有類似記錄:“人都道玉漏頻催,金雞屢唱,興猶未已。甚至飲酒醺醺,倩人扶著,墮翠遺簪,難以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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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梁錄》

元宵還是一個非常浪漫的節日,所謂“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少男少女趁此良辰美景,談起戀愛。“公子王孫,五陵年少,更以紗籠喝道,將帶佳人美女,遍地遊賞。人都道玉漏頻催,金雞屢唱,興猶未已。”《大宋宣和遺事》說:“那遊賞之際,肩兒廝挨,手兒廝把,少也是有五千來對兒。”談戀愛的情人們是那麼肆無忌憚,手挽手、肩並肩。

汴梁還設有專供少年們談情說愛之所,“別有深坊小巷,繡額珠簾,巧制新妝,競誇華麗。春情蕩揚,酒興融怡,雅會幽歡,寸陰可惜,景色浩鬧,不覺更闌”。看到這裡,我們難以相信宋朝會是一個所謂“禮教殺人”的古板社會。

宋人旅遊踏春的興致也很高

宋人熱愛旅遊。寄情于山水計程車大夫自不待言,尋常百姓也有出遊的興致。洛陽的牡丹天下聞名,花開之時,“士庶競為遊遨”,“都人士女必傾城往觀,鄉人扶老攜幼,不遠千里,其為時所貴重如此”。我們注意到,出遊的人中並不乏女性。北宋邵伯溫說:“洛中風俗尚名教,雖公卿家不敢事形勢,人隨貧富自樂,於貨利不急也。歲正月梅已花,二月桃李雜花盛開,三月牡丹開。於花盛處作園圃,四方伎藝舉集,都人士女載酒爭出,擇園亭勝地,上下池臺間引滿歌呼,不復問其主人。抵暮遊花市,以筠籠賣花,雖貧者亦戴花飲酒相樂。”[34] 歐陽修有首詩寫道:“看花遊女不知醜,古妝野態爭花紅”,描繪的正是花開時節,少女們遊樂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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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會圖》區域性,北宋 趙佶 繪(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甚至窮人也熱衷於遊玩。《夢粱錄》記載,南宋時,臨安“湖山遊人,至暮不絕。大抵杭州勝景,全在西湖,他郡無此,更兼仲春景色明媚,花事方殷,正是公子王孫,五陵年少,賞心樂事之時,詎宜虛度?至如貧者,亦解質借兌,帶妻挾子,竟日嬉遊,不醉不歸。此邦風俗,從古而然,至今亦不改也”。據說現在“貸款旅遊”是時尚新潮,殊不知南宋的臨安人早就這麼玩了。

北宋京城最大、最繁華的園林“金明池”與“瓊林苑”雖然是皇家林苑,但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四月八日,都會對外開放,“許士庶遊行”,“其在京官司(即政府部門),不妨公事,任便宴遊”;一部分宮殿也“不禁遊人”。換言之,每年有一個多月的時間,這兩處皇家園林便成了對外開放的公園,任何大宋國的民人都可以進來參觀、遊玩。因此,“雖風雨亦有遊人,略無虛日矣”。南宋皇室在杭州西湖上修建了多所御園,“湖上御園,南有聚景、真珠、南屏,北有集芳、延祥、玉壺”,這些御園也縱民遊覽,“時承平日久,樂與民同,凡遊觀買賣,皆無所禁。畫楫輕舫,旁舞如織”。因而,這部分皇家林苑顯然又具有公園的性質與功能。

宋代許多富貴人家擁有自己的私家園林,這些私家園林通常也是對外開放、任人遊覽的。北宋范仲淹在杭州時,有退隱之意,子孫便鼓動他回洛陽老家修建園林,好生養老。范仲淹說:“西都士大夫園林相望,為主人者莫得常遊,而誰獨障吾遊者?”意思是說洛陽的私家園林多的是,我想遊就遊,何必另造?韓琦在相州修建了一座園林,也是開放給外人遊賞,“遇寒食節,州之士女無老幼,皆摩肩躡武來遊吾園。或遇樂而留,或擇勝而飲,歎賞歌呼,至徘徊忘歸”。可見宋代的私家園林是不禁止外人遊玩的。這些私家園林也不收取門票,不過遊客通常會給看管園林的園丁一點小費,叫作“茶湯錢”,大概園丁還提供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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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旅遊業的興起,宋代還出現了職業導遊。臨安府有一群靠導遊為業的市民,當時叫作“閒人”,“能文、知書、寫字、善音樂,今則百藝不通,專精陪侍涉富豪子弟郎君,遊宴執役”,他們“專為探聽妓家賓客,趕趁唱喏,買物供過,及遊湖酒樓飲宴所在,以獻香送歡為由,乞覓贍家財”,陪富家子弟“遊宴執役”,替他們打探“遊湖酒樓飲宴所在”,以此“乞覓贍家財”,工作性質有些接近今日的導遊。還有一種叫“四司六局”的服務機構,也提供導遊服務,“欲就名園異館、寺觀亭臺,或湖舫會賓,但指揮局分,立可辦集,皆能如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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