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財政體制70年讀書筆記-總論

一、新中國財政70年曆史程序:

(一)三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1949-1952年)

財政主要擔負了兩個方面的任務:籌集並支付鉅額的軍政費用,以消滅殘餘敵對勢力、接受舊政權的人員和維持新政權的運轉;治理通貨膨脹和整頓生產生活秩序,儘快促進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二)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1953-1957年)

一方面,以籌集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資金為重點,透過改進和加強財政收支管理,開闢和擴大財源,增加資金積累,保證了“一五”計劃的順利完成。另一方面,伴隨著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程序,逐步建立了以對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區域實施區別對待為主要特徵的財稅制度體系。

(三)“大躍進”和五年調整時期(1958-1965年)

這是新中國財稅體制,圍繞計劃經濟體制的適應性探索期。先是配合“大躍進”實施對地方和企業的放權,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一五”時期過度集權的體制格局,又後來又適應國民經濟調整和應對經濟困難的需要,適當收縮了一部分“大躍進”期間下放過多的財權,重新加強了財權、財力的集中統一。

(四)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1977年)

在保證國家最低限度的經常性開支、支援經濟建設和工農業生產、保持財政執行的相對穩態狀況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明顯的成就。

(五)構建公共財政體制框架時期(1998-2002年)

以規範政府收支行為及其機制為主旨的“稅費改革”以及財政支出管理制度的改革,先後進入財稅體制改革的中心地帶並由此推動財政迴歸公共性軌道,構建公共財政體制框架。

(六)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體制時期(2003-2012年)

伴隨著以構建公共財政基本框架為核心的各項財稅體制改革的穩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也逐漸步入深水區而面臨著進一步完善的任務。

(七)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時期(2012-   )

在公共財政體制初步站穩的基礎上,聚焦於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以建立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相匹配的現代財政制度為目標取向,新中國開啟了一系列適應新時代的歷史變革。

二、新中國財稅體制的歷史程序

(一)起步於“非公共性”:“二元”的財稅體制

財政收入主要來自於國有部門,財政支出主要投向國有部門,財政政策傾向於在國有和非國有部門之間搞“區別對待”,目的是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削弱以至剷除私有制經濟。對於完成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並由此奠定社會主義工業化基礎,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這種體制及其執行格局有違財政的本質屬性,系“非公共性”。

(二)迴歸“公共性”:由“二元”轉向“一元”的財稅體制

財政收入來源於非國有制部門的財政收入份額迅速上升,用於非國有制部門的財政支出份額迅速上升。財政的覆蓋範圍不斷拓展並逐步實行財政無差別待遇,迴歸財政本質屬性,即“公共性”。

(三)走向“現代化”:對接現代國家治理的財稅體制

服務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將財政與國家治理、財稅體制與國家治理體系密切聯絡在一起,在現代國家治理的大棋局中謀劃並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標誌著在迴歸“公共性”軌道的基礎上,與全面深化改革程序相伴隨,新中國財政進入了走向“財政現代化”的新階段。

三、新時代財稅體制改革的方向

在公共財政體制的基礎上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在財政公共化的肩膀上疊加財政現代化,讓財政在更高層次上、更廣範圍內發揮對於國家治理的基礎性和支撐性作用,以財政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支援和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既是新時代賦予中國財政的主題,也是新時代中國財政理應擔負的使命,更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具體體現。

新中國財政體制70年讀書筆記-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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