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烏當區關於規範牛羊定點屠宰 及經營活動的通告

為規範本區牛、羊定點屠宰及其肉品流通管理工作,確保牛、羊肉質量安全,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貴州省牲畜屠宰條例》和《貴州省畜禽定點屠宰廠(場)設定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現就牛、羊定點屠宰、規範經營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本區對牛、羊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牛羊屠宰活動。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

屠宰的牛、羊應當經產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並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才能進場。牛、羊屠宰後,經動物檢疫、品質檢驗合格,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B)、《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檢疫、檢驗不合格的牛、羊肉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出場的牛、羊肉必須具有“兩證一標”即“《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B)、《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動物產品檢疫驗訖。

三、

從事牛、羊肉產品銷售、肉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餐飲服務經營者、集體伙食單位應當使用牛、羊定點屠宰企業的產品,並索取《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B)、《肉品品質檢驗證明》,做好牛、羊肉品進貨臺賬登記,銷售時應在櫃檯或攤位前明示檢疫、檢驗證明。

四、

對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透過程中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由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和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五、

歡迎廣大群眾對私屠濫宰點或經營未經動物檢疫、品質檢驗以及經營注水、摻假的牛、羊肉品等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各鄉(鎮)、 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執法,依法進行查處。

六、

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舉報電話:烏當區農業農村局       86288486

烏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12315

烏當區農業農村局

烏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烏當區商務局

烏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貴陽市公安局烏當分局

2020年8月24日

通告 | 烏當區關於規範牛羊定點屠宰 及經營活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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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體記者

版式 |

李樹玉

編校 |

屠淑榮

烏當區融媒體中心出品,轉載請註明出處

責任編輯 |

何俊

值班主編 |

王志勇

終審簽發 |

鄒婷

TAG: 檢疫屠宰烏當區肉品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