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6月23日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透過)
經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透過:
決定免去
黃 進的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職務;
鄭紹峰的黔南州發展和改革局局長職務;
謝小藝的黔南州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班代榮的黔南州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羅仕凱的黔南州統計局局長職務;
蔣宏成的黔南州商務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秦揚遠為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楊顯龍為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謝小藝為黔南州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冉崇永為黔南州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
韋明剛為黔南州生態環境局局長;
楊華軍為黔南州商務局局長;
高 原為黔南州農業農村局局長;
林 娜為黔南州鄉村振興局局長。
免去
宋澤祥的黔南州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羅曉璐的黔南州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陸育義的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任命
瞿遠伏為黔南州監察委員會委員。
批准免去
董貴成的黔南州獨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准任命
楊正松為黔南州獨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銅仁市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1年6月23日縣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透過)
決定免去:
肖涵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汪紅濤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楊林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鄧序超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楊慧同志為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宋堯廣同志為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姚紅霞同志為玉屏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姚偉同志為玉屏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黃桂木同志為玉屏侗族自治縣鄉村振興局局長。
因機構撤銷,韓建國同志玉屏侗族自治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銅仁市玉屏侗族自治縣
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黃晉等同志辭去
有關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6月23日縣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透過)
2021年6月23日,玉屏侗族自治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定:
接受黃晉同志辭去玉屏侗族自治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接受彭家豔、姚凱兩位同志辭去玉屏侗族自治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玉屏侗族自治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銅仁市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6月23日縣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透過)
免去:
彭家豔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皂角坪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
陳正同志為玉屏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信訪室主任。
姚波同志為玉屏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皂角坪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銅仁市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6月23日縣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透過)
免去:
甘烽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吳光貴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張江湖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吳代華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楊志才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史勳仙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職務;
龍斐同志的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姚霽同志為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張江湖同志為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龍縣
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十五次會議公告
(2021第4號)
經安龍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同意。
因萬峰湖鎮第三選區代表寧龍鑌、篤山鎮第二選區代表馬興菊、木咱鎮第一選區代表楊惠、龍廣鎮第六選區代表尹國龍已調離安龍縣行政區域,其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
現安龍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185名,其中暫停執行代表職務2人。
特此公告
安龍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龍縣
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十五次會議公告
(2021第5號)
安龍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審議。
免去:
馬興菊安龍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馬興菊安龍縣公安局局長職務;
唐素炎安龍縣統計局局長職務;
張俊安龍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任命:
盧曉東為安龍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盧曉東為安龍縣公安局局長;
況照飛為安龍縣統計局局長。
特此公告
安龍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編輯:貝啟興
法律顧問:楊出波 陳曉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