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人 這樣的“行業潛規則”你遇到過嗎?

原標題:@株洲人 這樣的“行業潛規則”你遇到過嗎?

15號,記者接到市民鄧女士投訴反映,她在國美電器商家購買了一臺液晶彩電,商家在免費送貨上門後,給電視機裝上了兩隻“腳”,卻要收取安裝費。

鄧女士買電視

3月14號,家住荷塘區的鄧女士在國美電器購買了一臺55英寸的液晶電視機,第二天電視機送到了鄧女士家中。

由於鄧女士家不需要將電視機掛在牆壁上,安裝人員告知,那就得收取“座式安裝”費用,包括拆除外包裝、給電視機裝上“兩隻腳”,以及插上電源、網線等事項,收費50塊錢。

鄧女士認為,這一系列的所謂“安裝”,應該就是免費送貨上門該有的流程,這個收費很不合理。

鄧女士:包括底座、插線連線都要收費,那你就不要說是免費送貨上門。安裝到底是怎麼個安裝法?我又沒有要掛件安裝,只是配套的底座裝上,等於就是試一下機子就收取費用。

@株洲人 這樣的“行業潛規則”你遇到過嗎?

商家來解釋

對於顧客的質疑,記者從商家售後物流安裝部門得到的解釋是,這是公司統一規定,也是

業內的行規。

相關工作人員:安裝是另外收費,除錯也是另外收費的,根據電視大小來的,55寸以下是收30元,55到75是50元,75寸以上是100元。拆箱安裝就要收費。

記者聯絡了國美電器銷售部門,門店負責人

承認底座是電視機的配件部分

。但她也同時解釋稱,店面銷售環節,銷售的其實只是電視機的“半成品”,商品到了消費者家中使用了,對於消費者來說才算購買完成。

為避免這一過程當中,電視螢幕損壞的責任風險

所以消費者還得購買安裝、除錯的服務。

顧客也可以選擇自己拆包安裝,但要簽訂免責協議,商品螢幕損壞由消費者自己承擔。

對於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她也表示將與售後再溝通,並將消費者的訴求上報。

門店負責人:彩電這個安裝售後的費用,這項規定是所有的廠家和實體店都有的。我們安裝師傅給你安裝時要承擔彩電的損壞責任,所以在整個的售後就有了這個裝掛架和座架的費用。

@株洲人 這樣的“行業潛規則”你遇到過嗎?

市場管理部門介入調查

就在記者對商家銷售、物流配送安裝、售後服務等各個部門進行調查瞭解時,也存在兩種不一致的聲音。有的銷售人員認為安裝是需要收費,也有銷售人員認為原本就有的底座,安裝是不用收費的,收的是除錯的費用。

記者發現,消費者被收取的50元“座式安裝”費,並沒有開具正規的發票或者收據,只是在一張配送單上寫了“50”這個數字。

事後,儘管消費者在投訴之後,商家退回了“座式安裝”費50塊錢,但這種收費到底合不合理?荷塘區市場管理局表示將繼續調查。

相關工作人員:我們開始還以為另外裝的掛的再配的做的收取的錢,這個底座配上按道理是不要收費的,本身配套就有的,很簡單的一個東西,裝上就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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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會回覆:叫停!

市消委會秘書長凌湘峰表示,對於消費者來說,大型電器等商品,送貨上門、驗貨、除錯,是一個連續性過程,不能人為割裂開。

幫助消費者開箱驗貨這是商家的義務,送貨上門已經形成了新的銷售模式,那麼在消費者面前開箱驗貨就是整個銷售的一個過程。沒有驗貨說明銷售沒結束,而且如果是簡單的安裝,不應該收費。

市消委會秘書長凌湘峰:裝兩個腳的支架,然後放在桌子上,這不能收費。支架是電視產品的一部分,如果電視機放不穩,不能保證立在桌面上,那這個商品是有瑕疵。只要求放在桌面上的,你必須提供支架。

凌湘峰表示,在消費當中,不能以行規來綁架消費,對於一些行業潛規則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應該值得關注,也需要叫停。

評論:

這樣的行規應該叫停!

一方面打著免費服務的口號,另一方面又找各種理由變向收取費用。面對消費者的投訴,銷售方和售後方都強調,告知了相關的收費專案,以此來證明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看似有理,實則是歪理。

還有甚者,把這種行業內的強權式的消費當做一種合理的規矩,凌駕於法律之上。一句業內行規來搪塞,實則說不通。

很多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消費者,對新的電器產品根本就不知道怎麼去安裝使用,而商家,把這種消費者的盲區,挑出來作為附加消費,這種強勢收費,並不是真正增加了消費附加值,而是增加了消費者的消費痛點。甚至把一個產品人為割裂成幾個部門銷售收費,不但沒有刺激消費,反而打擊了消費,人為製造了消費矛盾。

今年的“315”消費主題是放心消費,我們也期待和希望放心消費,不只是一年一度的主題,而是時時刻刻都體現在我們的消費生活當中。

你有遇到過這種“行業規則”的收費嗎?

(株洲交通頻道廣播電臺 記者 唐飛勇)

TAG: 安裝收費消費者消費電視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