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發展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釋出

《潮州市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發展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釋出

美團專車滴滴青桔電單車獲准開展經營活動

本報訊 (記者 黃瓊)您對潮州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共享單車)的投放、使用有什麼建議?日前,市交通運輸局就《潮州市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發展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徵求公眾意見,旨在進一步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促進我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

徵求意見稿對我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行業的市場經營主體進行調整,即同意美團專車、滴滴青桔電單車在我市投放車輛開展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經營活動;叮嗒單車由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運營企業轉換為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第三方服務機構。而哈羅助力車企業商事登記狀態為“登出”,撤銷其經營資格。

徵求意見稿還對本次核准的經營權期限和車輛投放總量進行調整,即核准的經營權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止。本經營期限內,全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投放總量為20000輛。首期投放基數15000輛,具體分配數量為:美團專車車輛投放8750輛(城區3750輛、饒平縣5000輛)、滴滴青桔電單車車輛投放6250輛(城區1250輛、潮安區5000輛)。

同時,市交通運輸局將組織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對經營企業的經營服務質量進行季度考核,並結合車輛使用頻率、公眾出行需求、道路承載資源等因素,對各區域的車輛投放規模實施動態調節,收回或增加投放部分車輛。增加投放的車輛總數不超過5000輛。

徵求意見稿指出,新投放的車輛必須符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關於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的通告》有關要求,且同時具備實時定位、精確查詢、載人自動斷電、頭盔隨車租還和使用者人臉識別等功能。經營企業已投放的車輛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更新為達到上述技術標準的車輛。在無更新新標準車輛之前,營運企業必須在2022年6月底前為投放車輛設定載人自動斷電、頭盔隨車租還等功能。

【來源:潮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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