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是不是一定要有解說?是先寫解說還是先拍攝?

紀錄片是否一定要解說,是先寫解說還是先拍攝,這個問題不在實際中遇到,是不會有深刻體會的。

拍一個紀錄片,首先就是影片的基調和風格。我們現有的紀錄片,能夠明顯看出兩類。一類是解說主導的,一類是畫面主導的。我們看的國內紀錄片,幾乎都是解說主導,有著極其華麗的解說詞,配上能說明解說的畫面。國內紀錄片早期巔峰《話說長江》,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紀錄片,是不是一定要有解說?是先寫解說還是先拍攝?

其實這叫“闡釋型紀錄片”,它強調的是教育作用,所以非常有利於傳播思想,因此,在我們國家的一段時間,這個紀錄片模式被應用到了極致,這個慣性直到現在,都為我們所接受,如果一個紀錄片沒有解說,大家或許將覺得很奇怪。

但這又與紀錄片的本意有一些不同。在國際上,有一類觀點是紀錄片需要將事件真實的記錄下來,這裡面,不需要加入很多解說詞來主導大家的判斷,而是讓大家自己看畫面對內容加以理解。前一陣獲獎的《徒手攀巖》,大致就是這類。

紀錄片,是不是一定要有解說?是先寫解說還是先拍攝?

這裡面就會出現差異了。對應在創作中,如果先有了解說,就近乎有了指令碼,那麼那一類紀錄片就變為根據內容拍畫面。雖然實際拍攝中不會這麼按部就班,但也是先列出大綱,然後拍攝再寫文稿,最後編鏡頭。總結起來,這相當於是文稿先行,後拍攝。

而另一種模式,就是完全根據故事的發展,先出大綱,接著拍攝剪輯,然後再配文稿,或幾乎不配。這就是拍攝先行,後文稿。這更有助於還原事件的本質。

這麼一看,貌似拍攝先行的模式更加符合“真實”紀錄片的需求。但文稿先行的市場,仍是非常大的。

對於文稿先行模式,在國內,由於紀錄片多數是在各個衛視播放,因此,電視臺對內容有極高的需求。採用文稿先行的模式對於整體是非常高效的,而且省費用。而且以現在的稽核制度,如果文稿不透過,啥都是扯。如果編導擅自用拍攝先行的方式做了紀錄片,很可能會由於上級沒審被要求重做,或文稿被改得完全不是原來的結構,這時,拍攝的畫面可能又不夠。因此文稿先行的方法,對於電視臺的紀錄片,是效率最高的。

但這類紀錄片也因此帶來了說教感很強的觀看效果。而且,如果畫面沒拍夠某一段文稿的鏡頭時,這時就只能找一些湊合的畫面來補了,結果就變成聲畫無關聯,聲音解說是一個完整的故事,但畫面跟它沒什麼關係。

直觀地說,這類紀錄片,或許應該叫電視專題片更加合適。

如果用另一種模式,先拍攝再剪輯,後配文稿,這就需對導演有很強的內容整理能力,需要從大量的素材裡面整理出合適的故事。現在有很多獨立影人,做的獨立紀錄片,就是這樣拍攝的,它們的解說不多,或根本不加解說,但完全能夠根據畫面,組合成情節。

而它的不利因素,就在於拍攝量非常大,成本也不能很好的做出預算。

所以,紀錄片是先寫解說還是先拍攝,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但能夠確定的,就是做什麼樣的專案,遵從什麼樣的流程。如果給臺裡的專案拍紀錄片,那根據臺裡的流程就好。如果想拍攝自己的紀錄片,那就放開了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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