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體、影片平臺“衝浪”時,你刷到過探店文章或影片嗎?
大機率是肯定的。
那些精緻的美食圖片、繪聲繪色的文字描述、沉浸式的吃播影片,總能輕易刺激每個人的味蕾和消費慾望。
我自己也被不少探店網紅、探店博主的圖文或影片種草過,包括美食、服飾、生活用品,體驗多數也還不錯。
在我眼裡,他們充當了一種“資訊篩選員”的身份,負責幫普通人在海量混雜的資訊海洋裡,挑選出適合我們且我們需要的東西。由此,也就幫繁忙的現代人節省了時間和精力,提升了其消費和接受服務的效率和滿意度——
當然,這種結果很大程度上也依賴於網際網路平臺的演算法等技術手段。
站在商業角度,探店內容和探店網紅的出現,也是網際網路時代的必然產物。
雖然古語有云“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流量經濟時代也難免“每個人只有15分鐘的成名機會”。尤其是對於一家主打本地生活的商家來說,更低成本的精準營銷對於其生存發展來說,至關重要。“只需要30個探店博主,就可以打造一家網紅餐廳”,足以說明探店天然契合本地小微商家的核心訴求。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長沙、成都等城市近幾年在網際網路上快速出圈,與網紅經濟的崛起密不可分。大量以分享、推介本地美食、景點、新潮生活方式為主的探店內容,在網紅城市的構建過程中功不可沒。
當我們在談論探店內容、探店網紅時,有必要對它們對普通消費者、新型商業形態、城市形象塑造等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給予應有的肯定。
不過,也得承認,隨著探店從網紅基於個人真實體驗的資訊分享,逐漸變為一種商業營銷手段,
探店本身的性質和人們對探店網紅的觀看,也發生了變化。
根源不在於探店本身,而是在缺乏科學管理和有效引導的條件下,探店在環節上出現了形形色色令人眼花繚亂的行為。
比如,一些探店網紅產出的內容,不在基於“真實”和“親歷”這兩大核心,而是透過五花八門的包裝、美化手段造假,過度褒揚或貶低商品或服務。
一些探店網紅之於商家的關係,不再是平等互惠的商業準則,而是變成了一方對另一方的“白嫖”乃至霸凌;而他們之於消費者,也不再靠誠信為本、內容為王,而是急吼吼的“割韭菜”。一些網路媒體和影片平臺盲目追求流量效應,對探店網紅不加甄別、過度扶持,造成探店內容泥沙俱下,反而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等等。典型的現象是,部分探店博主吹得天花亂墜的美食店、打卡聖地,待到消費者真去體驗,完全是另一副模樣,只能大呼上當,進而“反探店”。
從市場經濟執行的規則看,探店網紅只是在消費場景中扮演了前期“導流”的角色,商家的商品和服務能不能站穩市場、贏得口碑,終究還是要靠硬實力說話。
不練好內功、想靠探店網紅們持續“紅”下去的思維,只是一種虛妄,消費者自會用腳投票。但這並不表示,對探店行業中出現的諸多亂象和潛在風險,就應不予重視和警惕。既要在制度設計上充分用好現有《廣告法》、《電子商務法》等現有法律法規,也要在常態化監管中根據隨時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及時出臺新的監管辦法措施,標本兼治、多管齊下。
讓探店產業運轉規範化、活力最大化、效應良性化,實現網紅、商家、平臺、消費者共贏,在網際網路時代和流量經濟語境下,或許是個不容迴避的話題,也可以做到的目標。
熱點影片推薦
更多內容
關注“
光明時評
”
微信影片號
關注“
光明日報
”
微信影片號
文字:汪燦
圖片:網路
朗誦:王茜
責編:王子墨
編輯:常瑩 朱曉帆 孫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