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被市場監管總局處以182億元《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釋出!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綜合考慮阿里巴巴集團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同時,按照《行政處罰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圍繞嚴格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並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阿里巴巴被市場監管總局處以182億元《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釋出!

對此,星空君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1、老牌網際網路企業開始剝離元老的個人影響。

這一點做的最及時的應該是劉強東,雖然他是因為別的原因,但原因背後也挺有深意。

馬化騰也在不斷的剝離對騰訊的影響,黃崢也退出拼多多董事會了。

2、對寡頭企業的監管,中國有先進成熟的經驗

企業大到一定程度就不可能是一個人或者一個小團隊的了。

在運作央企監管的過程中,早已經熟能生巧。由於央企相對低調,中間很多“血雨腥風”不為民眾所知,實際上央企對國計民生的影響大多了,經過多年的監管整治已經非常順暢。

所以對阿里的監管會穩準狠,還不會影響其經營。大可不必像督公一樣擔心網際網路企業失去活力,你看看在國外狂攬工程的央企巨頭們,哪一個不是賺的盆滿缽滿?

3、中國經濟從“增量”時代全面轉型為“存量”時代

在分析上市公司的時候,我發現越來越多的行業(家電、消費品)開始面臨行業增長天花板。經過20年左右的高速成長,中國的成熟行業已經發展到了存量時代。

在增量時代,為了鼓勵創新,野蠻成長是有必要的,甚至一些規章制度也可以有所突破,但到了存量時代,尤其是寡頭存在的情況下,它們的野蠻成長就會削弱中小企業的活性,為了更加市場更加活躍和更加公平,對寡頭進行監管限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4、在中國,資本是有邊界的

資本成長過程中,往往是很多行業一起受益,大家搭乘成長的順風車,但當資本膨脹到一定程度,如果不加以控制,很容易反噬。

可喜的是,中國最優秀的經濟學家團隊,其實都在體制內。

透過嚴格、適度的監管,把資本拴在為人民服務的韁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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