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106開頭的簡訊!最近很多人都收到

“雙十一”電商促銷活動剛剛落幕。雙十一前,不少消費者都收到了“106”開頭的營銷簡訊。針對營銷簡訊擾民問題,日前,工信部召開行政指導會,規範電商平臺簡訊營銷行為。然而,南都記者瞭解到,不少消費者仍受到營銷簡訊的“轟炸”。

事實上,電商平臺“預設”註冊使用者同意接受營銷簡訊等促銷資訊。南都記者發現,在使用者註冊時,電商平臺的協議中已有相關內容,使用者必須同意以獲取正常服務。多個電商平臺客服向南都記者表示,若使用者不希望收到營銷簡訊,可以聯絡平臺進行退訂操作。

南都記者注意到,工信部曾在公開答覆中指出,網購平臺應承擔商家營銷簡訊擾民問題主要管理責任,除部分平臺未充分核實使用者意願,“預設”註冊使用者同意之外,部分平臺收集、使用使用者資訊制度規則不完善、管理執行不到位,導致平臺商家濫用使用者資訊精準傳送營銷簡訊。

電商營銷簡訊成投訴熱點

工信部再出手規範

“每次一到活動就收到好多簡訊”,消費者大婷(化名)向南都記者表示,“這些都是買過的店發的資訊,如果今年關注了新店,我在新店裡買過,都會發訊息。”大婷說,對於這些營銷簡訊,她“一般都不會去讀,之後再全刪了。”

又是106開頭的簡訊!最近很多人都收到

問及是否感覺今年的營銷簡訊比去年少了一些,小六(化名)覺得“差不多”,“大概二三十條”。“預售前一天開始,買過的店鋪基本都給我發了簡訊,或者就是很久沒活躍過的店鋪,說送優惠券。然後在我買完東西后,很多店鋪又開始發簡訊了。”

電商促銷期間,電商營銷簡訊擾民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10月25日,工信部在行政指導會上指出,近年來,“雙十一”促銷期間的營銷類垃圾簡訊投訴呈現集中爆發現象,電商平臺的相關投訴佔比高達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關消費金融類垃圾資訊投訴。

此前,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21年“618”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618”促銷活動期間消費負面資訊的集中表現之一就是營銷簡訊騷擾。《報告》中提到,在6月1日至6月20日共20天監測期內,共收集有關廣告簡訊類負面資訊64932條。相關負面資訊在6月17日較多。

與此同時,電商營銷簡訊也是工信部門整治的重點。南都記者注意到,今年“618”促銷期間,工信部也曾召開行政指導會,警示電商平臺企業規範營銷簡訊傳送行為。

不過,不少使用者仍反映收到大量營銷簡訊。在#工信部明令禁止營銷簡訊轟炸#這一話題下面,有網友表示“還是被轟炸了”;還有人抱怨,有些商家“不但發簡訊,都打電話過來了”。

事實上,我國對於傳送商業性簡訊早就作出了規定。工信部2015年頒佈的《通訊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簡訊息服務提供者、簡訊息內容提供者未經使用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傳送商業性簡訊息。”

11月4日,中消協釋出的提示也指出,依照《民法典》《個人資訊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未經消費者允許推送商業資訊和廣告宣傳行為涉嫌違法。

平臺“預設”使用者同意傳送營銷簡訊

稱可協助退訂

消費者為何會收到營銷簡訊?簡訊傳送行為是否獲得消費者允許?南都記者注意到,工信部在行政指導會上強調,平臺“預設”註冊使用者同意直接傳送促銷資訊,平臺商家利用平臺規則漏洞傳送營銷簡訊等問題,明顯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南都記者發現,營銷簡訊早已和電商平臺註冊使用者“繫結”。不少平臺的使用者服務協議中提及,會透過簡訊形式向用戶傳送廣告宣傳、促銷優惠等商業性資訊。且相關協議提到,如不同意條款的任意內容,無法完成註冊程式。

例如,

《京東使用者註冊協議》指出,使用者充分理解並同意:接收透過郵件、簡訊、電話等形式,向在本網站註冊、購物的使用者、收貨人傳送的訂單資訊、促銷活動等內容;

《拼多多使用者服務協議》中提到,將基於特徵標籤形成的間接使用者畫像推薦使用者可能感興趣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出商業性簡訊息,或透過系統向您展示個性化廣告。

“如果有傳送簡訊的情況,一般是消費者近期存在瀏覽相關店鋪的行為,同時店鋪近期存在優惠活動。”有電商平臺客服向南都記者表示。

南都記者亦向一名淘寶商家反映了收到該店鋪營銷簡訊的情況。該店鋪商家表示,如果加入了該店鋪的會員,平臺則會透過簡訊的形式向會員傳送店鋪活動。南都記者看到,該店鋪的《會員規則與隱私協議》中寫明,如果使用者成為該品牌的會員,則表明其知悉並同意商家、品牌將透過簡訊、旺旺、專屬客等渠道向其傳送品牌及店鋪最新訊息。

又是106開頭的簡訊!最近很多人都收到

若使用者不希望收到營銷簡訊,可以聯絡平臺進行退訂操作。11月8日,京東、美團、拼多多平臺客服以及淘寶天貓消費者服務熱線的客服均表示,平臺可以協助使用者退訂簡訊。

京東客服告訴南都記者,如果消費者不想收到相關營銷資訊,京東平臺可以幫助攔截來自京東自營店的營銷簡訊;

淘寶天貓的客服迴應稱,經消費者反映後,可以幫忙遮蔽掉來自所有商家的促銷簡訊;

拼多多客服表示,操作成功後,消費者不再會收到來自該平臺的簡訊,“包括來自平臺、商家和物流三方面的簡訊”。

當南都記者表示不願收到來自店鋪的營銷簡訊時,前述淘寶商家客服也表示,會聯絡部門技術專員關閉對其手機發送簡訊。

未經使用者同意傳送營銷簡訊最高可罰3萬元

“儘管垃圾簡訊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由於垃圾簡訊有比較複雜的社會成因,治理難度大,源頭治理、資源管理和執法力度等問題仍然突出。”南都記者注意到,10月10日,工信部曾就“關於垃圾簡訊治理的提案”進行答覆。其中提出,針對商業營銷簡訊跨行業、環節多、溯源難等情況,工信部積極推動建立協同監管治理機制。

工信部在答覆中指出,網購平臺應承擔商家營銷簡訊擾民問題主要管理責任。除部分平臺未充分核實使用者意願,“預設”註冊使用者同意之外,部分平臺收集、使用使用者資訊制度規則不完善、管理執行不到位,導致平臺商家濫用使用者資訊精準傳送營銷簡訊。

對於進一步治理營銷簡訊,10月25日,工信部在規範電商平臺“雙十一”簡訊營銷行為行政指導會上要求,電商平臺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糾零售、金融等相關產品的簡訊營銷行為,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擅自發送營銷簡訊。

此外,工信部指出,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和簡訊息服務企業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加強簡訊埠接入管理,規範簡訊簽名使用,不得接入違規轉租資源,不得擴大簽名使用範圍;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要加強垃圾資訊投訴受理、線索轉辦及監測分析等工作,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報告。

若有商家未經同意擅自發送營銷簡訊,消費者應如何維權?有法官指出,可與商家協商處理,要求商家停止傳送營銷簡訊;向行業、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或向“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投訴、舉報。如果商家的行為構成侵權的,可以透過調解或訴訟途徑維權;如果構成犯罪的,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在處罰方面,南都記者注意到,根據工信部2015年釋出的《通訊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若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簡訊息服務提供者未經使用者同意或者請求,仍向其傳送商業性簡訊息,則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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