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種類選擇和自行設計要求

近日釋出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簡稱“28號公告”)對研發支出輔助賬進行最佳化,並允許選擇採用樣式和自行設計樣式。

一、輔助賬樣式分三種

1。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28號公告明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97號)釋出的研發支出輔助賬和研發支出輔助賬彙總表樣式繼續有效。該樣式對方便企業準備合規的研發費用輔助賬,幫助納稅人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和享受優惠政策起到了積極作用。

2。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28號公告明確,增設簡化版研發支出輔助賬和研發支出輔助賬彙總表樣式。具體樣式及填寫說明見28號公告附件。該樣式是對2015版的簡化最佳化,主要是考慮到部分中小微企業財務核算水平不高,準確歸集、填寫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有一定難度,為了降低了填寫難度而增設的。

簡化最佳化的主要內容是:

(1)簡併輔助賬樣式。將“4張輔助賬+1張彙總表”合併為“1張輔助賬+1張彙總表”。

(2)精簡輔助賬資訊。將填寫人員人工等六大類費用的各項明細資訊的要求,簡化為僅要求企業填寫人員人工等六大類費用合計,不再填寫具體明細費用。將填報“借方金額”“貸方金額”等會計資訊的要求中,刪除了部分會計資訊,減少了企業填寫工作量。

(3)調整最佳化操作口徑。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充分考慮了稅收政策的調整情況,增加了委託境外研發的相關列次,體現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的調整。《公告》還對填寫口徑進行了詳細說明,便於納稅人準確歸集核算。

3。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28號公告明確,企業按照研發專案設定輔助賬時,可以參照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或者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二、企業使用哪種輔助賬樣式?

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的定位是為企業享受加計扣除政策提供一個參照使用的樣本,不強制執行。

企業可以自主選擇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或者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也可以參照上述樣式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需要說明,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未體現2015年之後的政策變化情況,如未明確委託境外研發費用的填寫要求,企業需自行調整樣式或分析填報。因此,企業繼續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的,可以參考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對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公式等進行相應調整。

三、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

納稅人可以自行設計輔助賬樣式。但設計的樣式必須滿足幾個基本條件:

1。必需的基本資料項。應當包括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所列資料項。

2。保證邏輯關係一致。設計的資料項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的資料項相匹配,確保邏輯關係一致。

3。保證準確歸集費用。自行設計輔助賬樣式必需要能準確歸集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TAG: 樣式輔助研發支出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