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多次賠付值得附加嗎?這樣挑不會錯!

說起癌症,可謂人人談之色變。相比其他疾病,癌症的治癒難度還是比較高的,而且很容易復發。這也是為什麼在很多人眼中,得了癌症,人生似乎就被判了死刑。

而如今,隨著醫療技術的迅猛發展,癌症的控制率越來越高,很多人經過治療後,能帶病生存很多年。

對此,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險幾乎都可以附加癌症多次賠付,

癌症多次賠付是什麼?值得附加嗎?我們又該如何挑選呢?

今天我們就一起來聊聊這個話題。

主要內容如下:

癌症多次賠付 要不要附加?

癌症多次賠付,如何挑選?

哪些人建議附加癌症多次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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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多次賠付 要不要附加?

1.1 什麼是癌症多次賠付?

癌症多次賠付是指

重疾險已經賠付過一次重疾保險金之後,過了規定期限的間隔期,癌症出現復發、轉移或者新發其他癌症,可以再獲得一筆保額賠付。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險產品,癌症多次賠付一般都是以可選附加險的身份存在的,大家可以自由選擇附加或者不附加。當然,如果你附加了癌症多次賠付,保費會相應的有所增加。

那麼,很多人要問了,在選擇重疾險的時候有沒有必要附加癌症多次賠付呢?再說結論之前,讓我們先來了解下癌症:

癌症,離我們並不遙遠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公佈的資料顯示,2020年全球死於癌症的人數達1000萬。中國新發癌症病例全球第一,約

457萬

,死亡病例大約

300萬

。平均每天超過

1 萬

人確診癌症,相當於每分鐘確診

7.5人

癌症多次賠付值得附加嗎?這樣挑不會錯!

(2020年各國癌症新發病例數)

癌症治癒率提高,5年生存率提高

癌症≠死亡

,“癌症=死亡”早已經是“過去時”,

早發現、早治療,大多數早期癌症的治癒率可以達到90%以上。

據悉,根據國家癌症中心統計資料顯示,隨著我國醫療質量和診療能力的提升,惡性腫瘤的5年生存率已經從

十年前的30.9%提升到目前的40.5%

,提高了近10個百分點,某些惡性腫瘤比如食管癌,五年生存率已經高於美國等發達國家。

這裡的5年生存率,不是說癌症患者只能活5年,而是指癌症患者患病5年後的生存比例。

如果生存5年仍未復發,一般認為是“臨床治癒”。“臨床治癒”階段,癌細胞仍然可能存在,有復發可能,並不能稱作“完全治癒”。雖然患者不需要長期服藥,但必須定期複查,防止復發。

容易被忽視的癌症複發率

儘管癌症的生存率在提升,但是癌症的可怕之處不僅在於

發病率高

,更在於它的

復發和轉移

,大量臨床經驗表明:

癌症患者術後1年複發率為60%,而至少80%的癌症患者在5年內死於復發和轉移。

很多人都會疑惑,為什麼做完了手術,做了化療、放療、內分泌治療等所有治療,患者安全過了一兩年甚至六七年之後,還是會有人出現復發?

簡單來說下,不是所有的腫瘤細胞都會乖乖的呆在原發腫瘤的位置等著外科醫生去把它切掉,有些腫瘤細胞會透過血管、淋巴管或者區域性浸潤播散到其他位置。

當癌細胞躲過了手術,然後又在化療、放療、內分泌治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各種治療中僥倖逃脫,最後就可能“找準機會”再次生長。

癌症會復發,這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而且癌症復發後給患者、家屬甚至醫生帶來的壓力較前一次會更大。

得一次癌症,足以掏空一個家庭,萬一復發,更是雪上加霜。

由此可見,癌症二次賠付的保障還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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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多次賠付,如何挑選?

2.1 首次重疾的病種是否限制

附加了癌症多次賠付,很多人會想當然地以為,不論第一次得的是不是癌症,只要第二次得的是癌症,就肯定能賠。

當然沒有這麼簡單。有的重疾險條款,可能會有這種規定:如果你第一次得的重疾不是癌症,而是急性心梗或者其他重疾,後續不管得不得癌症,得幾次癌症,都不賠付。

想要獲得癌症多次賠付,必須第一次得的重疾就是癌症,其實,這種做法相當於把“癌症多次賠付”功能給簡化了。

而對消費者更有利的多次賠付重疾險的條款肯定是這樣的:無論首次得什麼重疾,第二次或第三次罹患癌症的時候都能獲得賠付。

當然,價格可能會更貴一些,如果預算充足,大家最好選擇對首次重疾沒有限制的產品。

2.2 癌症多次賠付涵蓋得全不全

癌症多次賠付是指第二次、第三次罹患癌症,保險公司再賠付你一筆錢。但你有沒有想過,癌症多次賠付是寬泛的概念,它包含了4種情況:

癌症復發

首次罹患癌症,經過治療,癌症雖然已經痊癒,但是病情再次發生;

癌症轉移

由於原有的癌症,其他器官和部位也發生了癌變;

癌症新增

其他器官和部位發生癌變,但是不能判斷是否是原有的癌細胞轉移造成的;

癌症持續

癌症雖然被控制住了,但是患者並沒有治癒,而是“帶癌生存”;

綜上所述,只有同時覆蓋了癌症復發、轉移、新增、持續這4種情況的癌症多次賠付,才是最全面的。

2.3 癌症間隔期長不長

多次賠付一般會有間隔期的要求,癌症多次賠付,自然也有間隔期。常見的癌症間隔期,一般為3年或者5年,而3年和5年之間的差別可不小。

間隔期3年,意味著首次確診後3年,再次罹患癌症可以獲得理賠;間隔期5年,意味著首次確診後5年,再次罹患癌症可以獲得理賠。

很明顯,間隔期3年的相對間隔期5年的理賠機率更大。

試想一下,一個癌症患者在第4年發生癌症轉移,間隔期三年的可以拿到第二次賠付,間隔期5年的,則無法拿到第二次賠付。

所以請記住,在選擇癌症多次賠付時,當其他條件相似的情況下,間隔期越短越好。

2.4 癌症多次賠付的保額打不打折

關於癌症多次賠付的挑選,還有一個就是每次賠付的保額。比如有的癌症多次賠付,第二次不是賠付全部保額,而是保額的80%,甚至60%,也就是說,保額被打折了。

這樣我們拿到手的錢就變少了,保障力度也就下降了。如果保費相差不大,建議不要選擇保額打折的癌症多次賠付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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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建議附加癌症多次賠付?

癌症多次賠付值得附加,那麼哪些人群保魚君最建議附加呢?

有癌症家族病史的朋友:這裡人群罹患癌症的機率比一般人要高,買重疾險的時候附加癌症多次賠付,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這類人群的潛在風險。

預算充足,希望健康保障可以一步到位,獲得全面保障的朋友,在購買重疾險時也可以附加癌症多次賠付。

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如果購買多次賠付的重疾有點困難,可以選擇癌症多次賠付。

最後要說的話

綜上所述,癌症多次賠付是針對高發癌症的加強版保障,不論是從癌症的發病機率還是從緩解長期抗癌帶來的經濟壓力的角度,癌症二次賠付的重要性都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預算充足,都可以考慮加大癌症的保障,附加癌症多次賠付。當然,如果預算有限,建議儘量把錢花在刀刃上,一次性提高重疾險的保額。

要想保障全面,除了重疾險意外,百萬醫療險、壽險和意外險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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