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南是國有資產的看門人?司馬南手撕柳傳志

司馬南手撕柳傳志簡直是一場全民狂歡,人們紛紛搬起小板凳,坐等吃瓜。

司馬南的邏輯是什麼呢?

聯想集團之前是國有企業,後來國有企業改制。聯想經營不善,現在資不抵債,是聯想前總裁柳傳志的責任。

司馬南是國有資產的看門人?司馬南手撕柳傳志

聯想產權結構演變

1、1984年11月設立

聯想控股於1984年11月設立時的名稱為“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新技術發展公司”,註冊資本為130萬元。

1990年5月23日,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新技術發展公司的註冊資本由130萬元變更為100萬元。

1991年4月25 日,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新技術發展公司更名為“北京聯想計算機新技術發展公司”。

2、1998年8月增資、更名

1998年7月2日,北京聯想計算機新技術發展公司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將註冊資本由100萬元變更為10,000萬元。

截至1998年4月25日止,北京聯想計算機新技術發展公司的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為10,000萬元,新增註冊資本金來源為盈餘公積轉增。同月,北京聯想計算機新技術發展公司更名為聯想集團控股公司,中國科學院持有聯想集團控股公司100%的權益。

3、2001年3月改制、更名

2000年1月10日,聯想集團控股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改製為有限責任公司。

2001年3月20日,聯想集團控股公司以截至1999年月31日淨資產中的有形資產認繳改制後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660,860,399。40元,無形資產計入資本公積。

2001年6月19日改制後的聯想控股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660,860,399。40元,其中,中科院出資429,559,259。61元,持有聯想控股有限公司65%的股權,聯想控股有限公司職工持股會出資231,31,139。79元,持有聯想控股有限公司35%的股校。

2001年6月22日,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聯想集團控股公司更名為“聯想控股有限公司”。

4. 2002年4月國有股股權劃轉

2002年4月,中國科學院出資成立中國科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代表中國科學院統一負責對院屬全資、控股、參股企業有關經營性國有資產依法行使出資人枚利。

2002年12月日,中國科學院將對聯想控股的出資及相應權益對應的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至中國科學院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在公司。本次國有股股權劃轉完成後,聯想控股的股權結構變更為中國科學院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持有65%,聯想控股職工持股會持有35%。

5. 2009年10月股權轉讓

2009年10月9日,中國科學院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透過在北京市產權交易所掛牌出售的方式將其所持聯想控股29%的股權轉讓給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6. 2010年12月股東變更

2010年12月30日,由北京聯持志遠管理諮詢中心(有限合夥)吸收合併聯想控股職工持股會。該事項於2011年2月11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7. 2011年12月股權轉讓

2011年12月20日,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協議方式將其所持聯想控股9。6%的股權轉讓給柳傳志、朱立南、陳紹鵬、唐旭東、寧旻等五位自然人,北京聯持志遠管理諮詢中心(有限合夥)透過協議方式分別向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黃少康轉讓其所持聯想控股的9。5%和1。5%股權。

聯想股權結構的演變

1993年,聯想從所辦公司變為院管公司。同年,聯想股權進行劃分,確定按照中科院佔20%,計算所佔45%,聯想自身佔其餘的35%的股權比例分紅,從1995年實施。

當時劃分的是分紅權而非股權,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當時政策的限制,國有資產的股權屬於國資局,不屬於中科院。中科院無權決定如何劃分。既使是對分紅權的劃分,當時在中科院系統也算是特例處理。

1998年,聯想更名為聯想集團(控股)公司,成為香港聯想的最大股東。

同時,按照1999年確定的比例,中科院和聯想正式確定中科院擁宥聯想65%的股權,聯想自身佔有35%的股權。

1999年,聯想有在集團內部推行員工持股計劃,這個員工持股計劃是分掉聯想集團所擁有的35%的股份。

按照1994年就己經確定的方案,第一部分是創業員工,總共有15人,將獲得其中中的35%,這些人主要是1984年、1985年創業時的骨幹;第二部分是核心員工,藥60人,他們主要是1988年6月1日以前的老員工,將獲得其中的20%;第三部分是未來的骨千員工,包括現在的聯想員工,獲得其餘的45%。

按照聯想的架構,聯想股份的真正利益,來自於聯想控股的香港聯想上市公司即聯想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近年來,柳傳志曾在許多場合倡導國有民營,現在聯想順利實現了員工持股計劃,等於是透過法律將國有民營確定化了。在柳傳志看來,聯想最大的成功,就是國有民營,所有者不干預經營者。柳傳志希望,那些依靠自己滾動發展起來的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能夠突破35%的比例,甚至於國家可以持有優先股,從而一方面國家可以優先獲得分紅,另一方面又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不擁有否決權,就像中科院一樣,從來沒有對聯想行使過否決權。

改革開放直到現在,政府和國有企業的產權關係仍難以進行市場化的調整。1997年以後聯想進行的京港整合也具有重大的產權含義,它是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遲遲難以推進的情況下,規避政府機構之間財產關係變動的一次有意義的嘗試。京港整合後,聯想集團(控股)公司和北京聯想(有限)公司之間,插入了一個香港聯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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