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為何要退出歐洲?歐盟資料保護條例將生效,與《通用資料條例》

2018年4月13日,QQ國際版發出通知,宣佈將從5月20日後不再為歐洲使用者提供服務。

但是大家都是知道的騰訊早年正是靠著QQ起步發家的,挖到了自己在網際網路內的第一桶金,從此奠定了騰訊在社交媒體領域的霸主。

毫無疑問,騰訊退出歐洲地區的服務實在是無奈之舉,那麼騰訊為何要這樣做呢?

外界分析,騰訊這一做法可能與歐盟將於20418年5月25日生效的《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有密切的聯絡。

這一規章主要是給予歐盟地區公民對個人資料有更多的控制。這無疑是給騰訊加上了一條有力的枷鎖,使其不能肆意處理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了。

隨著越來越多的公司非法使用使用者資料的事件不斷被不斷爆出,歐洲於2018年5月25日正式施行GDPR,這一政策將會嚴格限制網際網路企業使用使用者個人資訊的行為,到時候使用者的個人隱私會得到更多的控制和更好的保護。

而且任何一家網際網路企業一旦違反GDPR,將會面臨最高約其總收入4%的鉅額罰款。

據介紹,歐盟監管新規“通用資料保護條例”規定,歐盟消費者將有權知道自己的哪些資料被社交媒體公司儲存下來,並有權要求刪除這些資料。歐盟的這一項新法規,是在保護歐盟公民,免受隱私洩露的危害。在和原來的法規對比可以看出,新法規增加了對域外企業的適用性,凡涉及收集、處理歐州公民資訊的企業均需要服從這一規定。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eneralDataProtec-tionRegulation,GDPR)於2018年5月25日生效,對企業收集、控制和處理個人資料的方式產生了深遠影響。而且,並非位於歐盟的企業才會受到影響,事實上,任何與歐盟監管下的客戶進行的業務,都需要遵守GDPR。如果違反GDPR,企業將面臨可高達2千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業額的4%的鉅額罰款。

伴隨著GDPR的實施,組織內應該根據具體職能配備相應的角色,包括資料控制者(Data Controller)、資料處理者(Data Processor)以及資料保護官(DPO)。

其中資料控制者定義了個人資料的處理方式和目的,此外,控制者還負責確保外部承包商能夠遵守相關規定。資料處理者(DataProcessor)可以是維護和處理個人資料記錄的內部團體(如業務分析師或開發商的直接僱員),也可以是執行全部或部分這些活動的任何外部服務提供商(如信用評級機構等)。

此外,最重要的是GDPR還要求指定1名資料保護官(DPO)來監管資料安全策略和GDPR合規性。核心活動涉及處理或儲存大量的歐盟公民資料、處理或儲存特殊類別的個人資料(健康記錄、犯罪記錄)的組織必須指定1名DPO。DPO主要負責就GDPR規定提供諮詢意見,向最高管理層報告。

中國企業需要設定DPO嗎?看看騰訊就知道了。

騰訊為何要退出歐洲?歐盟資料保護條例將生效,與《通用資料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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