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頂風謀劃枉法裁判?民企致信福建高院吳偕林院長
執行過程中,福州中院於2002年1月17日作出“(2002)榕執申字第23號”民事裁定,認定建行與福聯公司達成執行和解,約定福聯公司首期先付本金、利息及執行費共825萬元,剩餘欠款由福建省神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後文稱“神龍集團”)及福州幸運...
執行過程中,福州中院於2002年1月17日作出“(2002)榕執申字第23號”民事裁定,認定建行與福聯公司達成執行和解,約定福聯公司首期先付本金、利息及執行費共825萬元,剩餘欠款由福建省神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後文稱“神龍集團”)及福州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