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集體土地可直接入市,2020年1月1日實施
另外在原來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三項基礎上又增加了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和社會保障費,這樣就從法律上為被徵地農民構建了一個更加完善的保障體系...
另外在原來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三項基礎上又增加了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和社會保障費,這樣就從法律上為被徵地農民構建了一個更加完善的保障體系...
合同應當載明的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房地產坐落位置、面積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成交的價格及支付方式,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違約責任,雙方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