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緝令”那麼抽象,為啥總能抓住犯人?你瞧最後一句寫的啥
意思就是將一個地方劃分成好幾塊,就相當於現在的社群,如果犯人逃到這一塊地方,保甲的人知道但是不舉報揭發的話,那麼就會連累這個地區的人,那麼就會處以一樣的刑罰...
意思就是將一個地方劃分成好幾塊,就相當於現在的社群,如果犯人逃到這一塊地方,保甲的人知道但是不舉報揭發的話,那麼就會連累這個地區的人,那麼就會處以一樣的刑罰...
所以如果有犯人逃跑了,只需要等著人揭發就行了,如果說犯人最後是被搜出來的,那麼整個保甲的人都要受到牽連,這就是“保甲連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