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羽絨廠原班子職工被通報:自行選舉廠長和代表公然對抗組織

廣西一羽絨廠原班子職工被通報:自行選舉廠長和代表公然對抗組織

據廣西欽州市欽南區政府網站11月24日訊息,欽南區二輕工業聯合社11月17日發出《關於欽州市羽絨製品厂部分職工違規選舉對抗組織的情況通報》稱,羽絨廠原班子職工不服從聯社任命決定,違反規定,另搞一套,組織職工自行選舉廠長和職工代表,此行為錯誤嚴重,性質惡劣,選舉無效。

通報稱,欽州市羽絨製品廠原領導班子拒不執行巡察整改,不服從聯社財務統聘統管監管,拒不配合財務審計監督。根據原班子的錯誤事實和不作為,聯社決定調整廠領導班子,免去黃兆寶羽絨廠廠長職務。羽絨廠原班子職工不服從聯社任命決定,違反規定,另搞一套,組織職工自行選舉廠長和職工代表。2020年10月30日擅自發布公告,選舉黃兆寶等11名退休人員、容振強等11名在職職工為職工代表;11月6日擅自發布公告,選舉黃兆寶為職代會主任、容振強和陳家威為副主任,選舉黃兆寶為廠長。此行為錯誤嚴重,性質惡劣,選舉無效。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下簡稱《條例》)對職工和職工(代表)大會作出了明確規定。一是職工代表須是在職職工。二是100人以下的集體企業,建立職工大會制度。羽絨廠現有在職職工49人,應建立職工大會制度,自行選舉職工代表違反《條例》規定。

二是在2018年7月,二輕企業試行職工委員會民主監督民主管理制度。聯社專門下發了檔案,明確了職工委員會的選舉辦法和程式。羽絨廠原領導班子以職工不接受職工委員會制度為由,拒不成立職工委員會。現公告的11名退休人員和11名在職職工選舉結果,作為職工委員會的選舉,完全不執行聯社檔案規定的選舉程式和選舉辦法,屬另搞一套。

三是自行組織的選舉不執行基本的選舉程式,不透過監票人、計票人,不進行現場唱計票,涉嫌會後改票作弊。

四是《條例》對廠長(經理)的產生作出了明確規定,投資主體決定企業領導產生的方式。《輕工業企業集體資產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凡由勞動群眾自籌資金開辦的輕工業企業,沒有外部投資(包括聯社投資,或沒有實行過統負盈虧的),其全部資產及其增值屬於該企業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羽絨廠不屬勞動群眾自籌資金開辦,資產結構存在聯社投資,且實行過統負盈虧。依據投資主體和資產結構實際情況,羽絨廠應實行廠長任免制。聯社調整廠領導班子,任免廠長,合法合規。現部分職工自行組織選舉廠長,違反《條例》規定,為公然對抗組織任免的錯誤行為。

民主選舉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羽絨厂部分職工另搞一套選舉,以此對抗組織,為無組織無紀律的行為,嚴重違法違規違紀,必須嚴肅處理。經聯社研究決定,對違規選舉的組織者黃兆寶(退休)、陳虞萍(退休)給予全系統通報批評,並責令其立即糾正錯誤。

TAG: 職工選舉聯社羽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