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爾斯泰:個人權力與群眾意志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托爾斯泰:個人權力與群眾意志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關於歷史的陳舊觀點是,一個民族服從一個人的意志,而這個人又是神挑選出來並服從神的意志的。

歷史科學在否定了這個陳舊觀點後,面臨著兩種選擇:一是回到舊的觀點,堅持神直接干涉人類事務的舊信仰;二是重新闡釋產生權力的力量之內涵。

第一種選擇已無可能,因為舊的信仰已不可恢復,因此必須說明權力的內涵。

拿破崙下令集合部隊去作戰,對於這一事實我們從來不會去多想,根本就不會去問“為什麼拿破崙一下令,60萬人的軍隊就去作戰了”,因為事情似乎很清楚:他有權力,所以人們就按照他的命令列事。

如果我們相信這一權力是上帝授予他的,這一回答就十分圓滿了;然而我們並不認可這一點,於是就得搞清楚這種權力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種權力不可能是透過強者對弱者在體力上的優勢而獲得的,也不可能是精神上的優勢。

一些歷史學家認為,歷史人物都是英雄,具有特殊的智慧即天才,然而實際情況是,統治千百萬法國人的路易十一和梅特涅在精神上沒有任何優勢,反而比那千百萬人中的任何一個都要差勁。

如果權力的來源既不在於擁有權力者的體力,也不在於他的精神力量,那麼就肯定是在他的身外,在他跟群眾的關係之中。

法學就是這樣來理解權力的,它認為權力就是群眾意志的總和,群眾表示同意或預設來把自己的意志交給他們選出來的統治者。

這一定義看起來十分明確,然而把它運用到歷史上就有問題了。法學看待權力,就像古時候的人看待火一樣,把它看成一種絕對存在;然而從歷史的角度看,權力只是一種現象,就像現代物理學認為火不是一種元素而是一種現象一樣。

法學的觀點無法解釋隨著時間的變化權力也發生改變這一事實。如果權力是轉交給統治者的群眾意志之和,那麼布加喬夫算不算群眾意志的代表?

如果他不算,那麼為什麼拿破崙就算呢?為什麼拿破崙三世在布倫被抓時成了罪犯,然而後來被他抓起來的人也成了罪犯呢?有時候一場宮廷政變只有兩三個人參加,難道這也是把群眾意志轉交給一個新統治者嗎?

在1808年,萊茵聯邦的意志被轉交給拿破崙了嗎?在1809年,俄羅斯軍隊聯合法國人去打奧地利人時,俄羅斯人民的意志轉交給拿破崙了嗎?

對於這些問題可能有三種回答:第一種,認為群眾是無條件地把自己的意志轉交給其選定的統治者,因此任何新權力的出現都是對真正權力的破壞。

第二種,認為群眾是在一定的明確的條件下把自己的意志轉交給統治者,因此對權力的各種限制、衝突乃至破壞,都是由於統治者不遵守這些條件造成的。

第三種,認為群眾是在不確定的條件下轉交自己意志的,因此權力之間的爭鬥和更迭是由於統治者或多或少滿足了這些條件造成的。這就是歷史學家對群眾與統治者關係的三種解釋。

傳記歷史學家是持第一種觀點,即認為群眾意志之和總是無條件地轉交給歷史人物的,因此,他們在敘述某一種權力時,把它看成唯一、絕對和真正的權力,任何反對它的力量都不是權力,而是對權力的侵犯。

這種理論只適合於最初的和平時期,一旦各個民族的境況變得複雜而動亂,群雄並起,爭鬥不斷,它就不適用了,因為正統的歷史學家會證明,國民議會、執政內閣和波拿巴都只是真正權力的破壞者;而共和派會證明,國民議會是真正的權力;波拿巴派會證明,拿破崙帝國才是真正的權力,其它都是權力的破壞者。這些歷史學家各執一詞,他們的話只能哄哄小孩子。

第二種歷史學家認為這種觀點是錯誤的,群眾把自己的意志轉交給統治者是有條件的,歷史人物只有在滿足這些條件的情況下才擁有權力。

然而他們並沒有告訴我們這些條件是什麼,或者他們說的條件是互相矛盾的。這些條件或者是公民的財產,或者是公民的自由,或者是公民的教育,等等。

托爾斯泰:個人權力與群眾意志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暫且不說他們對這些條件的觀點是互相矛盾的,即便他們達到共識,有一個一致的條件,歷史上的事實也是跟它相矛盾的。如果人民轉交權力的條件是他們的財產、自由和教育,為什麼路易十四和伊凡四世在位時天下無事,善始善終,而路易十六和查理一世卻被人民送上斷頭臺?

歷史學家回答說,路易十四破壞這些條件的行為只是到了路易十六那裡才獲得報應。然而這種報應為什麼不體現在路易十四或路易十五身上呢?為什麼恰恰是在路易十六身上呢?這種因果報應的時限到底有多長?這些問題是沒有答案的,也不可能有答案。

這種觀點無法解釋下列現象:為什麼幾個世紀以來人民意志之和都被轉交給某些統治者及其繼承人,然後在50年裡突然就接連轉交給了國民議會、執政內閣、拿破崙、亞歷山大、路易十八、拿破崙(再次)、查理十世、路易·菲力普、共和政府、拿破崙三世?

他們不得不承認,其中有些權力的轉移不是人民意志的正常轉交,而是一些偶然事件,是由於奸狡、錯誤、陰謀以及帝王將相們軟弱無力造成的偶然事件。

因此,他們認為大多數歷史現象如內戰、革命、征服等,並不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轉移,而是某個人或幾個人的意志錯誤轉交所致,也就是說,是對權力的破壞。因此他們認為這些歷史事件是對歷史理論的偏離。

他們的做法就像那些植物學家,看到一些植物是雙子葉的,就斷定所有的植物都應該是雙子葉的,在看到棕櫚樹、蘑菇和橡樹時,就說這些植物偏離了他們的理論。

第三種歷史學家認為,人民把自己的意志轉移給歷史人物是有條件的,但我們無法知道這些條件。歷史人物之所以具有權力,是因為滿足了這條件,表達了人民的意志。

然而這裡有一個問題:歷史人物的活動是全都表達了人民的意志,還是隻有部分行動表達了他們的意志?

如果像有些歷史學家所說的那樣,是前一種情況,那麼,拿破崙、葉卡捷琳娜等人傳記中記述的所有那些宮廷醜聞就都成了人民意志的體現,這顯然是極其荒謬的說法。

如果是後一種情況,為了判定歷史人物的活動那些是代表人民的意志,我們就必須瞭解人民生活的內容。為了解決這些難題,歷史學家提出了一些抽象概念如自由、平等、教育、進步、文明、文化等,把它們當成人類活動的目的,似乎可以適用於絕大多數歷史事件。

他們探究國王、大臣、將軍、作家、改革家、教皇、記者等的活動,看他們是否促進了這些抽象概念以及促進的程度。然而我們無法證明這些概念就是人類的目的,也無法搞清楚人民群眾跟歷史人物的關係。

例如,18世紀末西方民族的動亂及其向東挺進,能夠用路易十四、路易十五、路易十六及其情婦和大臣的活動來予以說明嗎?能夠用拿破崙、盧梭、狄德羅、博馬舍等人的活動來予以說明嗎?

俄羅斯人民向東挺進到喀山和西伯利亞,能夠用伊凡四世的病態人格以及他同克布斯基的書信來予以說明嗎?十字軍東征中各民族的遷移,能夠用格弗雷、路易及其情婦的生活來予以說明嗎?

這場由一個隱士彼得發動的無目的、無領袖的由西向東的民族運動至今仍然讓人難以理解。在那場已經明確目的是解放耶路撒冷的十字軍東征卻半途而廢,這也讓人不可理解;教皇、國王和騎士鼓動人們去解放耶路撒冷,但他們不去了,因為以前激發他們前往的潛在因素已經不復存在。

即便我們知道了格弗雷和軍歌手的歷史,我們對當時各民族的生活仍然是一無所知。文化歷史學家向我們說明了某個作家或改革家的生活和思想情況,例如我們知道了路德脾氣急躁、說過這樣那樣的話,我們知道了盧梭生性敏感、寫過這樣那樣的書;然而我們並不知道宗教改革後各民族之間為什麼互相殘殺,也不知道法國大革命時期人們為什麼互相把對方處死。這些歷史學家所寫的只是帝王將相和作家的歷史,而不是各個民族生活的歷史。

——戰爭與和平

【本文摘自《托爾斯泰自述》(黃忠晶編譯,天津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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