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巡撫狀告上司貪汙反而把自己告成死緩

康熙三十九年二月下旬,時任陝西巡撫的吳秉謙千里迢迢跑到京城來告御狀,說陝西總督吳赫這人心太黑,利用職務之便在軍用草料上動手腳,虛開草料的價值,自己在中間賺差價,賺德盆滿缽滿。不僅如此,吳赫這人還為了擺脫嫌疑誣告陷害他來背鍋。

陝西巡撫狀告上司貪汙反而把自己告成死緩

康熙一看這還得了,於是就讓三法司審理此案,並要求做報告。根據詳細調查之後,刑部尚書傅臘塔給皇帝做了以下陳述:

陝西巡撫狀告上司貪汙反而把自己告成死緩

根據我們的調查,關於吳秉謙說的陝西總督吳赫利用職務之便剋扣軍需、勒索稅規糧規是子虛烏有的事情,我們沒有找到任何證據。至於虧空庫銀的事情,完全是因為軍需的特殊性而挪用的,這是因公挪用,不存在為了一己私利而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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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因公挪用軍需銀兩,應該由陝甘二巡撫分配給全省的文武官員均攤賠償。我們還調查到吳秉謙收受賄賂是事實,雖然有的人是完全自願賄賂的。另外還有一千零十七兩銀子的虧空不知去向。但是根據吳秉謙本人的交代說是用來修理文廟和倉庫、水渠、水壩等地方,但是這幾個地方的開支並沒有從國庫稅收的正項內開支的先例,所以三法司會審後判處吳秉謙斬監候,並追回挪用的一千零一十七兩銀子用來填補虧空。

陝西巡撫狀告上司貪汙反而把自己告成死緩

關於吳赫以公謀私,誣陷吳秉謙的事實是存在的,所以請求撤銷其總督職務,依法按照誣告的法律和判例處枷刑。不過康熙覺得此人直接撤銷職務就好了,枷刑就免了。

陝西巡撫狀告上司貪汙反而把自己告成死緩

因丁憂請假的布政使能泰、按察使鄂海等人在本案審理中不用心導致案件波折,應各降一級調任其他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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