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這幾個身份的女子,在皇帝沒挑選之前,若私自嫁人後果很嚴重

眾所周知,清朝是滿族建立的一個王朝,在清朝管轄的區域內,出現了許多的旗人,所謂旗人,主要是來自滿軍八旗、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的人。

而清朝後宮的女子,也全部來源於旗人。

擁有這幾個身份的女子,在皇帝沒挑選之前,若私自嫁人後果很嚴重

當初,清太祖在統一女真各部的過程中,將原有的部落關係打亂,建立了新的八旗制度。這種制度兼有軍事、生產、行政等多種職能,是一種軍政合一的制度。最初,八旗以黃、白、藍、紅等四色的旗幟作為標識,下分為鑲黃、鑲白、鑲藍、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八旗。

滿清入關之後,旗人又被細分為了滿蒙漢八旗和內務府的包衣三旗。漢軍旗、滿軍旗和蒙軍旗構成的二十四旗,是清廷的統治支柱;而包衣三旗則為清朝的奴隸,兩者有著截然不同的身份和地位。儘管,包衣三旗的女子,也可以參加選秀,但是,具體的挑選方法卻並不相同。

八旗秀女三年甄選一次,舉辦方是戶部,這些被挑選的女子一般是皇后或者是妃嬪的候選人。除了嫁給天子之外,這些八旗女子還可能被賜給皇室宗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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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包衣三旗的女子參加的都是由內務府包辦的選秀,且每年都要舉辦一次。這些女子因為身份低微,所以,入宮之後一般都會包攬各種雜活兒。雖然,其中一些人也會幸運的成為妃嬪,但是,終究是個例。到了清末,包衣三旗的參選女子就不再稱為秀女。

清廷在選拔宮女的時候,會明確表示“引見包衣三旗使女”。可見,此時的後宮,能有資格被選為后妃的,基本上全都是八旗女子。皇室挑選秀女,除了擴充帝王后宮之外,還有為皇室宗親拴婚的目的,其中的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秀女們入宮並不是什麼易事,都要經歷重重考驗。選秀時,秀女們的旗屬和年齡都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

不在旗的女子,想要參加選秀,難於上青天;在旗的女子,想要逃避選秀,也根本沒有可能。順治時期曾規定: 凡滿、蒙、漢軍八旗官員、另戶軍士、閒散壯丁家中年滿十四歲至十六歲的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選秀,十七歲以上的女子可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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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時期,更是進一步規定:如果,八旗女子未在規定年限內參加選秀,則下屆還要繼續參選。沒有經過閱選的八旗女子,即使年過二十也禁止私自婚嫁。如果,發現有違反者,女子所在旗的最高長官,必須對其予以嚴懲。

但是,該規定頒佈後的第二年,時任浙閩總督的德沛居然遞了一道奏摺,請求乾隆皇帝為自己的兒子恆志及兩廣總督馬爾泰的女兒賜婚。當時,馬爾泰的女兒還沒有參與選秀,所以,此舉違反了祖制,乾隆皇帝勃然大怒,他命德沛立即趕往京師,準備當面斥責他。

乾隆還強調:“我朝定例,八旗秀女,必俟選看後方準聘嫁。凡在旗人,理宜敬謹遵行。近見尚有未經選看之秀女聘定許字者,大臣等有奏事之責者,雖系蒙朕恩俞允,究與體制未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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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乾隆皇帝振振有詞地說了三個理由:

第一,每三年舉辦一次的選秀,主要是為皇室宗親擇選福晉,而非為自己擴充後宮;

第二,即使選秀拆散了有情人,也是因為這些人沒有遵循“我朝定製”,違例在先,與皇室沒有關係;

第三,即使女子為了選秀需要等個三年五載,但應選秀女均為十六七歲,不會耽誤其終生大事;

乾隆將德沛訓斥一番後,再次命戶部曉諭八旗,即:所有未參加過選秀的女子,不可私自結親,務必要在閱選後再婚嫁。到了乾隆二十年,皇帝又補充了一條規定,即:應參加選秀的秀女,如果,在沒有閱選之前與王室貴族結親,她的母家要按隱瞞秀女罪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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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清宮檔案的記錄,光緒年間參加閱選的秀女,最大的二十歲,最小的僅十一歲。

每到選秀的時候,戶部就會稟報皇帝,在得到皇帝允准後,就會立刻曉諭八旗的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基層行政長官,負責上報適齡女子的花名冊。經過都統衙門的彙總之後,最後,經由戶部上報皇帝,由皇帝確定具體的閱選日期。

因為殘疾、患病或者是相貌醜陋而不能參選的,在申明理由後需經層層稽核。具體來說,需要都統稟告戶部,戶部稟奏皇帝。在得到允許之後,這些女子才能免去選秀的義務,自行結親婚配。並且,八旗送來的秀女們,需要提前乘坐騾車抵達京城。

因為,這些秀女的家庭背景不同,一些官宦人家尚且有車輛接送,而普通的兵丁之家就只能僱車前往。考慮到這一點,乾隆皇帝便規定:“引看女子,無論大小官員、兵丁女子,每人賞銀一兩,以為僱車之需··· ···此項銀兩··· ···著動使用者部庫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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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秀女在入宮閱選的前一日,需要乘坐騾車,由本旗的參領等安排順序,這也稱為“排車”。排序時,需要參照滿、蒙、漢先後的次序。排在最前邊的是后妃的親戚,其次,是之前被選中留牌子,這次參加複選的女子,最後,則是第一次參加閱選的秀女。

這些女子在按照地位排列後,內部還需按照年齡再次排序。

車樹雙燈,上邊寫著“某旗某佐領某某人之女”的標牌。騾車日落時分發車,在入夜時才進入地安門。一行人到神武門外等候宮門開啟,再由宮內太監指引進入順貞門。秀女們乘坐騾車經神武門夾道東行而南,出東華門後,由崇文門大街北行,經過北街市、地安門來到神武門外。

經過這一番折騰,已經是第二天中午了。

應選秀女在神武門走下騾車之後,先由戶部的司官來維持秩序,然後,在經太監的指引進入宮中。這些秀女會被引至御花園,靜怡軒等地,這些都是閱選秀女的主要場所。一般一天只閱選兩個旗的秀女,但是,也會根據參選秀女的多少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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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五六人並一排,讓皇帝和太后來挑選。有時也會三四人並一排,甚至會出現一人一排的情況。如果,秀女被選中,就會留牌子;如果,沒有選中,則會撂牌子。留牌子的秀女還會再次進行復選,複選未被挑中,也稱為撂牌子。

如果,經複選被挑中,這些女子就會有兩種命運:

一是被留在宮中侍奉皇帝,成為后妃的備選;

二是被賜予皇室宗親;

如果,選為后妃的備選人,經辦的手續就會更加繁雜。第一次閱選之後,被屢次“復看”且有“記名”的,就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則是被皇帝選中留牌子的。這些秀女在入宮之後,還需“留宮住宿”察看。

每當提到“秀女”,很多人都會想到“沉魚落雁”、“閉月羞花”。然而,在看到秀女真實的照片之後,人們往往很難把她們與這些美好的詞語聯絡在一起。不僅如此,滿清對秀女們的著裝也有著嚴格的要求,規定八旗秀女在閱選時,必須身著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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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好色”是為世人所不齒的行為,“紅顏禍水”向來都是帝王們翻雲覆雨的“護身符”,但是,這一標準卻始終處於諱莫如深的模糊狀態。

乾隆四十三年,一位縣級的學生,冒死攔下了御駕,懇請乾隆皇帝,為削減皇后烏拉那拉氏喪儀的事,寫罪己詔檢討自己,使得乾隆震怒。對於烏拉那拉氏當皇后,乾隆表示:不是因為她的容貌,但是,她的失寵卻是因為她作繭自縛,並非是容貌衰老。

總之,乾隆就是不肯承認自己好色。

清政府公開的兩條擇偶標準:一是門第;另一個就是品德。根據記載,清朝冊封的皇后和妃嬪,她們的冊文中,時常都會出現孝慈、淑慎等字眼。

實際上,選秀中最看重的還是門第。譬如: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雖然其貌不揚,但是,她是慈禧的侄女,所以,被選為了正宮皇后。而光緒皇帝的紅顏知己珍妃,她的父親是侍郎長敘,祖父裕泰曾任總督,伯父又是廣州將軍長善,所以,被選為妃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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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會里,不管是達官貴人家的女子,還是平民百姓家的女子,她們的命運都不由自己安排,不管富貴與否,不管貧賤與否,她們都是時代的悲劇,朝代的犧牲品。

參考資料:

【《八旗制度》、《清朝全史》、《清史稿·卷十一·高宗本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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