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選秀背後:源於順治的婚姻悲劇,9朝選秀80餘次,葬入陵寢214人

清朝選秀背後:源於順治的婚姻悲劇,9朝選秀80餘次,葬入陵寢的后妃才214人。

因為清宮劇的泛濫,“選秀女”一事於很多人已不陌生,然而卻極少人知道,這個制度的誕生,是源於順治的一樁婚姻悲劇。

清朝選秀背後:源於順治的婚姻悲劇,9朝選秀80餘次,葬入陵寢2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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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順治八年,十四歲的順治迎娶了他的表妹吳克善之女,並在當月將其冊立為皇后。

據說這位來自科爾沁草原的皇后,長得非常漂亮,人又很聰明巧慧,再加一層表兄妹的關係,論理,兩人該處得非常融洽才是,誰知才新婚不久,兩人就鬧翻了天。

據相關記載,這位皇后雖然長得漂亮,人也聰敏,但在孃家時卻養成驕奢的壞脾性,吃個飯非得用金制的器皿,穿的衣服必須綴飾珠玉。這還罷了,最令順治難以忍受的是她非常善妒,“每見貌少妍者,即憎惡,欲置之死”。

就這樣,一對少年夫婦勢同水火,終於,在大婚兩年後,順治不顧各方面的反對,堅決廢后。

將皇后“降為靜妃改居側室”後,順治顯然還餘怒未消,他將這出悲劇歸咎於多爾袞一手包辦的緣故。所以他做了一個決定:

“選立皇后,作範中宮,敬稽典禮。應於內滿洲官民子女,在外蒙古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選擇”

雖然這裡還只是“選皇后”的名義,但已經為後來的“選秀女”制度畫出了雛形,後來,清室的后妃皆由這種方法遴選,並流傳兩百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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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選秀女這件關係到滿清家事、國事的宮闈典制,究竟是怎麼進行的?

秀女的範圍

在清朝以前,宮中無論后妃還是宮女,都是從民間良家女子中遴選。清朝時,因為滿漢矛盾一直得不到根除,而大規模在民間選美人,容易讓對方有反抗的理由,再者宮中圍繞著漢人女子,皇帝的安危也遭受一定威脅,所以在清朝,漢人女子不在選秀範圍之內。

這一考慮同樣用於選宮女,清朝宮女都是來自內務府上三旗包衣,這是滿清貴族的“世僕”,深受他們信任。

選秀過程

根據《大清會典》記載,秀女三年一選,由戶部負責,凡到選秀之年,戶部就得在前一年的七八月份跟上帝請旨了,確定是否照舊選秀。

確定照舊選秀後,戶部會奏請參選秀女的範圍,再行文至八旗二十四都統、直隸各省八旗駐防及外任旗員。

收到戶部檔案的官員一層層往下傳達直到所有八旗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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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旗人家庭中,只要有年紀在14至17歲之間的女兒,都得將女兒情況報與族長,族長再將本族女孩名單報到領催,領催再報上級,一層層遞進,直到彙總到戶部。

注意,凡旗人姑娘,必須都得經過閱選,否則不可以聘嫁,就算當年有事不能閱選,三年後再來。否則再大齡都不能嫁人,不然要按例治罪的。譬如清朝後妃最少的皇帝之一嘉慶,在得知一名滿洲宗室沒等選秀便私自將女兒嫁人後大發雷霆。

符合條件的姑娘,由參領、佐領等相關人員及其父母或者親戚送到神武門,按事前編排順序,由太監引領至神武門內廣場。

這秀女排序也有講究。據清人筆記《養吉齋叢聚》所載:八旗秀女分滿、蒙、漢為先後,再以長幼為序。

選秀每天選兩旗,這兩旗中的姑娘會被分為滿、蒙、漢三處,每一處再由年紀大小順序排列。她們的車會掛著標識,由太監按班引入,每一班五個人,站立待選。如果上面看中了,就留牌子,反之撂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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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留牌子的秀女還會再經過一次複選,經過複選的秀女,除了放在皇帝后宮,有時也會配給皇室王公子孫等人。

被耽誤青春的“記名女子”

對於許多八旗姑娘來說,如果不能一次被相中,直接撂牌子也是不錯的,因為這意味可以回家很快由父母聘嫁。

最怕的是被皇帝看中了,可是後宮又不缺人,但是又找不到能指婚的王公宗親,這姑娘的綠頭牌就會被留下,等到下一次複選,這種秀女叫“記名女子”。而有的記名女子會遭受多次複選、多次記名,記名期最長為五年,雖然這五年間“記名女子”每月能領到一兩銀子的賞銀,但許多人等到最後被撂牌時,已經是大齡女青年了。

歷史上最出名的“記名女子”,應該是光緒選後時,奉天府府尹裕長的閨女,被記名了三次後才被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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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選秀時,並非所有皇帝都能做主。譬如順治的兒子康熙,幼年登基,少年選皇后時,經過重重考慮,孝莊為其選了索尼的孫女赫舍裡皇后。而光緒在選皇后時,慈禧幾番挑選折騰,最後才確立了她自己的內侄女為皇后。

“選秀女”制度的調整

在漫長的兩百多年中,“選秀女”的規則並非一成不變。

譬如年齡的規定,一開始要求八旗女子參選年齡須在14至17歲之間,超過了17歲就得單獨列出參選,然而後來,因為備選的女子越來越少了,所以清室只能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了參選年齡,在光緒時,秀女的年齡調整到了15—19歲內。

再有秀女的範圍,順治時,規定的範圍是“滿洲官員之女,蒙古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這個範圍夠廣的。

後來範圍詳細到“旗滿洲、蒙古、漢軍官員、正戶軍士、閒散壯丁之女之中。

可是呢,如此一來,很多現實問題就接踵而至了。比如說車馬費。因為不是每個旗人官員都在京城當官,那麼遠在天邊的他們,到了選秀時間就得長途跋涉、車馬勞頓過來,真是費人又費錢。

所以到了乾隆年間,規定外任官級比較低的女子,就不用進京選秀了。這件事做的算是很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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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參選的女子

當然,還有一些人,天生就可以不用履行選秀義務。這些被豁免參選的人都有哪些?

第一個是達海家的女兒。達海這哥們生來聰敏,小小年紀就通滿漢文義,後來直接在蒙古文的基礎上創造了滿文,從此成為滿洲的聖人。

鑑於他立下的卓絕之功,以後他們家的後代都能享受宗室覺羅的待遇了,姑娘們也不用參選了。

此外,皇帝乳母家的姑娘,宗室和覺羅家的女兒都不用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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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看來,選秀女似乎是一樁好事,畢竟一旦被選入宮中封妃封后,不僅自己享盡榮華富貴,連家族也揚眉吐氣了。然而事實上,這種機率實在低得可憐,按史料記載,自順治到光緒9個朝,選秀女進行了80多次,然而後來能葬入后妃陵寢的女子,也才214人。

想來透過選秀進入宮中的不僅這兩百多人,只是後來有失寵被打入冷宮的,有莫名奇妙死亡連諡號都沒有的……

而那214位后妃,也是命運各有不同。

老話說“伴君如伴虎”,更有“無情最是帝王家”,如果入宮便等同於進入龍潭虎穴,時刻如履薄冰,而家中親情全被隔斷,因此許多人家並不想將女兒送進宮中。《清稗類鈔》中有載,一普通人家姑娘被選進宮前先大哭一場,太監製止後大罵太監:

“去室家,辭父母,以入宮禁。果當選,即終身幽閉,不復見其親,生離死別。”

而有的秀女更絕,譬如當年為皇太極生殉的安達理家後人講述,自家有一輩的一個姑奶奶,在選上秀女後不願意進宮,拿著剪刀在轎子裡頭自盡了,整個家族因此獲罪,由正黃旗被降入內務府。

以上,就是關於清朝選秀的一些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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