鑿壁偷光的故事是一碗毒雞湯:漢朝百姓住獨棟,匡衡挖洞想偷啥?

窮書生逆襲的故事,最有名的就是囊螢映雪斷齏畫粥鑿壁偷光。且不說螢火蟲有多難抓,它們能活動長時間,發出的光亮能不能看書,也不說每天稀粥鹹菜會不會低血糖夜盲症以至於無法讀書,更不論下雪天有濃雲密佈沒有星月發光,就是匡衡鑿壁偷光,其實也是一碗毒雞湯,在技術層面上也絕無操作可能:漢朝百姓住獨棟,匡衡挖洞想偷啥?

鑿壁偷光的故事是一碗毒雞湯:漢朝百姓住獨棟,匡衡挖洞想偷啥?

匡衡,,字稚圭,東海郡承縣人,在西漢元帝時期歷任郎中、博士、給事中、太子少傅、御史大夫、丞相,爵封樂安侯。看《史記》關於匡衡的記載,很是讓人困惑:司馬遷明明被漢武帝劉徹殺掉了(一說為瘐斃,即死在牢中),又怎麼會記載漢元帝時期丞相的事蹟?

可是《史記·張丞相列傳》明明寫著:“丞相匡衡者,東海人也。好讀書,從博士受詩。家貧,衡傭作以給食飲。才下,數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以十年之間,不出長安城門而至丞相,豈非遇時而命也哉!”

從《史記》的記載來看,匡衡是個高考業戶,考了九次才獲得做官資格。十年間從白丁做到丞相,可見死讀書未必能行,但不讀書卻絕對不行。

拋開《史記》這段記載是不是後人增補的不提,咱們先來看看匡衡鑿壁偷光的出處。此事記載在漢代劉歆著東晉葛洪輯抄的《西京雜記》中:“匡衡,字稚圭,勤學而無燭。鄰舍有燭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以書映光而讀之。”

這段記載在《漢書·卷八十一·匡張孔馬傳》中也能得到印證:“衡字稚圭,東海承人也。父世農夫,至衡好學,家貧,庸作以供資用,尤精力過絕人。”

這就是說,匡衡的出身跟陳勝很相似,都是給人打短工的。

鑿壁偷光的故事是一碗毒雞湯:漢朝百姓住獨棟,匡衡挖洞想偷啥?

那麼漢朝的房子是什麼樣的,匡衡又是怎麼能鑿壁偷光的呢?咱們還是來看看《漢書·食貨志》的記載:“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方一里,是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八百八十畝,餘二十畝以為廬舍……在野曰廬,在邑曰裡。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里為族,五族為常,五常為州,五州為鄉。”

再綜合《周禮·東官考工記·磬氏/車人》的記載,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在漢朝,只要不是流浪漢(當時也不允許有流浪漢,隨便流浪會被抓捕甚至殺頭),那麼所有的家庭住的都是獨棟——四合院是後來才有的,而且在土地屬於老百姓、房屋繼承不收稅的年代,有一個獨門獨院的住宅,是尋常百姓的標配。“家徒四壁”是窮困的極限,這一點與餘秋雨先生在千禧之旅中遇到的阿三之“家”不同。

餘先生感嘆:“(阿三的)窩棚高半公尺至一公尺,人只能爬進爬出,黑乎乎的像是由垃圾搭建,這便是一個家。,一箇中國學者說,過去中國人極言一個人窮,至多說是‘家徒四壁’,但是這些窮人,則連一‘壁’都沒有。”

鑿壁偷光的故事是一碗毒雞湯:漢朝百姓住獨棟,匡衡挖洞想偷啥?

再窮也有個家,而且在清朝以前,中原大地一直是地廣人稀的,只要不懶,改一個夯土房子是很容易的事情,官府並不靠賣地皮發俸祿——賣也沒人買。

所以極言陳勝之窮,說他是“甕牖繩樞之徒”,也就是陳勝家很破,用繩子栓門軸,用破甕擋窗戶。但是翻遍所有史料,都沒有找到清朝以前不同家族住“連脊房”的記載。“柴門聞犬吠,風雪夜歸人。”“應憐屐齒印蒼苔,小扣柴扉久不開。春色滿園關不住,一枝紅杏出牆來。”大家住的都是獨門獨院。

即使窮如杜甫,連兒子都餓死了,他的草堂在今天看來,那也是“獨棟別墅”。

其實這個問題不用過多解釋,不要說秦漢唐宋明清,就是今天到邊遠地區看一看,也沒有兩家共用一面山牆的——“握手樓”只有深圳那樣的發達城市才有。

既然漢朝的民居都是獨棟,那麼匡衡鑿壁偷光的難度就大了:他要躡足潛行,在不驚動看家犬的情況下,悄悄地在人家後牆挖洞。如果挖東西山牆,那就不是偷光而是偷人了:窮人也有三間房,中間客廳,兩邊臥室。

鑿壁偷光的故事是一碗毒雞湯:漢朝百姓住獨棟,匡衡挖洞想偷啥?

我們從史料中可以看到匡衡去偷光的,並不是一家窮人,因為那家是有蠟燭的。出土文物可以作證:即使漢朝皇宮,不到逢年過節祭祀大典,也不可能天天紅燭高燒,所以才有了“長信宮燈”這樣的“國寶”。長信宮燈就不用多解釋了——那應該是竇太后送給中山靖王劉勝的,所以才跟金縷玉衣和朱雀銜環杯一起被挖了出來。

漢朝皇宮尚且點油燈(動植物油脂),能在夜間用“燭”照明,這家人家肯定非富即貴,匡衡想偷他家的燭光,恐怕不比楊香武三盜九龍杯容易。

既然鑿壁偷光在漢朝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那麼劉歆為什麼要編出這樣一個故事呢?看了《漢書》我們才知道,匡衡人品有虧,不但“偷光”,而且還“偷地”:“中書謁者令石顯貴幸,專權為奸邪。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張譚皆阿附畏事顯,不敢言。《漢書·卷七十六·趙尹韓張兩王傳》”“有司奏衡專地盜土,衡竟坐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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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衡偷地的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初,衡封僮之樂安鄉,鄉本田堤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初元元年,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衡封臨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漢書·卷八十一·匡張孔馬傳第》”

作為一個丞相,匡衡佔了大漢朝廷四百頃土地的便宜。那麼在漢朝四百頃有多大面積值多少錢呢?咱們來看看兩份土地買賣契約:“田五畝,畝三千並直萬五千。《漢樊利家買地鉛券》”“畝價錢三千一百,並直九千三百。《漢王未卿買地券》”

這樣算來,不論古代一頃是五十畝還是一百畝,匡衡侵佔的土地,都能賣出一個天價。

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匡衡做傭工的時候偷光,做了丞相開始偷地。所以說鑿壁偷光看似是一個勵志故事,其實是一碗毒雞湯——無論什麼時代,在人家牆壁上挖洞,都是不可以接受的:你說你是為了偷光,誰能保證你不從洞裡偷看?再說了,被偷光的那家腦袋裡進了多少水,牆上被挖了洞而毫無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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