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還有一位“土皇帝”,控制一個縣,農民要交6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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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一統中國後創立了皇帝制度,從這時起一直到封建王朝徹底崩塌,皇帝成為了無數人心中渴望的寶座。想要成為一名皇帝,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不是推翻前朝的話,那麼就只能從家族鬥爭中脫穎而出。可就算如此,登上皇帝寶座以後,仍然存在著被廢除更迭的風險,在我國古代,就存在很多失位又復辟的皇帝。

現如今,在這片土地上再也沒有所謂的土司和皇帝,每一個人都能夠平等幸福的生活,徹底和古代封建劃清界限。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度當中,理應為國家做出屬於自己的貢獻,讓我們的國家變得越來越好。參考資料:

《尚書》:“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亳。”

《尚書》

新中國成立後,還有一位“土皇帝”,控制一個縣,農民要交6成稅

最後一任皇帝

這些皇帝當中,我們非常瞭解的當屬中國封建王朝當中的最後一任皇帝,清廢帝溥儀。眾所周知溥儀在年幼的時候登基稱皇,這個時候的他,尚未意識到成為皇帝意味著什麼,仍然過著在深宮中打鬧娛樂的生活。等到他的年紀逐漸增長,意識到權力為何物的時候,卻突然發現外面的世界已經不太一樣,最後只好黯然退位。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溥儀在退位之後曾再一次復辟稱帝,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丁巳復辟。在《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三》當中有詳細記載,以張勳、康有為為首的民國初年軍閥將溥儀重新帶回到龍椅上,企圖恢復封建帝制。然而在討逆軍的攻打下,這一復辟宣告終結,皇帝制度徹底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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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

實際上,傳統的皇帝制度雖說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可民間的土皇帝卻仍然存在。新中國成立後,中國還有一位“皇帝”,這便是位於我國邊境地區的土司。在中國古代有一個詞叫做以夷制夷,它的意思是說利用外國和外族的內部矛盾,使雙方彼此衝突以削減其內部力量。土司這一地方官制,就是在此基礎上誕生的。

土司制度始創於我國元朝時期,眾所周知在這一時期,中國統治者大肆開拓疆域,獲得了不少領土。與此同時這些世世代代生活在我國邊境的外族,就這樣成為了我國的臣民。元朝統治者知道這些邊境地區很容易爆發叛亂,因此在地方設立了土司一職,並給予其高度的自治權和兵權,讓他們互相牽制,以維護中央統治。

新中國成立後,還有一位“土皇帝”,控制一個縣,農民要交6成稅

等到明朝初期,這一制度進一步發展壯大,然而隨著時間的發展,土司制度背後的弊端也就暴露了出來。因為土司大多都存在於邊境地區,中央不好管控,再加上這些土司實行世襲制度,司法、財政、行政、軍事都完全自治,可以說就像是一個地方的土皇帝一樣。眾所周知唐朝中期之所以爆發了安史之亂,就是因為地方的節度使權力過度,為了避免出現同樣的歷史事件,明朝中期的時候,統治者就開始著手削弱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的瓦解

這便是歷史上非常著名的改土歸流運動,從明朝開始實施,一直持續到了民國時期。看得出來,土司制度的影響力是較為深遠的,統治者們知道如果力度過大,就有可能會發生邊境叛亂,因此便只好緩緩實施,一步步削弱土司的勢力,直到土司制度徹底瓦解。

新中國成立後,還有一位“土皇帝”,控制一個縣,農民要交6成稅

清朝時期的不同統治者,大多都針對土司制度實行了不同的改革措施,土司的權力一步步被剝奪,基本上失去了自己的特權地位。直到民國十九年,北洋政府互助設縣以後,土司制度這才徹底瓦解,土司的地位和平民沒有什麼區別。只不過,正當眾人享受著勝利的喜悅時,一位土司卻逃過了改革,仍然在自己的地盤當著土皇帝。

他叫做方御龍,在新中國成立前夕,接過了自己父親留下的職位,成為了新一任的土司。在他的轄區裡面,方御龍控制了一個縣,農民要交6成稅。因為地理位置較為偏遠,因此國家尚未及時對其進行干涉,使得方御龍間接的成為了這塊土地上面的土皇帝,享受著皇帝才能夠擁有的特權,而且這一過程當中還沒人對其僅以干涉。

新中國成立後,還有一位“土皇帝”,控制一個縣,農民要交6成稅

一直到新中國成立以後,全國範圍內實施了大規模的土地改革運動,這才發現了方御龍的存在。他所掌管的土地被分給了當地的貧苦居民,百姓們耕種土地以後自行向政府交稅,方御龍的特權地位被剝奪,成為了一名普通人。從這時起,土司制度才真正意義上徹底消亡。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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